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喜劇》由《驢得水》創作團隊的原班人馬打造,但是評分卻不及後者。《驢得水》豆瓣評分高達8.3分,《半個喜劇》評分為7.5分。這0.8分的差距,我認為《半個喜劇》主要輸在人物設定上。
這部電影想要批判的是國人的人情社會,只要一個人有錢有權,他的行徑哪怕是渣的、壞的也可以被諒解。
在這部電影中,男主孫同面臨著一個極為關鍵的兩難選擇:是“背叛”鄭多多,放棄工作和戶口和女主莫默在一起;還是繼續做鄭多多的狗,背叛自己的良心與愛情。
但在觀眾看來,整部電影塑造的這個兩難抉擇其實並不成立。因為女主很有錢,莫默跟著她也能拿到北京戶口。與此同時,孫同也不是一個完全沒才華的窮光蛋,他的家庭條件也並不差,背叛鄭多多就能餓死了,他完全可以憑藉著自身才華在北京這座城市生存下去。
我的論點的論據十分充足,首先讓我們來感受下莫默有多有錢:
在莫默回憶的鏡頭裡,高三時的她正在穿球鞋,穿的是AJ。
鄭多多當時搶她的包,理由是反正她要出國,也用不上了。一般高中就能出國的孩子,家裡必定有很強的經濟實力。
莫默砸壞孫同的電腦後留下一沓錢,孫同那年代久遠的電腦可不值這個數。
孫同和相親男打架打破了眼睛,莫默果斷帶著孫同去配眼鏡。她在買眼鏡的時候,拿了三副墨鏡,對服務員豪氣地說:“這三個都要了。”孫同問她:“買這麼多眼鏡幹嘛呀?”莫默說:“這三個都好看呀。”
窮人才做選擇,有錢人都是“我都要了。”
莫默和孫同喝過酒後,兩人一起來到莫默的住處。莫默見到媽來了後說:“哎喲,不是讓您別來嗎?”她媽回答:“我買的房子我不能來呀。”
這說明,莫默有房子,是父母給她買的,同時也說明莫默的父母自己也住著一套房子,因此她家在北京至少得有兩套房子!
而且從房子的裝修上來看,可要比鄭多多住的那套房子好多了。莫默家的廚房:
鄭多多家的廚房:
莫默的母親跟孫同聊天的時候說年輕的時候也是忙事業,結果生莫默的時候都快四十了,很遭罪。
她跟孫同聊天時,正塗著指甲,一副事業有成女強人的模樣。臨走時,她還飈了句英文:“Good night。”莫默29歲,她母親近40歲生她,因此年齡近70歲,在這個年齡段還愛美、沒事愛飈英文的老人,年輕時必定特有文化,所以才會送莫默出國。
因此,莫默不想向社會低頭,不願意阿諛奉承、不願撒謊......這都是情有可原的事。因為她生在了一個有文化且十分富裕的家庭。用孫同的話來講,莫默就是生在了天上,她家的家庭條件甚至可能比鄭多多家的還好!
反觀孫同,他面臨的抉擇也無法讓人感到緊張,他的家庭條件其實並不差,甚至還挺好的。
孫同的母親和多多一見面,就奉上勞力士手錶,還專門託人從香港買的。
她還賣掉了老家的房子給孫同在北京買房付首付。東北的房子價格普遍不高,北京七八萬一平的房子大家也都有所耳聞,賣掉東北的房子買到北京來,說明他家的房子還挺值錢的。
孫同自身條件也不差!首先,他是研究生。然後,他的愛好是唱歌,業餘兼職是酒吧駐唱,並且唱了有一段時間了,他去酒吧都能有好多人認識他。
就算他不工作,每天去酒吧上班,在北京一個月也能有6至7千的收入,完全餓不死。並且,他正在錄歌給著名音樂人樑翹柏,未來大有可為。
因此,雖然電影不斷地建立金錢和信用之間的矛盾,但在觀眾看來影片中所展現出來的矛盾未免有矯揉造作的成分存在。
孫同和莫默,年齡相仿,一個有才一個家境殷實,本來就挺般配的。至於鄭多多給孫同的那些好處,其實莫默也都能給到。
這部電影的主旨我十分欣賞,且全片都圍繞著同一個主題在論證。只是論證的過程稍微有些瑕疵。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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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完劇又看了你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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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不錯,只是兄弟接盤兄弟的女人,這個有點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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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多多就是渣男,只想著玩,不給幸福依靠。
最重要的是她敢直接懟行長,行長求她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