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吳青峰和昔日恩師林暐哲的著作權糾紛案,真的可以給大家好好提個醒!
在吳青峰的這件事上,大家會發現,在合約面前,心軟、善良、才華等等所有美好品質都沒有用!
反而會成為對方的一個有力的工具。
合約裡一個被忽視的細節,林暐哲動用了民事+刑事的手段來對付吳青峰
對比娛樂圈各種大大小小的藝人與經紀公司解約事件來說,吳青峰的案件內幕,要簡單得多。
合約裡有一個細節部分,另一方需在合約結束前的3個月內(每年的9月30日前),提出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否則的話,就會自動續約。
這個細節會被忽視的原因就是,吳青峰一直認為和對方的關係太好了,以至於他在2018年發出合約終止的聲明後,他都認為對方也是想和他好聚好散的。
(而且,根據當時發聲明的描述來看,林暐哲給吳青峰留下的印象就是這樣的)
但是,沒想到在結束合作僅幾個月後,臺北地檢署就起訴了吳青峰!
林暐哲憑著當年籤的那份專屬授權合約,分別對吳青峰發起了刑事+民事賠償這兩種訴訟!
直到這時,吳青峰是真的傻眼了!
沒想到昔日的恩師,會揪著合約上一個如此小但又致命的細節來對付他!
最讓他傷心的是,對於書面通知的時間,按照合同來說,他的確是出晚了。但林暐哲竟然一邊笑著和他解約,卻一邊等著他違約!
吳青峰一直都想不通為什麼會這樣。
糾紛持續了近3年,吳青峰會崩潰,全因過往情和母親的擔憂!
雙方的著作權糾紛一事,其實看起來更像是林暐哲的合同操作,而不是吳青峰刻意違約。
那吳青峰就一定會輸嗎?
林暐哲拿到了吳青峰的專屬授權後,相當於吳青峰在這方面的權利是被架空的。雖然他是著作權的所有者,但作品的使用權歸林暐哲。
書面通知是作為一種嚴謹的方式,但法庭也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
雙方的糾紛維持到現在,目前的情況是,民事訴訟方面,一審吳青峰勝訴,刑事訴訟一審剛結束。
吳青峰每次都有出庭,但林暐哲卻沒有!
其實,也不難理解為何林暐哲不敢當面跟吳青峰對質。
因為在剛剛過去的刑事訴訟法庭上,談到雙方解約情況時,吳青峰因為聽到當初握著手說“希望未來還是家人”時淚灑法庭!
從2003年的相遇、從曾經的校園團體到蘇打綠再到個人實力被認可的歌手吳青峰,雙方並沒有鬧得像現在這般不愉快!
就算解約那會都說得好好的,現在卻要鬧到法庭,去剖析曾經的平靜溝通細節。
感情說沒就沒,金錢說要就要!後者無論多少,吳青峰都談得通,但是感情呢?
除了和昔日恩師對簿公堂的雙重壓力裡,吳青峰還因為母親擔心他這件事而感到崩潰。
案件後續會如何呢?
著作權糾紛一事,到了法庭上,並不會真的就是誰被告,誰就一定會輸!
根據法庭審判的細節,我們整理了一些。
作為專屬授權方,法庭認為林暐哲並沒有合理的理由來反對為何吳青峰不能在《歌手》裡表演自己的歌曲《歌頌者》。
換言之,林暐哲涉及到的是權利是否濫用的問題。
同時,法庭也認為,吳青峰作為影響力大、才華被認可的歌手,演唱自己的作品有助於提高該作品的影響力,也會提升授權的效益。貿然停止使用,會有一定的影響!
最重要的一點是,林暐哲在專屬授權方面,並不是全無上限,這份授權是有限制的!
在娛樂行業,藝人跟前經紀公司就合約問題鬧不和的事例,有太多太多了!
就吳青峰這一事件來說,吸血不會因為合作結束而停止。哪怕雙方之間的感情再好、溝通再良好都換不來好聚好散的。
畢竟對方也嚐到過了鉅額利益的滋味,或許那個時候開始,情義就已經蕩然無存了!
未來,吳青峰仍能唱自己的歌,但他需要像黴黴說的那樣——當被問到“有什麼建議給那些想成為歌手的人嗎”時,她回答說“嗯,找個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