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宣告我並不是爽粉,全網都在說她棄養都在罵她,但是我覺得事情到底是什麼樣的我們都不清楚,就算她棄養我覺得也沒有什麼,只不過是因為她是明星所以棄養才被放大!
在當今這個社會也有很多未婚先孕,最後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走在一起,或者說是結婚了懷孕7、8個月了最後引產的多了去了!還有一些是生下來就送人的也有啊,我們二伯家妹妹就是一個17、18歲的女孩在醫院生下來沒有辦法撫養,結果二伯領養的!
反而我認為整件事情能看出鄭爽是個沒有心眼容易被人算計的女孩,一旦陷入愛情當中就會全心全意的付出很容易失去理智,要不然怎麼會給那麼多錢給那個男的,還被錄音都不知道!
反觀整件事情,張才是最可怕的,念愛期間不停向女方借錢就讓我覺得太不男人了,而且兩人在一起那麼久,即使分開也不應該毀了對方呀!為什麼所有人都只看到了鄭爽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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