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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李誕在微博上為某內衣品牌帶貨。

然後,翻車了。

“女性輕鬆躺贏職場”這一句文案,被指侮辱、冒犯到了女性,熱搜和網友們都炸了。

罵聲愈演愈烈,事情發酵後,李誕和該品牌也相繼發出了道歉迴應。

看著普天蓋的罵聲、質疑聲,我在思考,這件事憤怒的重點在哪?

是男性代言女性產品不太合適?還是文案對女性的歧視和冒犯?

好像,又都不是。

網友們對這件事的憤怒,我整理了下,大概有四點。

第一:質疑李誕為女性內衣代言,涉嫌違反廣告法。

《廣告法》第三十八條:廣告代言人在廣告中對商品、服務作推薦、證明,應當依據事實,並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

其實,在這之前也有很多男明星代言過女性產品。

汪東城也在很多年前代言過衛生巾。

羅志祥早年代言過一款衛生巾長達三年

也有女性代言男性用品。

SNH48 的成員也拍過剃鬚刀廣告

高圓圓代言過剃鬚刀。

第二:唏噓李誕翻車,早就看不慣他的又當又立。

“李誕的翻車,也只是反噬的開始。”

第三:質疑是品牌方故意為之反向營銷。

“不願意花錢請真正的大明星,而又想製造話題,就特意炮製了爭議的文案,為了製造反差的效果,就找一個男性代言,於是免費的流量蹭到了”

最後第四點,也是最多人最憤怒的點:侵犯到了女性 / 甚至男性。

“把內衣和職場硬扯上關係,潛臺詞就是和領導睡覺?”

“躺贏什麼時候成了女性褒義詞?”

這句無論放在什麼語境下說都不懷好意的文案,肯定是會冒犯到了。

確實應該被罵。

可是網友們想過嗎?

寫出這句文案的人,知不知道這句話發出去會被罵?李誕又知不知道這句話的不妥?

我不知道他們知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邊的女性朋友已經下單買了一件內衣。

但下面我要說的這些,我知道他們肯定知道。

一些“秘密”。

不妥當的文案

變成了挑撥情緒的工具

我們的生活裡到處都是廣告,文案是其中必不可少核心部分。

但是有一些文案 ,卻總是喜歡在“女性”身上找話題。

標榜“從小喝到大”“從A喝到D”的牛奶飲品。

“美女裸體躺進浴缸”為海報玩噱頭的宣傳文章。

“徵女員工裸奔”的招聘廣告。

“不塗口紅的你,和男人有什麼區別”的廣告語。

“春風十里醉,不如樹下學生妹”的促銷語。

甚至還有地鐵上就可以看到的“你喜歡看書嗎?叔也喜歡看你”的惡臭廣告。

這樣性暗示、擦邊球、消費甚至侮辱女性的宣傳文案,非常令人不適。

任何拿“性別”或“性”吸引眼球的不懷好意,都應該被禁止。

可即使道德文明給出了紅牌警告,大眾輿論表達了反感和憤怒,卻依然有人前仆後繼、一犯再犯。

這是因為什麼?

寫出這些文案的人不是不懂其中的不妥,只是他們“太懂”。

女權、女性話題越來越被重視,但同時也成為了一些人可以利用的“情緒工具”。

每一個刻意冒犯女性的事件下,伸張正義的網友們都成了無形中被利用的“憤怒水軍”。

黑紅也是紅,除了娛樂圈,用在這也合適。

所有人都知道這些“擦邊球”可以吸引注意,引發爆點,但用或不用,怎麼用,都是是智商和原則問題。

女性,並不是可被利用的財富密碼。

“女性”變成財富密碼,這個觀點被頻繁被提及是在之前的《脫口秀大會》。

特別是楊笠的“女權脫口秀”,可以說靠一己之力讓脫口秀大會起死回生。

關於女性話題的敏感,到了什麼程度?

舉個例子。

楊笠:“男的,普通且自信”,網友:“她在打拳”

楊笠:“就想找自己配不上的男人,想要被誇這女的有點東西”,網友:“她在物化男性”

王勉:“女朋友腦殘追星”,網友:“他在嘲諷女性審美”

然後是,楊笠和褚殷的口舌交戰:“不想當小公主,就想當老富婆”。

接著,就是楊笠被舉報。

有人說,脫口秀大會把女性當成財富密碼,養活了自己。

但以楊笠為主掀起的“女權脫口秀”也為女性發聲找到了一個出口。

我欣賞楊笠的“以男性凝視女性一樣凝視男性”,也喜歡李雪琴的自嘲。

但我更希望看到國內能有更多像黃阿麗那樣充滿“冒犯”的脫口秀。

大家看她的表演笑,不是因為她是女性在講葷段子,而是因為她講的段子又汙又很好笑。

她喜歡用戲謔的方式講女性身上揹負的壓力,以及社會給女性貼的標籤。

她凝視、嘲諷男性,也自黑調侃自己。

一邊控訴女權主義破碎了自己坐享其成的美夢,一邊又挺著孕肚在舞臺上為女性的汙化正名。

“關於女性的話題,其實沒有多敏感或者晦澀。

人人都能就此發表兩句,人人也都能對此提出質疑。”

“女性”不是創意枯竭時的救命稻草,也不是可以隨意濫用的營銷工具。

如果性別變成居心叵測的財富密碼,短暫的盈利不過是反噬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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