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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地活出自己的生命,勝於完美地模仿他人。

——《薄伽梵歌》

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我都感覺自己被「曾志偉的女兒」這個光環困住。常常有些同樣身為名人二代的朋友來問我,到底是怎麼走出來的?

我能看到有些朋友仍在苦苦掙扎,但若不是我也走過那樣的日子,現在的我,沒辦法理直氣壯地說出「是誰的女兒,無法定義我」這樣的話。畢竟,身邊的人的眼光,帶來的影響是很巨大的。

比方說,我剛出道的時候,所有人介紹我的方式,都是「曾志偉的女兒—曾寶儀」。

不管我再怎麼抗拒、再怎麼努力做出成績,我出了唱片,成為暢銷歌手,擔任大大小小節目的主持人,甚至得到獎項的肯定⋯⋯人們想到我的時候,依然是——曾志偉的女兒曾寶儀。

很長的時間裡,我為此感到迷茫:「我到底是誰?我一輩子都要活在這樣的光環之下嗎?」

慢慢地我明白到,這個頭銜只是一個客觀的條件陳述,而我不一定要主觀認定它的意義。

客觀的條件意味著,我確實和父親有著血緣關係,無論我是否接受,它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我無法改變它。

然而,我自己的主觀認定是我可以改變的,我要不要被這件事情困住?我要不要被這件事情侷限?我要不要讓這件事情定義我?當別人不斷地用同樣的方式介紹我的時候,我要在意嗎?

這些都是我可以主觀決定的事。

當我明白這一點,我就可以開始觀察自己進行不同的實驗。比方說,有人只是用這句話作為開場白,起了個頭之後,就再也不會提了。那麼,這個頭銜,也不過就是扮演著「開場」的意義。

有些主持人需要透過關聯性、關鍵字或頭銜,去喚起觀眾的注意力和期待感,藉此讓人們先在心中有所預期,知道該把接下來要迎接的來賓,放在什麼樣的位置。

這樣的頭銜,也決定主持人談話時切入的主題和興趣點,有更多的話題和親近度。當然,也有些主持人並不需要這麼做。那麼,是否被提及這樣的頭銜,其實是對方的習慣或傾向使然,跟我並沒有關係,我不需要把這些事情背在身上。

當沒有把自己和他人的責任跟界線分清楚時,很多人就被這樣的事情困了一輩子。

學會理清「哪些是我的責任,哪些不是」

有人會說:「妳當然會選擇做藝人囉,有爸爸罩著妳,妳比其他人有優勢嘛!大家都會給妳面子、給妳機會,妳的起點比別人高。」是的,我承認我很幸運受到許多眷顧,但也正因為這是一條父親走過的道路,在某些方面,它也會為我帶來額外的艱辛。

即便我的起點比別人高,但去到高處的緩坡,還是得我自己去爬。我能爬到多高,我如何擺脫那個起點帶來的枷鎖,那都是我自己需要努力的功課。

畢竟,也有很多享有較高起點的人們,享受著那樣的高度,選擇不爬坡。除了身為誰誰誰的子女之外,再無其他更多表現可說。

如果我和父親從事不同的行業,或許不會有這麼多額外的壓力產生。如果我在其他領域發展,我的成就,或許能單純透過我的專業表現被評價;

然而,正因為父親同樣身在娛樂圈,又是成就輝煌的業界大佬,人們不免將我們兩人放在一起比較:「妳不會想和他一樣嗎?」「爸爸是影帝,妳會想成為影后嗎?」「妳想當導演嗎?」

我花了很長的時間才明白,即使我和父親在同樣的行業發展,我也不需要成為他。我甚至不需要超過他。

我的父親之所以是現在的他,有許多客觀因素使然。那個年代的香港,是百花齊放的娛樂盛世,每年能產出幾百部電影。那時候,一個明星一年能拍二十部作品,每個人的作品經歷都是一百部起跳。然而現在,一年有兩部電影可以拍,就是超級巨星了。

我的父親活在一個那樣的年代,但我不是。於是,我不需要因為沒有達到和父親一樣的成就,就去責怪自己不夠努力或不夠優秀。我們享有的客觀條件本就不同,真的不需要比較。

而且我爸是個把一輩子當三輩子在過的人。他可以用力地玩、用力地工作、用力地做慈善,也能用力地喝酒、用力地揮霍他的時間,所以他一生能完成的事情真的很多。

我不行。我要看書我要放空我要休息,有時我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情,我腦子裡那個切換的開關沒法像他運作得這麼快速,我只能用我的節奏做我能做的事情。簡單地說,我不是他。

透過不斷地拆解,我漸漸理清了「哪些是我的責任,哪些不是」。如果今天,我對自己的工作沒有負責,只是頂著父親的光環,濫用他人給予的機會,那麼不可能有更多的工作來到我身上。

然而,即使第一次的機會,是因為「我是曾志偉的女兒」而來到我身上,當我努力盡心地完成,當機會再一次來到我面前,肯定就是因為「我是曾寶儀」。

客觀的條件,可以是助力,也可能是阻力。我可以透過我的主觀意識去解讀,或者,試著放大它的助力、減少它的阻力。當我心懷感謝、認真完成,就是在放大它的助力;當我不把阻力的面向放在心上,不讓它困擾我,那麼它帶給我阻力就會愈來愈小。

我應該要想的是:「我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找到屬於我自己的答案」。

比方說,旁人經常認為,曾志偉的女兒踏入演藝圈,是理所當然的選擇。但,我爸爸生了四個小孩,也不是每一個都像我一樣成為藝人、成為主持人呀!沒有什麼是理所當然。

我為什麼會進入這一行,是因為我真心喜歡這個職業。那不是因為我是曾志偉的女兒,也不是因為這件事情落我在頭上,非擔起來不可⋯⋯不,我會成為藝人,是因為我喜歡。

如果我不是真心喜歡這份職業,不可能持續耕耘超過二十年。只是,在初入行的頭五年,我還無法明白到這一點。頭五年的我,只覺得這份工作是一個很好的機緣,能獲得不錯的收入,要是現在放棄,機會不一定能回來。於是,我給自己五年的時間,讓自己放手做看看。

隨著入行時間愈來愈長,我漸漸從中找到樂趣。直到走了二十年,現在我才明白,我生下來就是要做這件事。每個人的人生路徑是如此不同,有些人很小就明白自己的職業志向,於是可以按部就班地朝自己的目標前進;我的人生則是很多機緣的累積,讓我一路走到今天。

當然,我可以更仔細地分析,我是透過放棄什麼而得到了什麼、成為了什麼,但很多時候,我自己也不是那麼明白,只是順勢而為,就走到了今天。每個人的路徑都沒有對錯好壞,該走到的都會走到,無論過程為何,那都是人生,給予我們獨特的禮物。

本文摘自曾寶儀的新書‬《人生最大的成就,是成為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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