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恆和鄭爽的恩怨情仇還在繼續上演,不服一審判決的張恆吹響了反攻號角,他要借律師之口置鄭爽於死地,秘密武器便是曝光鄭爽的天價片酬。
3月16日,張恆和鄭爽那個鬧得滿城皆知的糾紛案在媒體和吃瓜群眾的望穿秋中迎來了二審。由於兩個當事人均未出庭,張恆的代理律師周俊便自然而然成了眾人的焦點。
二審之前,周俊的爆料已經吊足了外界的胃口,二審中,他再放大招,一次性提交了20組證據。這架勢就像孔乙己在眾目睽睽之下排出9枚大錢一樣揚眉吐氣。
在一審判決中,上海靜安法院站到了鄭爽一方,支援了她要求張恆償還2000萬的訴訟請求。在二審中,張恆借周俊之口吐露了滿心的委屈。張恆方認為這2000萬的轉賬有著前因後果,言外之意就是絕不能草率地當成借款。至於箇中緣由相信大家早已耳熟能詳。
為了讓大家心服口服,張恆方給出了資料:約200多萬花在了鄭爽及其父母的衣食住行等日常開銷上;約200多萬花在了鄭爽演藝工作、公司運營、房子裝修等方面……再加上DY等七七八八的費用,少說也有750萬。恐怕換做任何人,也不會心甘情願接受一審判決的。
說事實講道理,這是律師最擅長的。接著張恆借律師之口曝光了自己身兼男友和經紀人時,掌握的跟鄭爽演藝收入有關的真相。
相信吃瓜群眾一定看過鄭爽和張恆攜手錄製的《女兒們的戀愛》。在這檔戀愛節目中,兩人的戀情尷尬到了極點,然而即便如此兩人還是錄製到了最後,給外界營造了一個有情人終成眷屬的美好大結局。
不過讓兩人堅持到最後的根本不是愛情的力量,而是2400萬酬勞。據悉鄭爽當時的綜藝選擇並不僅僅只有《女兒們的戀愛》,她之所以拒絕其他綜藝,完全是因為這檔節目開出的酬勞更高。當然啦,當時的鄭爽對張恆還是有幾分愛意的,她不僅為了張恆怒懟粉絲,還提出跟張恆四六開。
參加一個小綜藝便能輕輕鬆鬆賺到很多人終其一生都無法企及的2400萬,難怪那麼多人明知娛樂圈髒亂臭,卻依然寧願爭得頭破血流也要往裡面跳……不過相比2400萬更讓人瞠目結舌的是——鄭爽因出演某部電視劇還獲得了1.6億元的片酬。
1.6億是什麼概念?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鄭爽的天價片酬曝光後,毫無意外遭到了來自四面八方的冷嘲熱諷:堅持不退圈,甚至身體和腦子不好使也不願意去看醫生,原來是貪得無厭拼命掙錢。
其實鄭爽掙錢並沒有錯,她只是錯在dy,以及完全不把孩子當人看。
因果法則幾乎是這個世界上最難以抗拒的法則,一個人種下什麼因,便會結出什麼果。如今的娛樂圈對劣質藝人早已是零容忍的態度。而鄭爽被官媒提名道姓批評之後,就代表著她在娛樂圈的演藝之路已經徹底斷送了。
可是這能怪誰呢?怪張恆嗎?雖然如今的張恆在鄭爽和她爸眼裡一無是處,甚至可惡至極,但是最初呢?張恆不正是爽爸眼中跟鄭爽最般配且被寄以厚望的女婿嗎?人啊就是如此奇怪,翻書比翻臉還快。所以與其怪張恆,鄭爽還真不如反躬自省。
如果說一開始張恆還對昔日的戀情抱有最後一絲眷戀,那麼二審只證明了一件事——張恆的腦子裡只剩下最後一個念頭:你若不仁,我便不義!我要與你同歸於盡!
相愛一場,你們這又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