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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串的資料,讓我驚呆的同時又讓我腦海中浮現幾個問號:信仰究竟是拿來說說,還是拿來踐行?你奉為“至高無上”的究竟是佛還是魔?
同時,我想到了一部電影來解答我的這個問號,這部電影就是:《大衛·戈爾的一生》
《大衛·戈爾的一生》電影海報
豆瓣8.6,獲得53屆柏林電影節金熊獎提名,獲得少有電影贏得的“美國電影協會人權獎”,這些都說明了這部電影非同一般的特質,然而最有意思的是:
不看到最後一個鏡頭,這部電影在你的眼裡,很可能就是一部還不錯的驚悚懸疑片。
而當你看到最後一個鏡頭,整部電影會像大衛·戈爾的後半生一樣,來個大反轉,從“驚悚懸疑片”變成了“信仰勵志片”,而這時,也許你也會像女主一樣,拿到屬於你的“自由鑰匙”。
這便是你眼裡的《大衛·戈爾的一生》。
/ 當信仰拿來“說說”時 /
大衛·戈爾的前半生,無疑是光鮮亮麗、有聲有色的:
他是哈佛大學才子,雙料第一,畢業後一路飆升至奧斯丁大學哲學系教授兼主任,可謂年紀輕輕便聲名顯赫;他講課時,口若懸河,幽默風趣,就連枯燥難懂的拉康哲學,他都能讓學生秒懂其核心,成為眾多學子眼裡的“魅力教授”。
大衛·戈爾(凱文·史派西飾)
最為關鍵的是:這位“魅力教授”有一個堅定的信仰——擁護人權,抵抗死刑。
這個信仰讓他成為了反對死刑運動的優秀領導人,成為了英勇而仁義的“死囚守護者”,成為了唯一一名有足夠權威、足夠地位、足夠人氣和足夠才智來與德州州長進行直播辯論的嘉賓。
於是,有了這麼一場電視直播辯論賽:
正方:美國州長,政客,死刑擁護者。
反方:哲學教授,民間運動領導人,死囚守護者。
觀者:電影裡的電視觀眾和電影外看電影的我們。
誰贏了呢?
前半場,大衛·戈爾依舊滔滔不絕,口若懸河,還用希特勒名言下了個套,把老道的州長坑了進去,迅速贏得領先優勢,讓州長狼狽不堪;
下半場,在兩人唇槍舌戰到達高潮時,州長突然停住,拿出了一張紙和一隻筆,然後問了大衛·戈爾一個問題:
“好吧,你說吧,說一個你能證明清白的德州死刑犯,只要你能說出一個,現在我立刻廢除死刑制度。”
這位“魅力教授”、“死囚守護者”啞了,他盯著得意的州長,愣是說不出話。
他敗了,因為他可以滔滔不絕地說著“道理”,卻拿不出一個“現實”。
電影當然是一個“故事”,可這“故事”卻諷刺著我們多少人的“現實”:
A:你怎麼能不信佛呢?你不信,是要陷入“因果報應”的,讓我跟你說說“因果”吧,這是個大學問......
B:那你成佛了嗎?
A:......
A:你怎麼能不吃素呢?我現在一直吃素,吃素有很多好處,吃葷的人都不乾淨,沒有一顆仁慈的心,更不懂保護地球媽媽......
B:那你一輩子都乾乾淨淨不生病了嗎?
A:......
A:我的師父很厲害,他有“天眼通”,他可以加持你,我的一切都是靠師父加持來的......
B:那你自己有什麼用?
A:......
這樣的反問看似“不講理”,可是正是這樣的反問,往往把“說者”逼進一個“現實”:
信仰是拿來“說”的,還是拿來“踐行”的?
答案似乎百分百肯定是後者,而事實往往是:
我們絕大多數人都只是在“說”著信仰,還自以為是地認為這便是“踐行”信仰。
我們都是說客,如同這時的大衛·戈爾。
可是,當信仰只是拿來“說說”時,還是“信仰”嗎?
/ 當信仰拿來“懷疑”時 /
大衛·戈爾一生的轉折點,是當他被成為一個“QJ犯”。
QJ的物件:自己的女學生波林;
大衛·戈爾的學生波林(羅娜·邁特拉飾)
QJ的動機:與自己妻子不和,對貌美的、剛退學的女學生下手。
QJ的證據:女學生的控告、身體上的抓痕、下體內的精液。
可事實是什麼?導演讓擁有著上帝視角的我們看見:
汙衊的物件:老師大衛·戈爾;
汙衊的動機:波林求老師讓她及格,並且直言“願意為分數做任何事”,卻受到大衛·戈爾嚴厲而又諷刺性地拒絕,在無奈退學後決心開展報復;
汙衊的事實:酒會上誘引大衛·戈爾,主動發生關係,控告後又撤訴。
是QJ,還是被汙衊?
事實不言而喻,更何況女學生後來也主動撤訴了。
但問題是:
人們不需要“事實”去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人們要的是“八卦”。
於是,因為這次“汙衊”,這位名噪一時的“哈佛才子”、“魅力教授”、“死囚守護者”失去了職業、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兒子、失去了救濟,甚至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
最直觀的,是這場大衛·戈爾與大學校長的對話:
大衛·戈爾:求你給我一個崗位,你知道我的課有多棒。
校長:現在誰都知道你是個QJ犯。
大衛·戈爾:她明明已經撤訴。
校長:撤訴?社會輿論不會認為是你沒幹那事,而只會認為你的律師比較厲害。
大衛·戈爾:求你了,沒有工作我無法見我的兒子。
校長:僱傭了你,我怎麼辦?整個學校都會說我僱傭了一個QJ犯。
這就是現實:
你是個怎樣的“人”,不需要“事實”,而是看你的價值、你的權勢、你的財富還在不在。
在這樣的現實中:
原本先出軌的妻子:起訴他,賣掉了房子,帶走了他最愛的兒子......
抵抗死刑運動的男同事、前領導:拒絕再讓他參與運動,痛斥他是個汙點,是個酒鬼,給組織的聲譽帶來毀滅性打擊;
原先的女同事:見到他,立刻關上車窗,加油門走開......
僅僅因為一個“汙衊的、撤掉的控告”,他由“魅力教授”、“死囚守護者”變成了“酒鬼”、“QJ犯”、“汙點”、“活該的死鬼”。
然而,正是在這樣的“反轉人生”中,大衛·戈爾才第一次深刻體會二個字的意義——“死囚”:
當他失去了原本在意的一切,他“死”了;
當即使知道事實的人們都不肯給他一個生存的機會時,他被“囚”了。
為什麼要成為一名“死囚守護者”?
直到這時,大衛·戈爾才明白“真正值得守護的到底是什麼”:
前半生的他,自以為是“死囚守護者”,可守護的不過是自己的名聲、自己的權勢,借一個“信仰”去裝點“守護者”的角色,借一個“仁義”去裝點“高高在上的教授悲憫那些低低在下的死刑犯”。
可當他真正嚐到了“被死”的滋味,嚐到了“被囚”的滋味時,“信仰”化為了“懷疑”,因為他看見了殘酷卻真實的世界。
“信仰”從此沒了嗎?
不,被懷疑過的“信仰”,才有守護“真實”的力量。
/ 當信仰拿來“實踐”時 /
大衛·戈爾一生的終點,是他決定“主動”去成為一個QJ犯、謀殺犯、死刑犯。
他和白血病女助理、牛仔精心策劃的這場“先奸後殺”案,就電影來說,它是一個絕妙的、吸引你看下去的倒敘式驚悚懸疑;
可是就“信仰”來說,導演其實一直都在平鋪直敘,讓你看見:
從“死囚守護者”到“被汙衊的QJ犯”,再到“成為一個死刑犯”,大衛·戈爾走過了一條從“說信仰”到“懷疑信仰”,再到“踐行信仰”的路,而路的盡頭:是他的“死”,更是他的“成”。
而當他“成”時,他已經沒必要再“說”了,留下的,只是別人的“說”。
而當一個人拿生命去“實踐”信仰時,即使這個人一個字都沒說,我們已然深深歎服。
這時,是靈魂對靈魂的撼動,超越一切語言。
所以是佛還是魔,你還分辨不出嗎?
看完電影最後一個鏡頭,閉上眼睛,再回過頭回味大衛·戈爾的一生:
電影的開始,是大衛·戈爾站在大學講臺上,神采十足地說:
拉康哲學的重點是:幻想必須超越現實,因為在你到手的那一剎那,你沒辦法也不會再想要它。為了繼續存在,慾望的客體必須永遠無法達成。你要的不是‘它’,而是對‘它’的幻想。
電影的結束,是大衛·戈爾安靜祥和地用生命去實證了他自己教導學生的話:
不要依據你達成多少慾望來衡量你的生活,而該以獲得多少真誠、憐憫、理性,甚至自我犧牲的時刻來衡量。因為到頭來,衡量我們生平輕重的唯一標準,取決於你如何看待他人。
慾望與幻想,是大衛·戈爾的前半生;
真誠與自我犧牲,是大衛·戈爾的後半生;
說信仰,是大衛·戈爾的前半生;
踐行信仰,是大衛·戈爾的後半生;
他用生命證實了拉康哲學,也用生命實踐了“死囚守護者”。
然而,在現實中,
前半生的大衛·戈爾,是我們的嚮往,楷模,榜樣;
後半生的大衛·戈爾,是我們短暫讚揚後的唾棄,是我們些許佩服後的鄙夷。
畢竟,“說”信仰,是容易的,是輕易就能獲“贊”的,
而“踐行”信仰,是要“命”的,是即使獻上了命還可能會受鄙夷的。
佛陀說“人身難得”,
那麼,這難得的一生,
我們是拿來“說”信仰,還是拿來“踐行”?
素說語:
如果只談電影,卻不談這部電影的導演,就有點可惜了。
因為戲裡面,你看到的是“踐行信仰”的大衛·戈爾,即使你被感動,也會想,這畢竟只是個虛構的故事。
而戲外面,你看到的將是“踐行信仰”的導演艾倫·帕克,因為這位導演就是一位死刑的堅定反對者,為了踐行他的信仰,為了抗議美國總統布什對死刑的支援,他冒著政治風險,拍攝了這部電影。
( 導演:艾倫·帕克)
版式:anny
#假活佛十年斂財近兩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