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俊昊導演更被多的人熟知,想必是通過今年的第92屆奧斯卡金像獎。
其執導的《寄生蟲》最終斬獲了最佳影片等五項大獎,奉俊昊也摘得了最佳導演獎。
這裡不得不感謝各種獎項,讓我們結識了這麼多優秀的導演以及影片。
我就是因為《寄生蟲》才回看的其它影片。
但其實奉俊昊導演的才華從他的早期執導的作品就可見一斑。
比如他2000年執導的處女作《綁架門口狗》,2006年執導的《漢江怪物》。
我先前在介紹裴鬥娜的作品時也說過這兩部電影。
不過早期作品中最優秀的一部,可能還屬2003年由宋康昊等人主演的《殺人回憶》。
這部電影一度被評為“史上最好看的南韓電影”、“毫無破綻的完美電影”。
看過電影的人可能都被結尾宋康昊那意味深長、與現實發生對峙的眼神所震撼。
電影改編自1986年至1991年,南韓京畿道華城郡一帶發生的連環殺人案。
前後共計有10名女性依次被害,最大的71歲,最小的只有14歲,僅1人倖存。
當時南韓警方先後出動了200多名警察,嫌疑犯與證人達到近2萬人,有4萬人接受了指紋鑑定,500多人接受了DNA鑑定。
但凶手在1991年最後一次犯案後,從此人間蒸發,始終未被捕,至此成了上世紀南韓最大的懸案之一。
而未被偵破的案件改編成影視,向來都是最難的。
因為人們期待結果,喜歡結果。而結果對於犯罪事件來說尤為重要。再不濟,凶手逃之夭夭也算是結果。
《殺人回憶》中卻至始至終都沒有交代殺人凶手是誰,警察也在四處碰壁。
但也正是這種“懸而未決”帶來的真實感和無力感,成就了這部電影。
想一想,當時真正的凶手也許正和其他500萬南韓人一起欣賞著這部只屬於他一個人的《殺人回憶》。
這個“主角”是懷著什麼樣的心理在欣賞呢?
直到2019年10月,嫌疑人李春在終於供認了殺人14次和性侵犯30多次的犯罪事實。
那麼案件是如何被偵破的呢?這其實還得益於南韓的另一名連環殺人案的凶手,他說:
“殺人一旦開始,就沒法收手。現在既沒有抓住他,也再沒有發生同類案件,十有八九,他現在住在監獄。”
警方這才開始從監獄中逐一對比DNA,發現有一人與三次案件相吻合。
有人說,李春在看過電影,也有人說沒看過。但好在凶手終究還是落網了。
這裡推薦一部美劇《心靈獵人》,劇集就聚焦於警探與重犯進行心靈交談,研究他們變態扭曲的心理,為今後刑偵做貢獻。變態可不認為自己是變態。
回到《殺人回憶》電影本身,電影聚焦於兩位行事風格迥異的警官。
一位是由宋康昊飾演的樸警官,未經訓練,一身痞氣,破案全靠腳,
另一位是由金相慶飾演的徐警官,警校畢業,思維縝密,破案全靠腦。
故事一開始,一具屍體被發現於水渠中,樸警官開始對嫌疑人逐一審訊、做筆錄。
在還沒有任何頭緒的時候,第二具屍體就出現了。
當時南韓的警方還不懂什麼叫第一時間保護現場,線索紛紛被破壞。
在與女友的閒聊過程中,得知傻子白光潔總是跟在第二個被害人身後,而被害的那晚,傻子也跟在其身後。
於是樸警官將凶手鎖定在了傻子身上。
確定了最終嫌疑人,樸警官想的不是找證據,而是作偽證,進行暴力逼供,想直接把帽子扣到傻子身上。
但其實暴力只是當時的南韓警察最具效果的破案方法之一,與當時軍統下的南韓相呼應。
在影片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審訊的時候警官打嫌疑人。
審訊之後大家一起吃飯一起看電視,關係十分融洽。
這個時候,徐警官從漢城前來協助破案,此時的小鎮早已人心惶惶,遇到陌生人都避而遠之。
兩個警官的相遇也很有意思,樸警官直接將徐警官誤認為凶手拿下。
性格不同的兩個人,在影片第一次見面就是刀兵相見,後面也不止一次進行爭吵。
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警方就準備將傻子作為凶手公之於眾,換來的是警長擱置,媒體大曝光。
在這裡有一關鍵的資訊被警官們忽略了,樸警官是讓傻子作偽證,但傻子是怎麼知道詳細作案過程的呢?
徐警官以為是樸警官讓傻子背下來的稿子,他沒當回事。
作為上帝視角的我們知道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傻子目睹了凶手行凶的過程。
我個人傾向於這不是BUG,而是導演故意而為之,可見當時南韓警方的意識是有多差...
後面好不容易意識到了,但傻子被逼,不小心被火車撞死了...
新的警長任命帶頭調查,樸警官彙報案情時磕磕絆絆。
甚至時間都記不清,又是一巨大的諷刺。
好在警校畢業的徐警官研究出了一套作案規律:
1.穿紅衣的女性
2.下雨天的晚上
這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不過影片緊接著就開了一個玩笑,新的案件打破了穿紅衣這一規律。
樸警官還是按自己傳統的方法,甚至認為凶手進行了性侵行為但是沒留下yin毛,
至此下結論凶手是一個白虎,於是整天泡在澡堂子,四處張望尋找嫌疑人。
甚至樸警官開始去請神婆,而徐警官接著找線索,兩位警官靠著各自的方法進行偵查。
諷刺的是,迷信和科學最終還是走到了一起,在凶殺現場同時鎖定了第二個嫌疑人。
第二個嫌疑人同樣遭到樸警官的暴力逼供,但又出現了新的線索推翻了這種可能性。
緊接著是第三個嫌疑人小白臉,面對警方的逼供閉口不談,很多觀眾一度認為凶手就是他。
但我覺得電影在這裡更想表達的是小白臉作為普通平民面對實施暴行的警方的一種抵抗。
當時南韓的社會背景,正處於由軍統到民主的轉變期,這兩位警官也從側面代表了從蠻橫到理智的一轉變。
但即使作為理智代表的徐警官,面對這種視人民如草芥的凶殺行為,也還是崩潰了。
一心認為小白臉就是凶手,甚至要一槍崩了他。
在現實中,一位退休的老警官曾寫道“我發誓抓到你一定不讓你站上法庭,我要親手解決你。”
透過文字,我們也能感受到警官的悲憤。
同樣的,這次案件影響到的無辜人不只有警官,還有受害人家屬、被認定為疑犯的人等等在心靈上都受到了嚴重的創傷,甚至導致一些人的死亡。
在影片中,凶手是誰可能有指向性,但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
真正的凶手也有過一閃而過的鏡頭,但都不是幾個嫌疑人,這位飾演者在影片中也只飾演了這一個角色。
有人說凶手就是普通人,就在我們身邊。幾次案件是不同人進行的模仿行凶,這也是一種可能性。
這就導致這三個嫌疑人都有可能是某一次的凶手,甚至是影片中一閃而過鏡頭中的那些人。
想想就不寒而慄。
影片中也有多次暗示這種可能性,開頭小朋友模仿樸警官的語氣神態,但記憶最深的還是老警長問樸警官:
“一個是強姦犯一個是受害者的哥哥,你看看他們的臉,你能分清楚嗎?”
再結合影片結尾小女孩多次強調的 “他就是一個很普通的人啊”。
每個人普通人都可能成為凶手,人心叵測。
但我個人更加傾向於善良的結局,三個嫌疑人都不是凶手,凶手只有李春在。
三次刑偵的過程只是暴露了那個年代南韓警方的無能與真實事件的殘忍。
希望中的絕望,絕望中的希望,反反覆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