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李小璐,大家都非常熟悉,因為之前的“夜宿門”事件和賈乃亮的生活發生了很大變化,李小璐現在低調做公益,為復出做準備,賈乃亮則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參加了很多影視劇和綜藝節目。兩個人互動也很少,婚姻成迷。
在現在這個浮躁的年代,很多人為了博人眼球,吸引福斯的關注,不擇手段的去損害別人的名譽。今天我們要說的就是李小璐“名譽侵權案”勝訴一事,2018年,因為網友朱某在社交平臺上造謠誹謗李小璐,李小璐一怒之下把朱某告上了法庭,到了今天法院終於有了判決結果。
3月2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下達民事判決書,判決李小璐勝訴,之前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釋出文章捏造事實,誹謗李小璐,侵犯了李小璐的名譽權,給李小璐帶來了很多負面影響,到了今天這場判決終於有了結果,法院最後判決,朱某在微博上置頂發表道歉宣告,並賠償李小璐精神損害撫慰金五萬元。
社會發展到今天,網路已經非常發達了,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但同時也為很多心術不正的人提供了機會。雖然我們人人都可以自由的發表自己的觀點,但是不能去損害別人的名譽,更不能觸碰法律的紅線,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對於這件事,您有什麼想說的嗎?歡迎在下方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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