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極必反,樂極生悲,做人差不多就行了,何必要端著呢?身為藝人,就是公眾關注的物件,也是粉絲心中的榜樣,一個積極向上的舉動能影響大家,相反也會帶來不好的影響。
李晨和范冰冰在一起的那幾年,可真是春風得意,高調戀愛了4年,讓大家狗糧吃了一把一把,甚至在小S主持過的《康熙來了》中,范冰冰直言,李晨是她最後一任男友。
當時的李晨對范冰冰那是相當寵愛,現在回看倆人戀愛之路卻覺得非常諷刺,當李晨看穿范冰冰的決心時,在《跑男》上衝女友大吼,雖然只是一個玩笑,但是節目中那麼多人,李晨的口氣讓范冰冰眼泛淚花,看得人心酸,這種變臉也讓人看出李晨的心思並不單純。
第一次注意到李晨,是在《北京愛情故事》中,他飾演為愛執著的吳迪,無論女友當年如何背叛他,甚至羞辱他,最後女友回心轉意時,吳迪依然充滿了愛心和包容,給了女友一個美滿的未來。
觀眾很容易在一個角色中被矇蔽,這也是明星喜歡立人設的關鍵吧,李晨也自稱“大黑牛”,一是因為身材很好,二是透露出自己的憨厚與實在,但是他做的事情,並不憨厚老實,只能說李晨的外形的確幫了他不少忙,常常在想,他若是換一副面孔,恐怕早被罵出娛樂圈了。
而李晨起訴的一篇文章《渣男李晨現形記》,也扒出他不少黑歷史,並且從友情到愛情觀,將他兩面三刀的形象和做事方法結結實實的普及了一遍,這或許最戳中李晨的痛楚吧。
畢竟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例數李晨過往,對朋友的“印小天”的插刀事件,還有給歷任女友們的“心形石頭梗”都是真實存在的,再加上和范冰冰“分手見人品”的事實,有些事情不用說,大家都懂,不就是“大難臨頭趕緊飛”嗎。
而這篇文章在網上的傳播率很高,李晨也被貼上“渣男”的標籤,李晨以侵犯名譽權將轉發文章的大V告上了法庭,並要求對方賠償道歉,但是很不理解他這個操作,就算要告也是告寫文章的人吧。
關於明星近幾年的維權案件挺多的,針對於網上的輿論的確應該給一些人教訓,但是人家要是說的都是真的,趕緊趁來得及時,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及時改正,行得正就不怕影子歪,要本身就走得不正,就別怪被戳脊梁骨。
而李晨起訴對方的判決書下來後,雖然結果是意料之外,但也是情理之中:
所釋出文章並非被告所寫轉發的這篇娛樂圈明星相關文章並非存在明顯的不當不存在損害李晨名譽權的主觀惡意駁回李晨要求對方賠償的15萬元經濟損失費,和2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費因為李晨敗訴了,還需要支付案件受理費和公告費1025元。
看來文中寫的種種事件也坐實了李晨為人處世方面的欠妥,現在敗訴後不但名聲真的受損了,而且也丟了不少好人緣。
其實李晨出色的外在形象真的是非常有好感的,但是他可能急於求成吧,想想曾經范冰冰0片酬出演他執導的片子,並且在現場飲盡紅酒,並將李晨介紹給圈裡所有人認識,為李晨搭建了不少人脈,對比李晨的迴應顯得有義氣多了。
愛情也好,友情也罷,好的感情不止相識相知,還有一定的江湖道義,做朋友時真心實意,做伴侶時共同患難,這樣的人走到哪裡運氣都不會太差,因為你的為人處世也會傳到別人耳朵裡,人家不說不代表人家對你沒看法。
當時借范冰冰飛的時候,就應該想想在范冰冰落難時分手的後果,做人嘛,總不能啥好事都讓你遇到吧,也說明明星的維權之路也要“量力而行”,否則落個“笑柄”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