前些天,“鄭爽代孕棄養”這個事兒可以說是在網路熱搜上“霸了榜”。事件的具體細節相信大家都有所瞭解,筆者也就不再贅述。今天筆者要談的是個與之相關的話題:對於這些有醜聞、劣跡的藝人,其所屬行業應當怎麼對待?
鄭爽事件發酵後,有許多網友都提出了這麼一個問題:很多被大家口誅筆伐的失德藝人,沉寂一段時間以後,又能出來拋頭露面、進圈賺錢,那麼何以警示其他人?這個問題提得很好。咱們國家老一輩兒的藝人相當重視口碑,為了得到一個好口碑,他們常常有極強的自律意識,懂得約束自己。然而,當下逐漸興起的流量文化、飯圈文化使得藝人的收益僅與流量、粉絲數這些東西掛鉤,某些藝人即使無才甚至無德,只要能佔住話題、熱搜,能控住流量,仍然可以得到巨大收益。甚至娛樂圈內靠“臭名”“惡名”來收割流量牟利者也不在少數。
這不得不說是一種畸形的發展。在這種背景下,即便有關部門甚至大部分媒體努力遏制甚至封殺失德藝人,這些人仍然能找到“東山再起”的道道。過去一段時間,之所以不少無德藝人有恃無恐,不怕被封被禁,就是因為某些媒體和平臺把持不住流量利益的誘惑,為這些所謂“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的明星藝人們開綠燈,使得他們總有辦法東山再起。某些藝人即使短時間內深陷醜聞,只要等風頭過去,就能重新公關一下、包裝一番,炒炒流量,等著“再火一把”。
這樣的歪風邪氣,必須要剎住。事實上,如何對待失德藝人,我們是有法可依的。近幾年,相關部門針對娛樂圈中醜聞劣跡者的處置,出臺了很多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2018年廣電總局釋出通知,明確要求廣播電視、網上網下要堅持統籌管理統一標準,也就是說不能允許傳統媒體“關門”、網路平臺“開窗”的現象。去年,廣電總局再次釋出通知,明確要求不給違法失德藝人提供公開出鏡發聲的機會。所有這些法規條例,實際上已經堵死了失德藝人正常復出的各種通道,之所以現在還有人能鑽空子,就是因為有些平臺沒能嚴格落實要求。
所以說,要想徹底讓失德藝人“站不上臺”,首先就需要各個媒體和平臺嚴格執行政策,別為了一時之利喪失原則底線,給失德藝人行方便。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整個娛樂圈把風氣再整一整、把規矩再立一立,要讓所有圈裡人都明白“失德就是失業”。只有規矩立起來,明星藝人們才能充分理解“要想從藝、立德為先”這個道理,才不會去碰道德紅線。文藝行業的從業者身處聚光燈下,一舉一動都會面向社會大眾,因此更應守德。對於失德藝人,娛樂圈可別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