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翼連結: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6880691/answer/54782486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絡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摘自《我想跟你走》,後來《讀者》上也有登過。印象非常深刻,初讀幾欲落淚。再讀依舊感動。
YI易 劉若英他真正的名字是什麼,我不是很確定,但可能也不重要。對我而言,他就是易副官,知不知道他的本名,並不會改變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我從小就叫他“易”。他那個易,聲調不是往下,不是容易的“易”;我喊他,都是往上揚起的,像“移 ——”而且,尾音永遠要拖長。家裡其他的人都喊他“易副官”。一直到我走進他的追悼會現場之前,我都以為他的全名就叫“易副官”。 他就住在我家前院的那間小房間裡,一進大門,穿過院子,進來的第一間。什麼人來來去去、進出我家,都必須經過他的視窗。易副官很瘦,又黑,三分頭,卻掩不住灰白交錯的髮色,小時候我說他像猿人。他常常就是叼根菸坐在他那小房間的視窗,豎著耳朵等著我公公的指令。人們喜歡說小孩子單純,但我從來不這樣認為,因為我就是一個不單純的例子。我從小就知道, 易,是可以欺負的。既然可以欺負,我就不會放過他。他不會去告狀,也不會生氣,不會報復,更不會記恨。甚至可以說,我想要什麼,他都儘量滿足我。以至於我闖了禍,他的任務就是儘量幫我隱瞞。 易走了以後,我常常很怕自己會忘記他,畢竟,我懂事的時候,他已經是很老很老的人了。我能知道多少他的心情?我能記得他多少?但後來發現,我越往下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越鮮明。 他跟著公公多久了,沒有人算得清楚。傳說曾祖父時代,還不到“民國”的時候,他十三歲就在湖南老家擔任所謂“家僕”。而後我公公去上學,他的職務就變成書童,每天跟著公公去學堂,旁邊一站就是一上午,等著公公放學,然後再安全地把公公送回家。黃埔軍校開辦,公公在“十萬青年十萬軍”的感召下,決定從軍。那年,祖父只有十四歲,根本不符合從軍的最低年紀,但公公還是謊報年齡上了黃埔。於是,易,就也跟著去從軍。即使“少爺”起了愛國心,熱血沸騰地要報效國家,“易副官”的責任還是沒有變。公公報效國家,易副官報效的是我公公。 離開黃埔後,公公去了俄國唸書,易無法跟去,就在家鄉等他回來。公公留學回國,生了我爸爸,他就成了我爸爸的保姆,我叔叔誕生,他就變成了我叔叔的保姆;後來公公撤退到臺灣,家裡有了姑姑,當然他就是我姑姑的保姆。一直到連孫少爺孫小姐都長大了,易,搖身一變,又成了家裡掌廚的。這倒不奇怪,因為只有他能做出一手地道的湖南家鄉菜。從小,我便當裡的菜都是他給準備的。他的晒臘肉、他的糖醋排骨,都是一絕,也都是我自此沒有再品嚐過的味道。 我搬來跟祖父母住的時候,我三歲,他六十八歲。從那一天起,他的新任務,就是當我的保姆。 小時候,可能因為安全的考慮,家裡幾乎不讓我跟附近的小朋友玩。也因為自己家有院子,所以我的遊樂場就是完全建立在這個當時覺得很大的前院裡。而我最重要的玩伴,就是這位已經七十好幾的“易”。 記得第一次打羽毛球就是他陪著我,他穿著拖鞋,我因為他沒能把球打到我面前而生氣地摔球拍,過去踩他的腳,然後罵他說:“你根本就不會打球。”他的桌上永遠有一個裝滿糖果跟零錢的透明玻璃罐。我會爬上他那張破舊的藤椅,望著那個罐子,然後他就會開啟,給我兩顆糖。等我吃完,他就把包糖的紙仔細地折起來,中間打一個結,做成一個個穿蓬蓬裙的小公主,然後逗我說,那就是我。我當時覺得他無聊透了,這個招數用了那麼多年也不換一下。就像他每次都用兩根大拇指各自彎曲,然後接起來,跟我說他的大拇指可以分開——鬼才相信。 另外一個第一次,就是我從那個糖罐子裡偷錢,原因是我想跟同學去學校巷口的那家雜貨店抽獎,另外,我還想吃一種會弄得滿嘴紅紅的芒果乾。後來聽姑姑說,家裡所有的小朋友都是從那糖果罐下手。也許,易,是故意把錢放在那裡的。 我的公主床頭後頭是一個小小窗戶,每天早上我不需要鬧鐘,易,會在那個視窗後頭問我,今天想吃什麼早餐啊?鹹麵包?菠蘿的?還是肉鬆的?還是稀飯?燒餅?通常他還沒有唸完,隔壁的視窗就會出現一個聲音——我婆婆,“易副官,不準那麼寵她,哪有每天問的!”即便如此,他還是每天都這樣問,然後我才起床。 家裡不准我們吃攤子上的小吃,嫌不衛生,我總是羨慕同學可以隨意坐在路邊吃蚵仔麵線跟刨冰。有天趁婆婆不在家,我就叫他在巷口把關,大剌剌地坐在攤子上吃起面線。事後證明這是一個很不到位的安排。 我看著老闆用著淺淺的碗,舀進稠稠的面線,撒上香菜跟大蒜,然後抖著手端給我,確實,老闆的大拇指都伸進面線裡了。但衛生不重要,可以突破禁忌才是重點。就是這麼巧,婆婆搭著車進巷口回家了。易副官見到了,但他的行進速度怎麼比得車?我才剛想說再來一碗時,一隻塗著蔻丹的手已經把我拎上車了。我回頭找易,只見他追著車子跑,滿頭大汗。 我的小學就在我家後頭,走路十五分鐘的距離。他每天接送我上下學,就像他當年陪公公去學堂一樣。因為他為我所做的事是如此地理所當然,我從來不會珍惜,只抱怨為什麼我不能像其他小朋友自己背書包,而是他幫我提著。有幾次,我都故意一放學,在校門口,把書包一丟給他,跑著回家。以他的年紀,再加上腳上那雙黃色的塑膠拖鞋,理當我會比他先到家。接著公公聽到門鈴聲就會說:“易副官沒去接你嗎?”我就會說:“不知道,沒看到。”小孩子事實上是不單純的。真想用一下小叮噹的任意門,回到那個時候,把當時的我毒打一頓消消氣。 我現在臉上留有的疤,也跟易有關。那年我七歲,跟著婆婆去朋友家打麻將,因為婆婆盤算著我三點的鋼琴課就在牌友家的正對面,走路兩分鐘距離。眼看著三點就到了,公公一通電話過來說,已經叫易過來帶我走過去。婆婆說,才兩分鐘的路,英英應該可以自己過去。但是愛孫心切的祖父說什麼也不肯。於是我坐在院子裡等易,手上拿著點心,動彈不得。婆婆的朋友家有一條狗大概是看中了我手上的點心,一口撲了上來。只聽見我一聲慘叫,左邊眼睛正下方被狗狠狠地親了一下——縫了二十八針。據說,當我慘叫聲起時,掛鐘正當當報時三點整,而門外站著的易,正準備按鈴。 爸爸是船長,跑遠洋的,兩三年才回來一次。我嘴上從來不提爸爸,因為他實在太遙遠了。我對他的印象有時不是腦海裡的,而是照片上的。但是每每聽說他要回來,我就會穿上我最喜歡的衣服坐在院子裡,呆呆往門口望著。易,總會走過來無聲地拍拍我的衣服,幫我把皺褶拉平,像是能看穿我的心意。 終於,那帥氣的船長爸爸回來了,全家圍坐在餐桌前,聽他說著國外的奇聞軼事,雖然我完全聽不懂,燈光還是顯得出奇溫暖。婆婆告訴他說,易幫我買了輛單車。瞬息間,爸爸突然翻臉,像是忽然想到要行使他做父親的責任,說不可以。他的說詞是:“第一,危險;第二,不可以寵我。怎麼可以小孩要什麼就給什麼。第三,就算要買也不能是易買。”他立刻叫家裡傭人把車丟出去。我突然嚇壞,使出全身的力氣大哭了起來。是因為我將失去得來不易的單車,或是爸爸終究破壞了我對他的美好等待,我現在已不復記憶。 就在爸爸無休止大發雷霆的時候,突然易的聲音從屋外出現了。他隔著紗窗大怒說:“你小時候就多乖啊?還不是成天跟人打架?你就會罵,孩子你帶過幾天?” 爸爸住口了,因為他知道,易說的都是事實,畢竟易也是他的保姆。 沒幾天,爸爸又離開了,我的單車也被偷了。 我想易應該知道我是叛逆的。小時候我除了整他,不太愛說話,常常對著窗外發呆,他也從來不問我在想什麼,只是搬張凳子也陪著我坐在那裡,安靜無話。最多抽根菸,然後咳嗽。我一直不知道易的身體不好,我只記得他老咳嗽。大家說他是抽菸抽太多。有天早上他送我去學校後,說去看病,就再也沒有回來。我當時以為他只是需要休息幾天。然後,婆婆帶著我去一個肺結核的醫院,她說易住在裡面,但不讓我進去,說怕傳染。那個下午,我等在外頭,踢了好久的石頭,很想哭。 再兩個月,一個暑假天,我躺在易副官那張鋪著涼蓆的床上,光著腳丫。糖罐子裡的糖都快吃完了,他還沒有回來。他是那個下午走的。 他的桌上,除了糖罐,還有一樣東西,易常常望著它發呆。那是一張照片,照片上的人留著長髮。我問過他,他說是家鄉的媳婦。兩個人似乎沒有見過幾次面就結婚了。然後,他就來了臺灣。他說得很平靜,然後轉過身去把床墊翻過來給我看,藏著一疊疊紮好的十元大鈔。他說很快他就會回去,到時再和她過好日子……對當時的我,這種話題沒多大意思。多年後,我常在香港機場轉機時,看見那些老“榮民”身上揹著一包包的東西準備回鄉,臉上有著疲憊和期盼。我會很感傷,感傷“易”沒能等到這一天。 易在我家服務了四代人。我不能替他說他是“無怨無悔”,但犧牲奉獻的概念是他教給我的。時代耽誤了他,甚至可能糟蹋了他,但也許惟有這種陰差陽錯,能向我們展示極致的忠誠和美。易出殯的那一天,我們全家帶孝,我公公帶著全體老老小小,下跪向他磕頭。他是家僕、是書童、是副官、是管家、是保姆、是大廚,是我永遠的親人和老師。也許我有幸,哪輩子也能當上他的保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