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解釋洗底,用網上百科的話說, 我們常常在警匪片中聽到“洗底”一詞,其實是一種警匪慣用的手段,也就是透過一種固定的方式把一個人的過去改寫,即將判定有罪的紀錄從全國警察資訊系統中分離出來。
當然應用到網路領域,其實也是主要針對公眾人物。
現在常常用這種詞,來描述一種包裝藝人的方式,但是這個就有一種原罪論的傾向,讓每一個試圖被公眾重新認識的藝人明星,對自己的過去諱莫如深,就像是犯了什麼不可饒恕的錯誤。
其實大可不必,老話說的好,迅雷不及掩耳盜鈴,意思是你想找素材,找黑料,但是就算是官方使勁手段在迅雷這些下載軟體上把它禁掉,不允許下載,不允許展開,也比不上當事人自己捂著耳朵假裝沒聽見。
但是啊,引用一部韓劇《www.關鍵搜尋詞》裡的一句話來回應,網路沒有遺忘的權利。
第一代浪姐裡,好多女明星只是以前摸爬滾打的模樣不太體面,又或是出爾反爾的橋段時常打臉,不過混了今天拿出來說,多少也是能再燒一燒冷灶,再帶來一波熱度。
到了第二代浪姐,再用一句老話說,真的叫迅雷不及掩耳,變得太快了,發預告的時候搞得神神秘秘,抑揚頓挫,擠牙膏一樣。
結果到最後,一趟水的趕鴨子上架,這也不敢說,那也不敢碰,把排面搞得光鮮亮麗,就像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蓮花,就像是欺負觀眾都不上網一樣。
你要說楊小姐,可能她的新聞有點年代感了,一般的小朋友還都不知道;張女士,可能隨便提的話有可能引發法律責任,還不能播;那個姐,有些訊息只在小範圍裡傳播,雖然花樣繁多,但是有待證實,至於有好幾個,用生命來演繹家庭倫理劇,愛情狗血劇,大型撕那啥劇的,真的是小case了。
我不是當事人,我不能揣摩人家立志重新出道的決心有多糾結和難做,背後的生活有多麼坎坷和酸楚。
我也沒有資格去說她們,畢竟我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受害人,更加不是法律人。
我更加沒有資格說什麼原諒她們,我自己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還得恬不知恥的蹭人家的熱度。
原諒一個人是上帝的工作,我們能做的只有遺忘,因為就算真的遺忘了也沒關係,網路會幫我們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