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劇《甜蜜》近日在騰訊影片開播。
可叫《甜蜜》的劇開播劇情一點都不甜蜜,海清飾演的全職太太“田密”,正興高采烈地準備為丈夫慶生,卻收到了丈夫意外死亡的訊息。
不僅如此,巨大痛苦帶來的悲傷還未消化,債務人就找上門,要求田密償還她丈夫劉得恩欠下的鉅額債務,被逼無奈的田密不得不賣房償還一千五百萬的債務。
看到這裡不禁感嘆,海清簡直是人間最慘的女主:人到中年丈夫去世,父親生病,因為還債無家可歸,自己又沒有一技之長。
當然有人會說這是電視劇為了製造衝突,吸引觀眾注意力,刻意安排的。那我不得不告訴你,現實只會比戲劇更加魔幻,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
但其實在這類情況裡,我們普通人最關心的是當夫妻雙方中一方去世,去世方留下的債務另一半究竟有沒有義務償還?
依據法律,是否需要償還,以另一方是否知情、所借債務是否用於共同生活共同經營、以及是否是以雙方的共同意思為前提。
通俗點說就是若債務是夫妻當中的去世一方所負,且不曾用於家庭日常生活,債務人若不能證明前面三點中的其中一點,則另一方不用承擔償還責任。
我國《民法典》1064條,第二款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以及其他生產等共同意思的除外。
在電視劇《甜蜜》裡,劉得恩借的債務包括兩種型別:一類是房屋作抵押的借貸,一類是以個人名義從個人手中借的民間借貸。
房屋是共同財產,抵押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才能完成,也就說這種型別的借貸田密一定是知情的,因此基於這個債務產生共同償還無限連帶責任的,田蜜必須償還,否則就會面臨法律的制裁。
第二種情況,若所借的債務用於公司經營,則田密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但若所借的債務實際上既用於了公司經營,也用於了家庭生活,那麼田密依舊要承擔責任。
劇情對這一點的解釋相對模糊,可能因為是電視劇所以重點在於劇情的鋪設。但斯以為這是為現代女性締結婚姻,再次提了一個醒。
婚姻的確是人生的退路,但這條退路也可能會出現意外,我們不能把雞蛋全部放進一個籃子裡,婚前以及已經存續的婚姻中,規避風險的措施還是要做好。
巴菲特曾說:“婚姻是投資中風險最大的一項。”
的確,婚姻代表著一種承諾,代表著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影響婚姻安全的因素有很多,但是財富一定是佔比最大的,因此保護好財產安全,其實也是在保護婚姻的安全。
或許有人會覺得,如果婚姻充滿了算計,那為什麼要結婚呢?
這就有點鑽牛角尖了,《甜蜜》裡有一句臺詞說得很對:人生無解,各自光明。
人類的很多行為本身就很難用一兩種觀點解釋清楚的,作為普羅大眾最愜意的一種人生就是少和主流觀點較勁,不是說不對,只是作為個體你會活得很累,除非你有像孟德斯鳩、哥白尼這些先哲聖賢的崇高理想,那你儘管去吧。
普羅大眾還是在婚姻中為財產做好保險和管理,尤其是夫妻雙方都從事商業活動的話,一定要將家庭財產和公司財產劃清魏晉分明的界限,以免投資失敗傷及家人。
從情感上講,我們都渴望自己跌入低谷的時候,另一半不離不棄攙扶自己重新站起來,但很多人忘記了一個前提,另一半攙扶你的基礎建立在他自己是站著的,如果因為一次危機兩人都摔倒了,對方就算有心也無力。
都是步入婚姻的人了,要勇敢地面對現實,只有面對現實才能找到突破口,東山再起,不是嗎?
#甜蜜##海清##海清演的田蜜開始替夫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