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娛樂圈被帶上了“貴圈真亂”的帽子,而且再也摘不下來。
我們不但看到了演員大紅大紫後生活上的巨大變化,也看到了粉絲對自己偶像的過度追捧,更看到了藝人劣跡曝光後引發的巨大熱度以及各路豪傑的口誅筆伐……
究其原因,我們的生活水平提高後,對藝術娛樂的需求也越來越高。
也正因為如此,才滋生了娛樂圈大富大貴的現狀。
總結近二十年的娛樂圈,因為民眾娛樂需求的增長,娛樂圈呈現出井噴式的野蠻發展。
和一些發達國家比,我們的藝人收入體系明顯不完善,而且收入也過於驚人。
我們的藝人體量更是驚人,其中不乏一些懷著賭博心理的人,期待著有朝一日一夜暴富。
是以,這個圈子亂了。
因為進入這個圈子的門檻太低,只要往影視基地門口一站,領到一張群演的門票,就有了上鏡的可能。
而這,也讓他們為夢想更近了一步。
試想,這樣的成功,隨之而來的鉅額財富,和賭博贏得的鉅額財富有什麼區別?
其實,就我們的人口基數而言,完全可以養活很大批次的藝人。
酒吧、KTV、經紀團隊、製作團隊……
這些都可以服務於我們的娛樂需求。
但為國為民而言,官方需要給出一定的政策導向。
前兩年出現的限薪令,就是這方面的嘗試。
娛樂雖然重要,但不是支撐我們民族強大的重要途徑。
貧富分化也是我們必須面對的社會問題,官方的導向就顯得尤為重要。
財富太多就完全失去了意義,而藝人在“滿級”後,追求也應該向更高更遠看齊,而不是一味地斂財。
看我們的科學家,很多在功成名就後,不再在乎自己的財富,而是把全部精力放在了科研上,很多還把自己的畢生財富捐獻給了社會,用更博大的胸懷來回報國家對他的信任和感謝。
當然,娛樂圈也有標杆型的人物,他們默默以一己之力,為這個社會中存在的一些問題而奔走努力。這樣的藝人更擔得起偶像這兩個字。
總之,娛樂圈的誘惑比其他地方更大,紛紛擾擾,除了內心特別強大的人,很多人受到干擾是正常的。
相信大家也希望看到官方對此有一定的引導,讓更多的藝人從人格修養抓起,在帶來更多優秀作品的同時,也讓大家看到他們的人格魅力。
而不是曬富一般地曬包、曬車、曬豪宅、曬遊輪、曬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