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我對平民逆襲成功的草根歌手朱之文是有好感的。他的成功絕非偶然,是透過艱苦努力取得的成功,這一點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但從去年他家出的幾件新事看,炒作嫌疑愈來愈明顯了,而且都給朱之文帶來負面影響。一是高調娶媳。兒媳婦娶回家就開直播圈粉賺錢。兒子兒媳不到法定結婚年齡,沒領證就直接舉行婚禮結婚了,雖然民間有此約定俗成風俗,但多少也是對國家法律不尊重吧。二是對張某人在網上實名舉報的一些事項,沒有一個明確迴應,有還是沒有?到現在仍是個迷。再就是,雖然是新社會,但在中國,特別是禮儀之鄉山東,翁媳在公眾場合是應該相互迴避的,翁媳同臺祝福新年似有不妥。再說那個鄭爽,找人代孕生子在中國是違反法律行為,國外雖然允許,但你還是中國人,中國人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代孕出來的孩子棄養,不但中國不允許,在國外好象也是違法行為吧。
我想給演藝演員的建議是:你們是公眾人物,有一定的名氣,又擁有眾多粉絲,好些人把你們當作自己的偶像去崇拜的。越是這樣,你們一定要在社會道德方面做出榜樣,更要遵法守紀。就是說,更要注意自己的“行”。只有坐的端行得正,才可能走得更遠些,紅得更長久。要知道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大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們一但在“行”的方面出了錯,超過了大眾容忍度,失去大眾支援,你們的名利就全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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