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孩子的世界觀與價值觀,多半來自於她母親的影響與指引。
一個好母親會以身作則,教導女兒要誠實,直正、上進,不能貪圖安逸以身試法。另一種母親剛好相反,為了追求所謂的“風光”,不顧慮不珍惜女兒的生命前程,不擇手段,令人費解。
郭美美三番四次地犯下大事,與原生家庭脫不關係(沒有一個溫馨溫情的家),更離不開她母親的“推波助瀾”。
聽聞郭美美六歲的時候,母親郭女士與老公離婚了,獨自一人帶著女兒郭美美來到深圳,兩人相依為命,白天黑夜打幾份工,含辛茹苦地把郭美美長大。
2008年郭女士看到別人當明星可以賺大錢,風光無限。她望著自己懷裡的女兒,心想女兒長得這麼漂亮可愛,天生就是當明星的好料子,於是把郭美美送進電影院學習,夢想幾年後出來當大明星,享受榮華富貴,呼風喚雨,好不快活。
郭女士真是太天真了。沒錯!當明星確實能夠享受普通人不可以想像的生活,但不是每個演員都可以當明星。你不教導郭美美好好學習專業知識,好好探索表演藝術,卻夢寐以求(只想)女兒當大明星滿足自己金錢的慾望?!天下哪有這檔“美差”?
本人認為,明星與藝人是有區別的。
當明星,首先知道自己是一個藝人,連藝人的初心都不瞭解,本質做什麼都不瞭解,如何當明星?比如,對藝術的追求,對錶演的追求,起碼要知道什麼叫做專業的。如果沒有一個藝術磨練與學習的過程,怎麼可以在這條路上走得越來越好呢?
如果連藝人的本份做不好,只顧夢想發財,享受榮華富貴,各種名牌包包,各類豪車炫富,這個夢肯定開不了花果。
其實很多藝人經過不斷打拼,在藝術的道路上去磨鍊,發揮自己的專長,慢慢才能功成名就。
郭美美,我們不是關曉彤,我們沒有捷徑,沒有資源,沒有靠山,沒有背景,也不願意好好的在這條道路上去磨練,吃得苦耐得勞,只想當明星,唉,別痴心妄想。
當明星也是不容易的。明星是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要維持一個好形象。一不小心就會搬起石頭砸到自己的腳,比如那個鄭爽,看人家已經是一個大明星了,後來她不小心就把自己狠狠的“砸死”了。
說多了,言歸正傳。郭美美的明星夢破裂的時候,不幸交上了一班損友,損友們除了教會她吃喝玩樂,紙醉金迷,其它什麼也沒有學會。
當她迷失的時候,郭女士還努力地把她往絕路推了一把,而不是把女兒拉出來:郭女士自己整天賭博,賭得天昏地暗,連房租都交不起,房東揪住她的時候,便說自己女兒很有錢,這當媽的不是把女兒逼死了嗎?
如果郭女士及時醒悟,不把女兒往火坑裡推,也不會往這條末路狂奔,越陷越深。
當郭美美想往回頭走,已經來不及了,她已經完全被那種“泡泡”包住了,沒有想過打破這種金光閃閃的泡泡,而是不斷製造這種泡泡來。
郭美美,一個年輕漂亮的姑娘,對金錢的慾望越陷越深,後來當別人的小三,被人給包養起來,對外便稱是她乾爹。
一個年輕姑娘,沒有珍惜時間好好發展自己的特長,發揮自己的優點,卻在金錢的漩渦之中迷失自己,喪失了良知,把自己的生命投到別人的掌控之下,真是可悲又可憐。
當冰冷的手銬又套在郭美美白晰的手上,她可能也沒有幡然醒悟,而是覺得自己倒黴,沒有愧恨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