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眼看3月22日的撫養權官司要開庭了,張恆突然又站出來說話了,而且也沒有啥新料,只是重複一些張恆朋友說過的話,唯一的新料是點名了一位網友,威脅要起訴人家。
人在什麼情況下會著急上火?
被冤枉的時候?惱羞成怒的時候?無計可施的時候?
猜測一下,時隔一個多月,張恆突然暴躁發文,是因為哪一種原因?
2月24日,久未露面的張恆和經常露面的張恆朋友突然雙雙發文,從不同角度不同方向再次將矛頭指向鄭爽,又一次引起熱議,不過這次和1月18日那次爆料稍有兩點不同。
一個不同是,這次熱議程度比上次大大降低,畢竟鄭爽已經銷聲匿跡一個多月,在很多網友看來,她幾乎是涼透了,沒啥話題關注度了。
另一個不同是,和上次網友一邊倒支援張恆不同,這次張恆和張恆朋友的發文都遇到很多網友的質疑和詰問,畢竟經過一個多月的發酵,很多網友也看出來此事背後並不像張恆說的那麼簡單,張恆也不是那麼無辜。再加上張恆朋友滿嘴跑火車各種不顧邏輯不顧事實的口嗨,現在很多網友對張恆及其朋友的反感已經大大增加。
如果說還有一個不同,那就是相對於1月18日張恆首次爆料時的“冷靜”,這次張恆的情緒似乎暴躁很多。
人一旦暴躁,自然就容易出錯,這不,張恆和其朋友這次至少又出現了三個邏輯上的明顯漏洞。
第一個漏洞:關於借錢,張恆自相矛盾
我們看張恆的發文,他說“關於說我借了2000萬,我是真的沒興趣做這件事,我又不是沒錢花”,意思是他根本不稀罕找鄭爽借錢,因為他自己有錢。
但是,下一句,他又說“畢竟要了沒給,我也沒辦法厚著臉皮繼續要”,所以,他還是找鄭爽借錢了,那麼,既然自己有錢,為啥還要借錢呢?畢竟這是丟面子的事情。
自相矛盾了是不是。
還有,張恆說自己借了,但鄭爽沒給。但他中間還說“我承認自己礙於面子當初沒有簽過合同”,這句話又有矛盾了,既然要了沒給,那和籤合同有啥關係?我們知道,如果找人借錢,可以有籤合同和不籤合同兩種結果。但沒聽說過,找人借錢人家不借,兩人還要籤一個不借錢的合同?
張恆又說“如果官司輸了,那些破錢該給誰給誰”,如果他沒借錢或者鄭爽沒給的話,官司輸了,那些要還賬的錢就相當於是張恆自己的血汗錢,怎麼就叫“那些破錢該給誰給誰”呢?語言如此輕鬆,如此不在乎,那可是兩千萬啊,不是兩千塊,對於一個認識鄭爽前一個月掙兩三萬的張恆來說,這筆錢幾乎相當於他一輩子的工資。所以,這就給人一個感覺,那根本不是他的錢。
第二個漏洞:關於張恆賺錢的能力,張恆朋友邏輯不通
也許有網友會說,那人家張恆可能本身就能掙錢,家裡又有錢,不在乎那兩千萬,所以就稱呼“那些破錢”唄。
這個說法不是沒道理,如果筆者身家有個幾千億,兩千萬真不算錢,還打個毛官司,白送給鄭爽都行。
巧不巧,張恆朋友在差不多的時間裡釋出了另一個說法,說張恆幫鄭爽賺了兩三個億。
那麼,這兩三個億是怎麼賺的呢?當然是給鄭爽當經紀人賺的。
這無疑又是一個邏輯漏洞。
簡單思考一個問題,鄭爽認識張恆之前在娛樂圈是什麼地位?是沒出名還是沒戲拍?鄭爽在和張恆談戀愛期間,她的咖位和之前有多大變化?
透過網路資料可查,鄭爽截止到2021年一共拍了二十七部電視劇和三部電影,其中在和張恆認識之後拍的是七部電視劇(含客串),電影則是零。
也就是說鄭爽在和張恆認識之前已經是圈內一線流量明星,換句話說就是,在拍戲接戲方面,鄭爽的話語權比一般劇組大得多。
那麼,所謂張恆當經紀人“幫”鄭爽賺錢,事實上跟一個財務幫著老闆收錢也沒啥區別,有他五八沒他四十,極端情況下,張恆可能只是一個收銀員。
說句不好聽的,鄭爽和張恆貪戀愛期間的咖位,比起她和張翰以及胡彥斌貪戀愛期間反而是下降的。
所以,張恆朋友試圖用這種說法去證明張恆賺錢能力有多強,無疑是缺乏邏輯支援的。
綁在大閘蟹身上的繩子不便宜,但不是因為繩子本身值錢,而是因為它綁在了大閘蟹上才值錢的。
第三個漏洞,關於官司,張恆實際行動“打臉”張恆朋友
在2月18日至2月24日張恆兩次發文之間,他一直保持著沉默,所有新聞都是張恆朋友在釋出,這讓很多網友難以理解。
對此,張恆朋友在1月24日的解釋是,張恆不能說話,說話影響案子判決,為了孩子只能忍著。
好吧,姑且認為張恆朋友說的是對的。
先不管張恆說了什麼,僅就張恆這一次突然暴躁發文,就直接打臉了張恆朋友,不是說開庭前不能說話嗎?不是說為了孩子只能忍著嗎?不是有這麼多朋友代理發文嗎?為什麼因為一個網友的話就忍不住了?別忘了,比起辱罵鄭爽的人來,指責張恆的網友才有幾個?
只能說,張恆和張恆朋友之間的配合還是不夠。
你用謊言去掩蓋一個謊言,最後得到的一定是謊言!——郭冬臨。
最後一個問題,為什麼張恆和張恆朋友突然密集發文?
凡事有果必有因,張恆和其朋友突然在二月底密集發文,必定是有其目的。
筆者認為,這個目的很可能是故技重施,借輿論向鄭爽方面施壓。
1月19日,鄭爽起訴張恆的民間借貸案二審開庭,由於張恆一審敗訴,因此他的二審也不樂觀,於是我們在1月18日看到了張恆的突然爆料。
選擇在開庭前一天爆料,張恆的司馬昭之心可謂路人皆知。
果然,1月19日開庭時,張恆律師提出調解遭到鄭爽方面拒絕,接著當天下午,鄭爽第二段被剪輯過的錄音碎片曝光,而鄭爽在發文時也提到了一句“面對勒索”。
就像張恆1月18日的爆料和1月19日的二審官司有著密切聯絡一樣,由於張恆的民間借貸案二審是3月16日,撫養權官司開庭是3月22日,那麼,張恆和其朋友在二月底密集發文的目的也就不難理解了。
所以,回到本文開頭,張恆如此暴躁發文,到底是被冤枉了?還是惱羞成怒了?還是無計可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