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如果在娛樂圈裡出名的話,就會有很多粉絲去關注這個明星。而明星作為經常上鏡的公眾人物代表,一言一行都有可能會被鏡頭捕捉到。所以,如果一個明星想讓越來越多的人喜愛他,就要格外注重自己的言行舉止。尤其是追星群體的年紀越來越低齡化,有很多青少年都會不自覺的去模仿自己喜愛的明星。孩子的思想和價值觀並不成熟,所以明星們的一些不好的習慣,都要儘量避免在鏡頭面前顯露出來。就比如說明星紋身就是一個很不好的行為。
但是誰還沒有一個去追求個性的權力呢?紋身並不犯法,只是作為公眾人物,將紋身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就很難讓人理解。就比如張歆藝,她在後背的勃頸處,紋了一個九塔狀的佛經幸運符,聽說是用來保平安用的,但是還是會在無形中給青少年做出一些不好的榜樣,因此她也慘遭中國作家劉信達的怒懟,劉信達發微博斥責張歆藝,還讓她在3個月之內洗掉,否則就讓張歆藝逐出娛樂圈。
有一部分網友表示,張歆藝作為公眾人物,本來就不應該露出紋身上鏡,而且明星們如果有紋身的話,也應該儘量的遮蓋一下,在面對鏡頭。否則這種行為,對於青少年來說是一個很不好的引導。作為明星,張歆藝應該有這方面的覺悟才對。
另一部分網友表示,劉信達可以在網上表達出自己的想法,但是卻不能強求別人去聽他的話。有很多明星都有紋身,而且張歆藝的身體是屬於她自己的,她想在身上紋一個圖案,並不是什麼罪惡,更不能成為她被逐出娛樂圈的理由。
小編覺得,現代人的思想已經很開放了,所以對公眾人物的包容度也很高,有個紋身並沒有什麼,但是張歆藝還是要多注意下自己的言行的,大大咧咧的性格並不能成為她的擋箭牌。那麼親愛的讀者朋友們,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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