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公映的芭蕾舞劇電影《白毛女》,改編自上海芭蕾舞團的大型舞劇《白毛女》,主要演員都是芭蕾舞劇的原班人馬。
舞劇中,女主角“白毛女”喜兒有兩個扮演者,前半部分的喜兒由茅惠芳扮演,後半部分劇情中,已經逃出虎口、落難山林的“白毛女”則由石鐘琴扮演,之所以有兩位女主演,是因為這部舞劇的大量場景都圍繞女主角喜兒展開,如果在舞臺上由同一位女演員從頭跳到舞,體力跟不上。
茅惠芳
電影中,也同樣保留了和石鐘琴兩位女主演,為了區別二者,一般稱為“喜兒”茅惠芳和“白毛女”石鐘琴。
25歲的茅惠芳因這一角色而家喻戶曉,她清純甜美的笑容與一雙對未來充滿憧憬的大眼睛,讓觀眾強烈地感受到“把美好的東西撕碎”的悲劇氣氛,因之也更加仇恨黃世仁與窮人無處申訴冤屈的舊社會。
1984年,茅惠芳跟著赴美讀博士的丈夫離開上海,後來在美國定居,過著退居幕後的安靜生活。
文中言之鑿鑿地聲稱:茅惠芳“利用美貌和名氣,與康生、張春橋等勾搭,從戲劇舞臺跳上政治舞臺,最後又從政治舞臺跳進監獄”,還說“她最終的命運,是到監獄中去以淚洗面。”
茅惠芳的上海親友們看到後,紛紛給她打去電話。
2001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定茅惠芳一審勝訴,責令侵犯其名譽權的羅學蓬等人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經濟損失23萬元。
拿起法律武器的“喜兒”,贏得揚眉吐氣,活得光明磊落。
1、一畢業就跳“喜兒”,18歲成名,大半生與《白毛女》結緣茅惠芳是上海人,1947年生,就讀於1960年剛成立的上海舞蹈學校,是第一屆學員。
在校期間,學校排演一個小型舞劇《白毛女》,演員從剛培養的第一批優秀學員中進行選拔。
茅惠芳出身工人家庭,形象清麗、身材比例好,便成為了《白毛女》中“喜兒”的扮演者,從此與這部舞劇結下不解之緣。
這部舞劇1965年被改編成8場大型芭蕾舞劇,當年5月參加“上海之春”初次公演,一炮而紅,18歲的茅惠芳因飾演“喜兒”受人矚目。
在舞臺上跳了6年後,上海電影製片廠決定把這部舞劇搬上銀幕,於是舞劇的原班人馬又用13個月時間去打磨拍攝電影,1972年春節,電影公映,成為70年代的經典之作,茅惠芳明朗的笑臉和柔美的舞姿使她成為紅遍全國的“芭蕾舞明星”,影響力不在《紅色娘子軍》女主演薛菁華之下。
那時候的女演員大多本份老實,與茅惠芳同學、曾在劇中第4場《逃進深山》中跳黑毛女的楊曉敏說:“當時我們每天從舞臺到練功房,再從練功房到舞臺,幾乎沒有社交活動,過的是修道院式的日子。芭蕾舞演員的舞臺生涯比較短,我們都按照周恩來總理的要求,30歲以後才結婚。而且談戀愛都是經人家介紹的,我們書讀得相對少一些,都想找有學問的大學生。茅惠芳的丈夫沈維滇當時是一所中學裡普普通通的物理教師,茅惠芳看中的是他的人品和才學。1978年,沈維滇考進復旦大學,成了‘文革’後中國第一批物理學碩士研究生。”
為了不辜負學校與劇團的培養,上海芭蕾舞團的女演員很多人晚婚。
茅惠芳直到1979年,才以32歲“高齡”和沈維滇結婚,與同齡人相比至少遲了七八年,婚後,她生下了一個兒子,不久重返舞臺,曾在《吉賽爾》、《春江花月夜》裡等舞蹈劇中擔任主演,還是上海市第五屆政協常委。
1984年,她丈夫沈維滇前往美國底特律維恩大學攻讀博士,茅惠芳前去陪讀,並應聘在該院芭蕾舞系任教,後成為芭蕾藝術系主任。
沈維滇也頗有藝術天賦,旅美期間,茅惠芳表演《白毛女》時找不到藝術搭檔,在密歇根州立大學任物理系教授的沈維滇,就自告奮勇上去跳“楊白勞”,演出贏得一片喝彩。
後來,他們的兒子沈翰斐也傳承父親的衣缽,考上了麻省理工大學,一家三口過著寧靜幸福、與世無爭的生活。
2000年,一篇重慶作家羅學蓬創作的長篇紀實文學《“喜兒”茅惠芳浮沉錄》刊登在河南文藝出版社的暢銷刊物《名人傳記》上,很快被《遼寧日報》、《廣州日報》等十幾家媒體轉載。
《浮沉錄》編造了茅惠芳用美色和舞藝勾搭康生、張春橋等“文革大員”,從戲劇舞臺跳上政治舞臺,“呼風喚雨”,最後被關入監獄的離奇故事,捏造了庸俗下流的荒誕情節,將茅惠芳詆譭成一個道德敗壞的人物。
2000年5月,茅惠芳的親屬看到這篇荒唐文字後,立刻打電話告訴了她,氣得茅惠芳每天晚上難以入睡。她的青春獻給了芭蕾舞事業,每場戲演下來,不僅體能消耗大,情緒也久久不能平復,經常失眠、神經衰弱,剛過上平靜的生活沒兩年,卻又遇到這種惡意消費她的無良作家。
當年8月,茅惠芳特地從美國飛回上海,聘請了友林律師所的律師,向法院遞交訴狀,要為自己的名譽和《白毛女》劇組討個公道。
訴訟一事見諸報端後,當年喜兒爹爹楊白勞的扮演者、上海芭蕾舞團副團長董錫麟告訴記者:“那篇文章流傳很廣,我們在寧夏演出時也看到了。但這怎麼可能呢?從1965年《白毛女》創作排演直至1984年茅惠芳出國,我是看著她成長起來的!茅惠芳是我的學生,那時她還是個十幾歲的孩子,單純善良,平時不多講話。因為,原本扮演喜兒的蔡國英患了嚴重的腎臟病和坐骨神經痛,不能再上臺了,團裡就挑選了茅惠芳,因為她扮相俊美、功底也好,這和康生、張春橋他們根本不搭界。當時,劇組都是集體行動,即使上級接見,主要演員也都是一起去的,茅惠芳從來沒有單獨接受過哪個人的召見。可以說《浮沉錄》沒有一點點事實根據!我認為,這是有些媒體為了牟利肆意炒作。”
茅惠芳的丈夫也十分支援她起訴無良作家,為自己討個清白,與她一起回國參加了開庭,對此,被告羅學蓬聲稱他“言之有據,無所畏懼”,他寫作這篇文章,“有史料為證”,而他拿出來的史料,是一本浙江作家胡月偉1986年出版的小說《瘋狂的上海》。
羅學蓬說:“我不過是借用了《瘋狂的上海》一書中的一點點‘史實資料’為素材。該書正文之前的主要人物表中寫得清清楚楚:芳芳,26歲,上海市革委會委員,上海文藝界紅色造反司令部副司令,244小組成員。”他認為,這個“芳芳”,指的就是茅惠芳。
對此,《瘋狂的上海》作者、浙江省文藝創作中心主任胡月偉在接受電話採訪時說:“我根本不認識茅惠芳,在‘文革’中也沒有聽說過茅惠芳這個人,‘芳芳’完全是我虛構的一個角色,……我寫的是小說,不是紀實。”
儘管羅學蓬拿出的“史料”根本站不住腳,他仍表示“我們江津所有看過《瘋狂的上海》的讀者,都認為書中的‘芳芳’就是茅惠芳。”
開庭時,茅惠芳過去在上海的同學、同事、朋友紛紛趕來為她做證。
中為茅惠芳
羅學蓬當場表示道歉,稱:“經過多方取證及採集資訊後,我認識到我當時所寫的文章內容是錯誤的,是傷害了清白無辜、品行端正的茅惠芳,對此我向原告茅惠芳表示歉意,同時我承認原告方起訴的請求。”
最終,法庭認為:“被告侵權手段、方式之惡劣、社會影響範圍之廣,原告因此所遭受的精神損害後果之嚴重,實屬罕見……判決被告羅學蓬以及河南文藝出版社等11家媒體,賠償原告茅惠芳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共計人民幣23萬餘元。”
至此,“喜兒”終於為自己爭回了名譽權,洗刷乾淨了橫空而降的汙水,重新回到她寧靜的晚年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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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聽說過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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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毛女石鐘琴的故事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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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裡是“芳芳”,如果是“琴琴”那石鐘琴該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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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造謠者繩之以法。
2001年4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定茅惠芳一審勝訴,責令侵犯其名譽權的羅學蓬等人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經濟損失23萬元。拿起法律武器的“喜兒”,贏得揚眉吐氣,活得光明磊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