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規則都是心照不宣的。
沒有曝出來的時候,我們都可以睜一眼閉一眼,畢竟沒實錘就還有反駁空間。
但是有些東西說出來之後,讓人覺得:“哦~原來和我想的一樣。”
高溜,這個人可能大家都不太知道。
包括今天在說這件事的時候,我也不清楚。
缺舟:不過根據她的個人社交平臺介紹來看,她應該是一名演員。
在2月2日的時候,就一起醫美事故進行了曝光。
公眾人物的遭遇往往能夠讓大家引起警示。
2020年10月29日,她經人介紹在廣州一家美容門診諮詢了鼻子整形的問題。
就高溜的說法來看,她表示自己是微整,而且也說在演藝圈(演員兼職歌手),這根本就不算什麼。
就和大家敷面膜一樣平常。
關於這一點確實存在,所謂的“整形臉”那自然是有些詬病。
但是如果只是微整,比如說整個面部只需要一些小的措施。
那麼稍稍的改變就會有大大地提升,這就是很重要的。
比如某爽,她在微整之後,戲路也是越來越好,在人前越來越精緻。
這樣的方式,就會帶來危害,就好像高溜這樣,微整失敗鼻尖壞死。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光是演藝圈,整個娛樂圈也有,而這種風氣。
也會在我們這些普通人當中傳播,有很多人都會選擇去做微整。
既然是合法的,又有什麼不能做的呢?但是安全問題就成了重中之重。
透過高溜的敘述,我覺得應該遵循的原則是:
“不信整容機構的鬼話,資質必須確保”
“不讓沒有資質的機構做手術”
“出現問題之後,不要繼續拖沓”
在這起事故當中,該美容院說得天花亂墜,只是由人員介紹手術的安全性。
(結果後續一查,該美容院無肋骨鼻手術相關資質)
也說了不會影響高溜的拍戲,但是最終結果知道了:鼻尖壞死。
其實當時在往鼻子裡植入假體的時候,已經出現問題了。
這個時候如果取出還是可以挽回的,但是對方並沒有這麼做。
之後感染了,經過再次手術也沒有好轉,而且也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應該當機立斷,去更專業的醫院治療)
由此所導致的後果讓高溜面臨著高達200萬元的違約賠償,以及後續延伸的解約風波。
目前高溜方面和醫院方面都已經準備走司法程式。
至於這家醫院,我去看了一下,真的讓人無語。
根據權威機構的搜尋分發現,自身存在六條風險,其中一條司法風險,還有五條經營風險。
司法風險的開庭時間為2020年的11月2日,案由是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而五條經營風險均是來自工商局的處罰。(時間順序由近及遠)
一.2020-10-22
違反了《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第三條。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病歷管理制度,設定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本機構病歷和病案的儲存與管理工作。”
警告並處以4萬元罰款
二.2020-07-06
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處以2900元的罰款
三.2020-06-22
違反了《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第三條。
“病歷書寫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範。”
警告並處以40000元罰款
四.2020-06-22
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准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處以2900元罰款
五.2020-03-13
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處以2900元罰款
所以啊,愛美可以,微整也行,但是一定得選好了地方。
朋友的介紹是一方面,但是最重要的還是你自己把要做手術的這個地方瞭解透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