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幾個小時之前,李晨更博自己的名譽權糾紛被判敗訴,但他還將繼續上訴。
一、起因要說到李晨的“渣男案”,這就要說到去年十月公眾號大v“今夜九零後”發的一篇文章,那時候,李晨與范冰冰剛分手不久,也正值范冰冰的事業低潮期。
自媒體們,很容易就將李晨和“渣男”這個詞彙聯絡起來了。
那篇文章,也因為太過煽動情緒,以及熱點效應,轉贊評很快都超過了數十萬,全網閱讀量也迅速超過了百萬,在傳播如此迅速的網路,給李晨本人帶去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於是,李晨將今夜九零後極其背後的公司給告了,然後勝訴了,今夜九零後像李晨本人道歉了,還賠償了五萬元的精神損失名譽損失費用。
這個事兒也算是告一段落了,可為什麼,最近又舊事重提了呢?
二、經過不久前,一位網友轉載了這篇有詆譭性質的文章,被李晨關注到,於是又將這位網友給告了。然而他敗訴了,給出的原因是,該網友是轉載的內容,並非對李晨具有明顯的指向性詆譭。
此事一經曝光,讓不少人覺得稀奇,因為真的是“第一次看見明星打名譽案打輸的”。
雖然這回李晨的名譽案打輸了,但並不是法院判定詆譭李晨的網友是對的,只是因為他的行為還沒有造成太惡劣的影響。
要知道,作為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在接受粉絲們的追捧喜愛的時候,同時也要承受一定的詆譭和侮辱,再是厲害的明星和公眾人物,都免不了被黑粉罵,被不知情的人詆譭。
但是,如果每個明星都要計較這些的話,那估計她們都是要天天活在名譽糾紛案件中,而失去自我的時間了吧!
也就是說,對於一些有公眾影響力的自媒體來說,自然當是要謹言慎行,不輕易帶節奏,下結論,如果一旦篤定一件事情,而那件事情又並非事實,就很容易現在夜九零後般惹上明星的名譽權官司。
反之,對於一些沒有那麼大影響力的人物,說什麼做什麼很可能只是帶著自己的,或者小部分人的觀點,則並不容易對整體事件造成影響,就如這次被判李晨名譽糾紛案敗訴的那個人。
三、結果雖然說,這件事情,判了李晨敗訴,但是李晨依舊不依不饒,並且揚言說還要上訴,誓將自己的名譽維護到底。
我們將靜待最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