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羅志祥與周揚青事件在不斷髮酵中。期間也有很多明星出面表態。前幾天,某位明星轉發了一位心理醫生關於是否應該在網路上聲討情愛報復的文章,因為這篇文章讓不少網友感到不適。我想說的,就是以下圖片上面的文字。
這個社會怎麼回事了?這只是一個簡單的感情糾紛而已嗎?受害者不能公開施害者的惡行了嗎?當然不,因為在周楊青的微博中,她是這樣寫的:“我不在你身邊的幾乎每一天,你都約不同的女生到家裡”“你去到每一個城市,都不斷有能約到酒店陪你的女生”“舉行正常人都無法想象的“多人運動”” 這已經不僅僅是“前任的報復行為”,已經嚴重到不顧伴侶、不顧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而影響伴侶的健康問題了! 在這基礎上,與其說是一個前任在控訴男友的不正當關係及行為的同時,倒不如說,更像是一個受害者在向社會發聲,給所有的女生在敲響警鐘。
這段文字最讓我不能接受的,是裡面提到了“訴諸網路公審的情愛報復,不該被津津樂道”。言下之意,就是說羅志祥的情感問題不該被放到網路上,不應該在公開場合說羅志祥的不好。簡單點來說就是,周揚青閉嘴。這種觀念跟以前那種“家醜不可外揚”的本質是不變的。這種觀念是在助長傷害。它要求受害者一方閉嘴,卻又解決不了根本矛盾。一副老好人的嘴臉,卻沒有任何能幫助人的用處。
去年,某高校貼吧上看到人提問:有男生經常進入女廁偷拍,但是校方卻“以學業為重,沒有證據不要胡說”,最後只是撿討處理。這處罰未免也太輕了。這校方完全把受害者置之不理,完全忽略受害者所要面臨的的心理壓力會有多大?校方只是想讓學生閉嘴,理由簡單又除暴:家醜不可外揚。 但是這樣的處理方法,誰又能保證沒有下一次,沒有下一位受害者呢?縱容這些狂魔的,有時候正是這些隱忍行為。
正是因為有這些隱忍,才衍生出“受害者有罪論”這樣的荒唐觀念。周楊青只不過是勇敢地把自己所遭受到的伴侶背叛等問題,通過自己的方式去宣洩出來。在周楊青看來,她只不過是把她跟伴侶之間所發生的問題講出來而已。只是因為他的伴侶是羅志祥,才得到廣大網友的過度關注。周揚青只是在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並通過網路這一途徑宣洩自己對伴侶的不滿。
在此事發生之前,周楊青與羅志祥本來就是一對甜蜜的情侶,周揚青與羅志祥媽媽的關係也是很好的,還一起拍過親密視訊。按照原定計劃本來周揚青是可以成為羅志祥正牌老婆,在此之前,還被爆出共築愛巢。實在是羅志祥身在福中不知福。
幸好周揚青不是那種隱忍的人,要不然我們廣大網民還被羅志祥虛假的外貌所欺騙,正是因為周揚青不願接受現實,敢於站出來,及時止損,勇敢發聲。因為每一次的不發聲,就像是給那些施害者一個訊號“算了,這種是醜事不能說,所以我要忍”。正是因為這樣,羅志祥以前才會那麼有持無恐,只要是外出住酒店都會約不同的女生。這不是家醜,沒有什麼不可以外揚的。正是因為周揚青今天敢於打破沉默,就等於是間接中幫助了其他的受害者。微小的光芒是會吸引更多的微光,你並不是自己一個人。借用別人的一句話:“忍耐不是美德,把忍耐當成美德是這個偽善的世界維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生氣才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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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物,如果不選擇這種方式,粉絲公眾還被矇蔽。如果不喜歡,不看即可,沒必要討論。畢竟這社會不是全是為一群“孩子”打造的世界。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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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對於感情開始,合則合不合則散,兩個人在一起那麼親密,什麼祕密不被對方所知?如果不合就應該大肆宣揚,公眾審判,誰還敢進去一段親密關係?我覺得女性不要太強化自己的受害人形象,也不要太覺得委屈的犧牲了全世界,至少還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大家都能淡定接受分手,才算是對自己的付出不後悔有擔當吧,否則每個女性都要部分追責的談論感情,實在無味的很,也很怕你在感情中有所付出,因為如果沒有結果,你必十倍索回,還不如不要付出讓男性相對踏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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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孩子們的是非善惡觀念培養也挺好的,讓孩子們看到個別明星和明星背後的資本醜陋的一幕,讓孩子們認識到它們不光有靚麗的外表,更有醜惡的靈魂,讓孩子們對被資本煽動的盲目追星有清醒的認識,對孩子們的未來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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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周小姐,這樣做,避免了下一個女孩再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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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儘量看清客觀存在事實的人:一,小豬不專一的比例比較高;二,周清揚跟小豬的關係肯定不是單純的情侶,應該有更多糾葛;三,看看各個娛樂人的站隊就知道事情不是單單花心劈腿分手不負責任這麼簡單。不粉哪一個,就是剛剛最近熱度較高就評一下,歡迎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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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揚青並沒有罵小豬吧?只是說實話而已!自己也清楚小豬做的不對,還不許別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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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屬於個人隱私和癖好,就算分手也不應該拿出來討論吧?每個人都是成年人,應該不存在強迫詐騙觸犯法律吧?既然不觸犯法律,又何來受害者?羅的個人隱私也不能等同於入女廁偷窺女生一事,因為性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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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女孩子的九年感情就這樣被踐踏被無視,那麼多次的欺騙和背叛,難道到最後還不能讓人說出來了?忍氣吞聲?何況小豬還是個公眾人物,更應該給福斯帶來好的形象,好在周說出來了,不然又得多少人被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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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忍了九年還不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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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過了多久?八卦娛樂也該消停了吧?周敢於打破沉默,間接幫助其他受害者,請問有哪個受害者站出來感謝周?那些人都是成年人,有她們自己的判斷能力,不要再一副道德高高在上的樣子,好麼?另外周揚青所寫的就是事實?想詆譭一個人,肯定用盡自己所學的詞了,好讓公眾更加堅定站在自己這邊發起輿論攻擊。想到這一點你就不會再那麼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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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戀愛就戀愛,分手就分手,不用整這麼多亂七八糟,花裡胡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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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處那麼多年才知道了另一半兒的為人底線。怎麼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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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受害者謝,我們就謝謝周揚青,讓我們不再盲目的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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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揚青的處理方式一點問題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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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就是要被說出來的,要不誰知道他壞,讓他繼續壞下去
沒結婚,千萬不要,沒任何約定就住到男方家,又不是,要結婚了,提前一個月,搬到男方家,九年也沒個婚姻,一直住男方家,不知是我落後了,還是,現在人的價值觀,世界觀,婚育觀,都變了。分不清是非了?既然選擇非法同居,就沒有任何法律約束。談九年戀愛,也沒贏得婚姻,自己也應該反思,倒貼的住在人家家裡,感覺失去很多主動權,人先自愛,然後才能迎來尊重,如果談了一年,同居,對方還不同意結婚,就應該晚考慮自己是不是可以全身而退,沒考慮這些,繼續沒名沒份住著,自己也要反思了,九年,可不是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