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晨名譽侵權案敗訴一事熱度居高不下,久久佔據熱搜榜。事件內容很簡單,早前網路流傳一篇關於李晨的文章《渣男李晨現形記》。李晨第一時間對撰稿者進行了上訴,勝利後又將轉發該文章的某網友也告上了法庭。
法院判決結果是轉發娛樂圈明星相關文章並無明顯不當……未構成侮辱和誹謗。李晨這次是白費功夫。沒有十拿九穩,明星一般很少進行訴訟,估計李晨自己也沒想到會敗訴。
事件是由李晨起訴名譽權糾紛案開始的,在歷經了數十個月的時間後,終於由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正式公佈了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寫道,在李晨先後起訴的5位被告中,直接撰文的釋出者有3位,轉載者2位,其中4人被認定構成侵權,遂被要求對李晨進行賠償,並書面道歉等。
而這5人中,有一位由於採取的是轉載形式,並且轉載時還添加了“理性討論”的字眼,所以被認定為不具有主觀惡意,且不構成侵權。言下之意就是這個人沒有惡意人身攻擊,所以李晨敗訴了,此報道一出迅速佔據了微博熱搜榜第一的位置,吃瓜網友的評論大多也有點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態度,畢竟,這可是“第一位敗訴的明星”,或多或少都有點過於諷刺,可想而知,作為公眾人物被的害人李晨一定是咽不下這口惡氣。
在4月16日下午,李晨對起訴網友侵犯名譽權卻敗訴的事情做出了迴應。從微博中可以見到此案已經再次提起訴訟,目前案件正在二審中,一審判決中撰寫文章的作者和賬號已經因誹謗言論對李晨進行了道歉和賠償了。在文中似乎能感覺到李晨字裡行間透漏出的委屈,他也表示,如果今天放棄了對自己合法權益的維護,也就是對侵權者的縱容,因此堅決狀告侵權者。
李晨的代理律師也表示,雖然在一審中,勝訴的網友轉載時因添加了:文章真假不做評論……都來說說對李晨的印象等語句,被法院判定為理性討論,不存在主觀惡意,所以不構成侵權。但律師卻認為,兩位轉載者雖然評論的表述不同,但都未對轉載內容的真假作出明確判斷,因此,李晨律師方認為這已經構成精神傷害。
微博一經發布,短短數小時就有上萬條評論和幾十萬的點贊,其中不乏幾千條評論仍在嘲諷李晨,其實想來網友之所以對李晨這件事有幸災樂禍的態度,一方面是因為在敗訴這件事上,李晨方面確實沒有給出讓人信服實錘。其次,最重要地是,雖然說“渣男”“插刀”這些詞彙的確涉嫌侮辱藝人本身,李晨為維護自身名譽起訴自然也無可厚非,但畢竟“心形石頭”等相關內容卻是真正存在的。
那如果繼續上訴的話,有律師表示,從維護司法裁判統一性、保證同案同判的角度而言,本案二審存在改判的可能。根據相關報道,針對案涉誹謗侵權文章的兩名轉發者,李晨在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分別提起了訴訟,但由於轉發配文不同,兩個案件的一審的判決結果迥異。在兩個案件中侵權行為人、行為特徵、損害後果均相似的情況下,僅因為轉發配文不同,同一法院作出不同判決的理由似乎不夠充分。因此,在侵權文章的釋出者和其他轉載者均被判承擔責任的情況下,為了維護裁判尺度的統一性,二審法院對一審判決作出調整的機率較大,也就是說,李晨仍有較大機率勝訴。
相比之下,其前女友范冰冰最近人逢喜事精神爽。李晨忙著上訴敗訴的事兒,范冰冰卻忙著登上日本雜誌的封面,工作安排的滿滿當當。雖然人是低調了,但雜誌上的她依舊高調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