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鄭重宣告,這不是替鄭爽洗白。一個人做下了道德法律都不能容忍的事情,就必須接受社會的譴責和懲罰。
但是譴責和懲罰也應該是有底線的。
01前兩天刷微博,一下子被“鄭爽跳樓自殺”這個標題吸引了。
經過我仔細搜尋,仔細甄別,才發現這是個標題黨假新聞。再仔細一搜索,才會發現,網上有很多人確實在造謠說鄭爽已經跳樓自殺了,還有“熱心網友”幫她把遺照都P好了。更有惡毒的人連鄭爽全家的遺照都給P好了。
可見不僅娛樂圈內是牆倒眾人推,就連粉絲也是樹倒猢猻散、落井下石鬼。
眾所周知,鄭爽因為自作孽,不僅觸犯了法律,而且惹得眾怒。全網掀起了一波又一波討伐譴責鄭爽的浪潮。
說實話,以前很喜歡鄭爽這個演員,感覺她有靈氣,很好看,演青春偶像劇的時候演技也還不錯。更重要的是,還喜歡她大大咧咧有話直說的性格。
但是,一個人要是自作孽真的是不可活。如果沒有出現“DY”這事,估計大家還是會繼續喜歡這個“瘋瘋癲癲”的丫頭,她依舊可以在娛樂圈受到大家的重視。
說了這麼多,無非就是想說,鄭爽這一波操作確實是觸犯了人們的道德底線,更觸犯了法律尊嚴。
可是這些觸犯,罪該致死嗎?顯然不是。那借機炒作,大肆渲染,隨意謾罵詛咒的人,到底有何居心?
無非就是一個熱點下,為了爭取流量的“譁眾取寵”之舉而已。說白了,這種毫無底線的造謠和詛咒就是吃人血饅頭。
由此也可見,那些人性中的惡毒。
02還記得好幾年前有一部高圓圓主演的電影《搜尋》,故事裡講的是,一女孩因為身體不舒服加之剛得知自己得病心情不好,所以在公交車上沒有給老人讓座,然後就被人拍了影片放在網上。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網路暴力。病魔沒有摧毀女孩,但是,語言暴力逼得女孩崩潰了……
雖然是電影,但是也無不反應了一個現實。時至今日,這種現實仍舊大行其道。
之前,在蘇州街頭有一個受刺激的女孩當街脫衣服裸奔。我們雖然無法理解“瘋瘋癲癲”人的異常舉動,但是有正常人性的人,首先想到的應該是這個女孩很可憐可悲,想到的應該是報警救助女孩。
但是現場卻又無數的人拿起了手機,把女孩的醜態拍了下來。更有無恥的人,推進鏡頭特寫女孩的隱私部位,更有甚至言語猥瑣不堪。
最後是一名附近的保安上前為女孩披上了衣服。
女孩可能不是一個正常人,也可能是一個正常人為了“成名”,無論出於什麼目的,什麼原因,在我們正常人看來,女孩都是一個不正常的人。
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更應該理性看待那些“瘋了的人”。鄭爽事件,也是如此,觸犯法律有執法機關,違反人倫道德,我們可以譴責她,可以從事業上對其懲罰,但是真的沒必要瘋狂的謾罵和詛咒。
就像一個網紅老師說的那樣,我們每個人內心都有一個醜惡陰暗的“張三”,我們要做的就是要管住自己的張三,做一個理性陽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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