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湘退房事件上了熱搜,咱們不懂事情的真相,不作任何評價。單就宣告進行解讀,亂講話的要小心了,因為人要對自己的言論負法律責任。
宣告第一點:租期7天,全額付款。這看似是個可有可無的一點,正常流程就是這樣,不付全額還能欠租不成?但這也許是一個鋪墊和暗示,意在說明這件事情是一個付費的事情。
宣告二:房間已經打掃乾淨。房東說是在自己強烈要求下才打掃的,但是不管過程怎樣的,結果是:打掃乾淨了。
宣告三:已經對牆面破損進行賠償。都已經賠償了,還有什麼好說的。
宣告四:房東斷章取義,只發布事情處理前的樣子,沒有釋出事情處理之後的樣子。
最後的客套話,大意就是適可而止,否則法院見。
這個事件之所以得到那麼大的關注,除了一定的明星效應,事件本身也是戳中了大部分房東和房客的痛處了。
租客付費住了房東的房子,房東獲取了收益,租客付出了金錢,那麼租客還有義務在斷租之後把房間恢復成原來那樣嗎?
1、租房
租房就像一個暫時的家一樣,住的時間會比較久,平時對衛生的維護當然要親力親為。因為租住時間長,正常的房屋磨損也是必然,這不是租客的責任。而李湘工作組租的民宿,只有7天,7天牆面脫落,這很不正常。所以這個可能是人為原因,也可能民宿本身質量不行剛巧在這幾天內出事了。這個較真起來誰對誰錯不一定,要看專業的鑑定。
2、酒店
咱們住酒店不用自己打掃房間,會有清潔工定時打掃,住完收拾好退房就完事。因為酒店發展歷史悠久,相應的規則標準會比較完善。酒店和客戶就是純商家和消費者的關係,出現問題會根據相關的規則標準來解決。加上居住時間短,因此很少會出現住戶與酒店之間產生清潔方面的糾紛。
個人覺得,李湘工作組應該是把這個民宿認為是酒店了。因為已經付費入住,自然會認為清潔服務由房東方面來做。
民宿是一個新興的產業,是從家庭接待演變而來,發展時間不長,很多規則還在改良之中。居住時間和酒店接軌,經營模式卻類似於房東和租客,所以比較容易產生類似於李湘事件的糾紛。客戶覺得付錢了,搞衛生是房東的事,房東愛惜房子,自然會產生不滿,解決糾紛還是得看協議是怎麼約定。
筆者認為,不管居住時間長短,也不管是酒店還是民宿,保持衛生是人的基本素質。
大家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