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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以北宋為背景的故事,改編自關漢卿的元雜劇《趙盼兒風月救風塵》。

在關漢卿的雜劇中,趙盼兒與姐妹宋引章同是風塵女子,由於宋引章遭到富商周舍的欺騙而拋棄與秀才安秀實的婚約。嫁給周舍後,宋引章才看清他的真面目。不堪凌辱的宋引章求告無門,於是寫信給姐妹趙盼兒求救。

趙盼兒十分講義氣,接到宋引章的信後,立刻前去營救。

之後,憑藉自己的智慧救出了宋引章,同時懲罰了惡人周舍。

可以看出,在關漢卿的雜劇中,趙盼兒是一位美麗與智慧並存的風塵女子,職業是:妓女。

在改編的版本中,劉亦菲扮演的趙盼兒在臨安經營一家小茶坊,因未婚夫中了進士而遭到拋棄。她為爭口氣,決定進京討個說法。

最後,與另外兩個姐妹在開封府克服各種磨難,站穩了腳跟,同時把小茶坊發展成為一家客源滾滾的大酒樓。

可以看出,在改編的版本中,趙盼兒的職業是:小商人。

不論是關漢卿原著中的妓女,還是改編版本中的小商人,有一點需要明確的是,趙盼兒都屬於底層女性。

雖然故事發生在宋代,但關漢卿是元朝人,所以他筆下的“宋人”趙盼兒其實是元朝漢人女性的某些寫照。

真實的宋代女性,實際上沒有這麼悲慘。但即便與別的朝代相比略顯開明,但由於身縛封建枷鎖,宋代女性依舊有著許多禁錮。

那麼,對於趙盼兒這樣的底層女性,在真實的歷史上,是怎樣的呢?

她們真的可以走出家門去經商嗎?

一、宋代下層女性是否可以經商?

提起我國古代女性,大多人的印象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養於深閨,不能拋頭露面。

這種認知不能說是錯誤,因為對於權貴家的女孩來說,她們的確是被嬌養在富貴錦繡的深閨之中。

但對於下層女孩來說,並不是這樣。

由於家境貧寒,許多女孩被迫走出家門,為了生計拋頭露面。

她們有的憑藉出色的繡工製作繡品售賣,有的憑藉勤勞的雙手為人做僕賺取錢財,有的憑藉智慧的頭腦經商。

熱火朝天的市井中隨處可見她們的身影,纖瘦美麗,那是塵世喧囂之中最美麗的風景之一。

宋代商業極為發達,女性經商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

《宋史資料萃編》中有這麼一句記載:“九市官街新築成,青裙販婦步盈盈。

這裡的“青裙販婦”便是宋代婦女積極經商的真實寫照。

經商的女性,有的是採用擺攤的方式,有的是租用店鋪固定經營,成為宋代經濟藍圖上一道獨特的景緻。

二、那些“練攤”的宋代女孩們

在我國傳統家庭模式中,一直都是男主外女主內。所以,當女性走出家門經商時,最主要的動因是被生活所迫。

《宋史》中記載了一位姓朱的女子,她因家庭貧困,於是到市場上賣巾履簪珥這種生活用品來補貼家用,“賣巾履簪珥以給其夫”。

衡州有個陳道人,以磨鏡為業,中年時眼睛突然瞎了。

除此外,還有自種茶葉售賣的賣茶女,自種蔬菜售賣的“深村婦”,自己打漁售賣的賣魚女,以及自磨花粉售賣的女子。

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練攤的女子一般都是自產自銷,她們沒有太多錢財購置大件貨物,只能售賣這種自家生產的手工產品或者農產品。

為了多賣貨物,她們通常會提著籃子走街串巷地叫賣。

這些女性中,有些極具經商頭腦,甚至靠著經商發家致富。

他有位十分有商業頭腦的妾室,低價買入很多麥子,在家裡加工成麵粉後售賣,賺取中間的差價,迅速發家致富,“罄家所有,買磨驢七八頭,麥數十斛。每得面,自騎驢入城鬻之,至晚負錢歸,率數日一出。

透過三年的積累,董國慶的這位妾室積累了豐厚的家產,還買了田地和宅院,“如是三年,獲得愈多,有田宅矣。

《竹隱畸士集》中記載了一位十分有頭腦的老婦人。

這位老婦人孀居多年,擅長釀酒,“孀妻獨居,營私釀酒,每用中夜僱漁艇運致,傳入街市酒店,隔數日始取其直……

這位老婦人向街市上的酒店供應自己釀造的酒,酒店賣完酒後,她再去取自己應得的份額,頗有點現代社會供應商的意思。

三、那些開店的女子們

這些勤勞經商的女性中,有一些極具商業頭腦的,會在積累一定的商業資本後擴大規模,開設店鋪。

這就有了固定的經營場所,不必再走街串巷,經受風吹日曬。

在眾多經商門類中,比較受女性青睞的是開設茶館和酒樓。

這一點也與《夢華錄》中的改編相吻合。

(1)開茶館的王媽媽

飲茶之風在唐代得到飛速發展,到了宋代時已然十分盛行。

上到官宦貴族,下到平民百姓,都酷愛飲茶。所以,在宋代最常見到的店鋪便是茶館,不論是繁華的京城,還是偏遠的市鎮,隨處可見茶坊、茶館與茶肆。

宋代的茶坊主要是售賣茶水,一方面可供解渴消乏,另一方面也是客人怡情休閒的公共場所。

如南宋中瓦子裡的“一窟鬼茶坊”,便是由一位號稱王媽媽的女子所開設,“五間樓前大街坐鋪中瓦前,有帶三朵花點茶婆婆,敲響盞,掇頭兒拍板”。

這項記載中可以看出,“一窟鬼茶坊”是一個頗為熱鬧的風雅之地。點茶婆婆帶著三朵花,敲著盞,熱熱鬧鬧地招攬顧客。

所以,許多文人雅士頗為喜歡茶坊,清雅的茶香中,還可以觀看著充滿煙火氣息的的表演節目,怡情又怡心,實是人間美事。

(2)王小姑酒店

除了茶館,宋代極為發達的還有酒樓、酒肆。

宋代的釀酒業非常發達,據史料記載,東京開封的酒店很多,僅正店就有七十二戶,“如州東仁和店、新門裡會仙樓正店,常有百十分廳館動使,各各足備,不尚少闕一件……凡酒店中不問何人,止兩人對坐飲酒,亦須用注碗一副,盤盞兩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隻,則銀近百兩……

從這項記載可以看出,北宋開封的酒樓規模很大,生意紅火,頗受時人青睞。

除了正店外,開封府還有許多的腳店,“不能遍數”。

由此可見,宋人極其愛酒。

那麼,開酒樓便是很多商人首先要考慮的專案之一。

在這些開酒樓的商人中,也有許多女子的身影。

宋徽宗宣和三年,開封有個富家子弟名叫任迥。一次,他外出遊玩途中,到了近郊,看見一家酒肆,於是便進去休息。

進去後恰好看到女店主交代店中的年輕女子照看酒肆。

很顯然,這家酒肆是由女子經營。

任迥見到酒肆是女子經營也沒有表現出任何驚異,顯然他對此種現象司空見慣。

由此可知,在宋代,女子經營酒肆是很常見的事情。

史料中這種記載比比皆是,比如開封府有個“王小姑酒店”,此店便是一位叫王小姑的女子經營,生意相當紅火。

除了經營茶館和酒肆,宋代女性經營的門類還有很多,比如開食店,開藥鋪,開香料鋪等。

她們積極經商,積累了財富,同時贏得了一定程度的自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女性狹小生存空間中一次十分珍貴的突破。

有些地區的女性甚至還憑藉優秀的商業頭腦和成績,顛覆了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模式。她們選擇外出經商維持家庭生計,而留下丈夫在家照看孩子。

希言說

宋代女性廣泛經商,是由多種因素促成的。

整個社會繁榮的經濟環境影響是一個方面,國家及法律對女性財產的保護也是極為重要的一方面。

宋代法律規定,女性對家庭財產享有部分繼承權和管理權,這在某種程度上激發了她們對錢財管理與創造的熱情。

尤其是下層女性,她們透過經商來增加家庭收入,贏得金錢的同時,也贏得了家人的尊重。

這在某種程度上,喚醒了一些女性的獨立意識。

比如劉亦菲的新劇《夢華錄》,打的不就是這個招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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