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有了矛盾以後都會選擇離婚,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總有些夫妻因為財產和孩子的問題撕破臉。就像我小姨一樣,跟姨夫離婚的時候兩個人大打出手,最後還鬧到了法庭上。夫妻之間為什麼會鬧成這樣呢,好聚好散不行嗎?
離婚,誰也不想走到那一步。如果夫妻雙方之間撕破了臉,那這段婚姻就已經沒有了退路了。再怎麼掙扎都是沒有用的了。因為從撕破臉的那一刻起,雙方的心已經碎了,已經到了無法彌補的地步。只能一拍兩散,各奔東西,只有讓自己帶著尊嚴驕傲地離開才能痛快一些。
離婚後雙方的醜事一旦揭開,撕破了臉,一切就註定無法回頭了,所以儘量還是別這樣做,好聚好散是最正確的選擇。
婚姻最怕的就是參與者太多,做法太極端,一旦這兩種情況出現你們兩人之間就會弄得沒有任何餘地,只有做陌生人這一個選擇。
在開始你鬧離婚以前,你還佔據一些主動權,如果你善於利用,正確對待婚姻的問題,還可能更好解決一些,結果你選擇了極端,又無法承擔自己的選擇,最終就會讓對方陷入極端,你陷入被動,這樣的結果並不好。
不愛了吧,如果愛的話又怎麼會選擇撕破臉皮呢?
我覺得離婚了就得好聚好散,沒必要搞得和仇人一樣,當初愛的死去活來,現在鬧成仇家不值得。
不理性的人才會這樣做
這個原因就很多了,也許是因為對方覺得忍無可忍了,或者對方覺得沒有必要再繼續這段婚姻了,還有可能是對方已經找到再婚的物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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