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我不是潘金蓮》,看完很感慨——
這個電影真正的價值不在於女主角李雪蓮,在於蝴蝶效應引發的,看似不可能的現實。
馮小剛撕華誼,這件事做得真不好看,但電影處理得的確有分寸。毫無煽動式的誇大和設計出的諷刺,但恰恰是這種一幕幕彷彿記錄片似的場景,被放大在銀幕上,你突然明白,你也身在其中。你看過、聽過、經歷過,但你沒意識到過。
你會感到足夠的魔幻和荒誕,黑暗中的眾生,各自認領一份如坐鍼氈。
那些對現實的諷刺,就不聊了,因為,我個人最大的感觸竟然是——
這部電影是一個女人破執的史詩——
破了執念,才去了心魔。
戒·考驗人性
我沒看過原著,我從片名預想,電影講的是農村女性在情感自由,甚至性自由上追求平等的故事。
沒想到,講的事兒特別有時效性——為了買房,假離婚變真離婚。李雪蓮咽不下這口氣,執著證明最初意圖,最後牽涉進來各路利益鏈條,把自己和無數人的人生裹挾進驚濤駭浪。
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電影結束的時候,一句彷彿蓋棺定論的感慨:“為什麼事情會變這樣?我們當初判定離婚有效,是對的呀。”
是,故事的起源,李雪蓮真的不佔任何理。由此生髮的所有變節,都無法被定義為寧折不彎,只能被看做一錯再錯。假離婚是情感事件,法律如何可以挽回?
若說有錯,她犯的第一個錯就是:考驗人性。
假離婚買房這件事,從普遍意義來說,發生在什麼狀況?注意,我一定要強調,普遍意義。恩愛自律、三觀高度一致的夫妻我們不討論,但我們要承認,那不是多數。
既然要再多買一套房,經濟實力應該是不錯了,這個時候,一般不是新婚燕爾,從社會意義來說:男方的經濟實力上升,女方的容顏價值貶值。
離婚後,男方該回家吃飯就吃飯,該睡覺就睡覺。日子稀鬆過下來,除了少一紙婚約的心理約束,一切如常。平時撩個妹走個野,愧疚感全無。人生自動過度到“家裡紅旗不倒,外面彩旗飄飄”的狀態,請問,為什麼要打破這個局面?
女方呢?不自覺多了一份壓力:復婚不提吧,這麼過算什麼?非法同居?合作養娃?主動提吧,好像等於承認自己掉價,徒增對方的優越感;瀟灑一走了之,但大部分中國女人的死穴就是“那孩子怎麼辦?”
一個早已心不在焉,另一個日日萬般糾結,就是感情的落差和不對等。假離婚變真離婚,無非就是這樣發生的。
是的,這種故事太多了,但依然會有人前仆後繼地相信:我們是特殊的一對,我們與他人不同。
我真希望大家對人性,可以悲觀一點:日光之下,並無鮮事。
戒·過分執著
李雪蓮因為不滿鄉級法院的判定,一怒告到縣級法院,滿城風雲後回來,她執意找前夫親自要個說法,要對方承認——當初我們就是假離婚,離婚後你劈腿了。
沒想到不勝其擾的前夫當著眾人面說:要說劈腿,你跟我新婚第一夜就不是處女!你還指責我,你這個潘金蓮!
李雪蓮如雷擊中,回家越想越難以嚥氣,拿著刀到處跟男人們說:幫我殺了秦玉河,我跟你睡。
這種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最後付出做潘金蓮的代價的故事,我們的人生重複得還少嗎?
她輾轉去了北京,借宿在暗戀自己的初中同學趙大頭的宿舍,終於逮到機會在人大代表前攔車喊冤。縣市級領導全部下馬,她一舉成名,成為領導層聞風喪膽的上訪釘子戶。
數十年,她人生最大的價值就是在人代會的時候去上訪,她沉迷於此,無心打理小飯館、無時間戀愛、隔絕所有友情,把自己過成一個荒島。
最後一次上訪,知道前夫突然車禍去世,她蓬頭垢面在北京一家菜市場嚎嚎大哭:“你個死鬼,你死了我去告啥啊,你活著害我,死了還害我啊。”
這真是一個女人最荒涼的時刻。
她執著的是讓前夫回到身邊嗎?她知道人心已不古;她執著於一個公道嗎?其實沒有人那麼在意她是不是潘金蓮;她執著於對抗世界的虛偽讓上層人物受到懲罰嗎?她不是鬥士,她的理想沒那麼崇高。
她執著於執著本身。
早已經忘記了目的,她走在沒有終點、沒有風景、沒有意義的路,絕不抬頭看看碧海藍天,而時光如白駒過隙,告別已在眼前。
佛家說,放下執念,立見眾生。
這是李雪蓮不幸人生的最重大的錯誤:過分執著。
這些年,我努力把自己活成一個不執著的人,我越發清楚自己的渺小,世界以我看不到的方式在執行——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我剛從香格里拉回來,在那裡我聽到了一句話,很喜歡——
人生,放下是智慧,不捨就要承擔。
那些一定要求什麼的人,哭喊著打滾著賴著不走的人,人生也不會因此改變往前的軌跡,消耗的只有自己。所謂幸福,從來不是什麼都得到了,而是對於得不到的,你選擇了寬容,你放過了自己。
戒·太過自私我們看過了很多雞湯的文,鼓勵大家堅持、不放棄、死磕。為了達到一個目的,不管日月星辰,唯我獨尊。
李雪蓮上訪的過程,就是這樣一個過程。她是小小塵埃,但她足夠的執著,在一個複雜環境,捲起驚濤駭浪,無數人捲入其中。
鄉鎮法官王公道告訴她,你的離婚證從法律意義上的確有效,她憤怒地喊:你別忘了,你收了我的臘肉和酒,我要告你受賄!
她去北京,借宿在當初暗戀自己的趙大頭宿舍,最後處心積慮攔下了人大代表的車,她只看到自己的成功,卻不顧,趙大頭前途完全被斷送了。
她被困在鄉里無法上訪的時候,她求趙大頭:把我弄出去。趙大頭沒轍想出假辦訂婚宴的梗,她盛裝出席,內心卻並不在意此事的意義。
遇神殺神,遇鬼殺鬼。阻擋我的,都是錯的。成全我的,都是對的。
趙大頭的做法有複雜的原因,但陪伴是長情的告白,我相信他對李雪蓮有真情,用自己的話——“想跟你結婚,這是真的。”
可惜李雪蓮不這麼看。
這就是李雪蓮犯的第三個錯:太過自私。
過分的執著,其實就是自私。
李雪蓮認為,我達到目的,就是贏。
事實上呢?她早已經全盤皆輸。
有一個場景,陪她出逃的趙大頭,跟她終於魚水之歡,赤身相待。鏡頭慢慢從牆壁,搖到水鄉木窗,搖到兩具依偎肉體,窗外水霧濛濛,窗內纏綿悱惻。
我真希望,故事在這裡講完,如果她不那麼自私到盲目地,求自己唯一想要的東西,她會發現,在她身邊,一直有愛她的人,她已經得到了很多。
人不要那麼自私,因為,自私的最後,真的苦了自己。
執著背後,都是一場空。
電影的結局,李雪蓮在天安門對面一家小飯館當上了服務員,隱姓埋名,無意一天,曾經的仇人光顧,兩個人從困惑到不好意思,相視一笑,終於雲淡風輕。
可惜,這一路,代價太大。
生命是順流而下的過程,執著最大的困境是,我們把責任推到他人身上,推到環境身上,推到命運身上,卻從不推到自己身上。
反思和自省,是一個人破執和寬恕的前提。
懂了鬆弛和感恩,才是平靜和幸福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