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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沒看手機,得知張恆爆料鄭爽偷稅漏稅、片酬1.6億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鐘了,當時一股“吃屎都沒趕上熱乎勁”的複雜感情湧上心頭,不是我用詞庸俗,是這倆人每次都能讓人“開啟微博,發現新噁心”。

張恆這次主要爆料了幾件事:

1.鄭爽拍《倩女幽魂》的片酬原本是1.5億,但她想要1.8億,最後談到了1.6億

2.鄭爽媽給張恆講解陰陽合同,1.6億被分成4800萬的片酬和1.12億的公司增資

3.鄭爽因為嫌給狗看病要花幾千塊錢,太貴了,要把狗裝鞋盒裡給扔了

4.鄭爽說自己在超市裡喝完東西不結賬,而且從來沒有羞恥感,張恆無語,鄭爽說張恆破壞了她的樂趣,讓張恆打錢

5.鄭爽表示自己的app可以幫明星解資金的大問題,張恆問這算不算幫明星洗錢,鄭爽說不是,是合理化,因為明星片酬是不會少的

其實早在3月中旬鄭爽片酬1.6的詞條就上過熱搜,但這次張恆明顯是看日子差不多了又該來補刀了,於是準備齊全一舉擊破,連帶著把鄭爽偷稅漏稅的事給抖了出來。張恆自己在微博說得大義凜然,好像當初是為了暗中收集犯罪證據才不得以委身於鄭爽,事到如今他任務完成終於得以沉冤昭雪,希望黨和人民即使不把他當成英雄也要還他一個清白之身。

張恆真是可惜了,明明他演技比鄭爽要好得多,但鄭爽卻是掙著天價片酬的人。1.6億什麼概念?網友變著法的換算結果越算越魔幻,如果你月薪2萬996要工作666年,如果你月薪1萬不納稅也要打工1333年,而1333年前是唐朝。

我本來也想斗膽算一下,可惜開啟計算器連1.6億有幾個0都沒按明白,最後只能“歸零歸零歸歸零”,一如我的銀行卡賬戶。胖球問我有沒有被捲到,我說沒有,因為太誇張了已經卷不動我了,直接給我碾死還差不多。

聊天記錄裡鄭爽原本失落於自己沒心情跟張恆吃飯,但想到自己日薪200萬又馬上喜笑顏開。這誰能不開心,更何況200萬的日薪還是保守估計,《倩女幽魂》拍攝77天,可鄭爽卻不是77天都要待在劇組,期間她要是出席個小活動或者錄一兩集綜藝,那就又是一筆鉅款入賬。

與高額收入產生對比的是鄭爽不願意花幾千塊錢給狗治病,並且她將扔狗一事描述的極其順理成章,說完“不準備要了”還哈哈哈哈哈哈。

之前在綜藝裡鄭爽要給狗磨牙,被罵是虐狗,有人替她解釋說那是狗有牙結石,磨牙是治療,但現在看來狗有沒有牙結石不重要,鄭爽對它想怎麼著就怎麼著是真的。

很明顯鄭爽對錢有著非一般的執著和理解,給自己加薪是3000萬3000萬的加,但在超市裡喝瓶3塊錢的水都會故意不結賬。省3塊錢是她的樂趣所在,張恆要是氣氛沒給到位,就要賠償她快樂損失費。

“搜刮民脂民膏”要是有當代釋義就應該把鄭爽印教材上。以前我們說過鄭爽總能變著法的賺錢,在二手平臺上賣髒衣服、壞手機、過期創可貼,300塊錢的項鍊賣4000多,連面膜都是3600張上萬塊錢的賣。

可能有人忘了遠在四年前鄭爽就已經用微博問答做起了生意,她設定一個問題價值10000塊,也就是說只要鄭爽回答了這個問題就先淨賺10000,想看答案的人再每人交1塊錢,最後題主和答主平分“圍觀收入”。簡而言之,鄭爽穩賺不賠,但就這樣她還要把人當鬼糊弄。(不回答的話錢會原路返回,不存在讓提問者白花錢的情況)

在此之前鄭爽還回答過價值1塊、價值666塊、價值666.66塊和價值6666.66塊的問題,不重複的是答案,重複的是敷衍,比如問她怎麼鑑定渣男,她說我覺得可以私聊;問她怎麼看待明星出軌,她說人人平等;問她怎麼對待前任,她說尷尬。

錢扔水裡還能聽個響,錢扔鄭爽微博裡只能聽見自己腦袋裡的水聲。而且不僅鄭爽自己開問答,連她爸鄭成華也跟著一起玩,在爽爸的微博問答裡,只要你花666就能收穫一份鄭爽私生活大揭秘。

更絕的是這父女倆還互相提問,互相回答,於是提問的錢在家庭賬戶裡轉來轉去,圍觀者的錢也都進了他倆的腰包。被人質疑公開圈錢,鄭先生答曰:這是父女間的友愛互動,大家樂此不疲。

到底是誰樂此不疲?大概只有愛錢的鄭爽一家人。這就要說到爽媽了,張恆發出的合同裡鄭爽的片酬是4800萬,剩下的1.12億都變成了給鄭爽媽公司的增資,這樣表面看起來鄭爽的片酬是5000萬以下,不僅安全還能少交稅。同時4800萬交稅的時候不走個人,走爽媽公司,這樣40%的稅又能減到20%。

鄭爽媽深知此操作不合規,不然她也不會再三囑咐張恆,能打電話就不要發文字、注意敏感詞、儘量不要在微信裡說等等。我是震驚於鄭爽一家對張恆的信任,怎麼連這種見不得人的事都能跟他說的明明白?

誠然那會張恆是鄭爽的經紀人,但他也是鄭爽還沒結婚的男朋友,兩個人的關係充滿了不穩定因素,萬一哪天分手了就可能會面臨撕破臉的後果。別人不知道鄭爽啥脾氣,她爸媽還能不知道嗎,他們閨女幹啥都是核爆級別的,和平機率只有1%,到那時候這些事就都是鄭爽留在張恆手裡的把柄,張恆再跟他們一根繩上的螞蚱,受的影響還能有鄭爽大?

再說張恆給鄭爽當經紀人這事也是鄭爽提的,一開始張恆還不願意,說覺得拿2000萬怪怪的,所以算借的,自己工資每月就1塊錢意思意思,連原來的工作都給辭了。後來倆人打官司張恆要還鄭爽的也就是這2000萬。

也不知道是張恆給他們灌迷魂湯了,還是鄭爽一家心太大了,這事幹的都不符合正常人邏輯,像是生怕張恆缺了拿他們做文章的材料。

張恆更不是一般人,看樣子像是早就準備好了迎接這一天,不僅聊天記錄一留就是三年,連其中措辭都是模稜兩可,可是立了個“懵懂小白慘遭控制,誤入深淵後某天幡然醒悟”的人設。

從年初到現在,張恆跟鄭爽這場仗打得餘音繞樑、陰魂不散,每當你快忘了這對人中龍鳳的時候就總有新進展出來刷人下限。遠在美國的張恆掌握著全部節奏,鄭爽被攆得左腳拌右腳,自顧不暇的狀態更顯得張恆佔領了道德的高地,整的就跟代孕做合同這些事他沒參與一樣。

張恆知道鄭爽扔狗,知道她做陰陽合同,知道鄭爽想一出是一出腦回路異於常人,就這樣他還能跟鄭爽去美國做代孕,怎麼講,好一個臥薪嚐膽忍辱負重,不知道的還以為他釣魚執法呢。鄭爽不對是她的不對,張恆倒是打著戀愛的幌子猛盤人家秘密,正義使者是假,打擊報復是真。

很久之前鄭爽說自己對成名這件事很空,想賺完錢就滾去做讓自己踏實的事。不知道她現在的錢算不算賺夠了,但不當明星這件事沒準讓她很開心,因為成名一開始也不是鄭爽想要的(除了掙得多)。

有明星夢的是劉豔,鄭爽的媽媽。穀雨實驗室曾經有一篇人物稿記錄了鄭爽跟劉豔之間的關係,其中寫道劉豔給鄭爽制定了一個十年北影計劃,於是在鄭爽一歲半的時候劉豔就會控制她的飲食以防發胖,等鄭爽五年級的時候劉豔又把女兒送去成都獨自上學,小鄭爽以為媽媽拋棄了自己,就一直哭。

放到今天鄭爽算是雞娃中的雞娃,十歲出頭的小女孩獨自在陌生的城市求學生活,所要面臨的孤獨和困難是超出想象的,但她父母好像並沒有多少不忍心。文中提到劉豔不能接受女兒有任何逃避的想法出現,比如鄭爽想演女二號以此減少大家對她的關注,就會得到劉豔的唾棄

爽媽自己也努力過,鄭爽四歲那年她每天下班之後都去夜總會唱歌,但唱了一年徒勞無功。她只能把期待寄託在女兒身上,給鄭爽報密集的課外班,每週只有週六下午能休息,練琴的時候會被小木棍打手,甚至還會被涼水潑。

這篇文章最讓我感到窒息的是爽媽的態度,她說自己好像瘋子一樣培養鄭爽,但我覺得她是瘋子一樣滿足自己。培訓班不讓家長進她非要進,女兒不想考試她非要考,看人妖表演演員遲到50分鐘,她可以自己跳上臺唱《容易受傷的女人》,不管別人怎麼想。

當電視劇想象力還停留在“家長想盡辦法讓孩子得到最好的教育”這一步,鄭爽家已經早二十年就達到了“讓女兒替自己完成人生”的宏偉目標。長大後的鄭爽問過劉豔,說你不覺得欠我一個道歉嗎,劉豔當場就急了。

鄭爽雖然不是童星,但也算得上是少年成名,大眾看著她從小仙女變成“瘋爽”,誰也說不好她是哪天開始變的,可放飛的種子大概是在這之前很久就埋下了,只不過一直壓抑,直到後來被報復性的表現出來。

現在的鄭爽被當成各種意義上的反面教材,拿著超高片酬工作不敬業、對生命沒有敬畏感、遊走在法律紅線邊緣等等。對她的心疼只能停留到未成年時期,走到今天這步的還是她自己,但結合她的成長經歷來看,也足夠讓人唏噓。

鄭爽和她媽媽劉豔的人生彷彿錯了位,想當歌星的劉豔無奈地當了家庭婦女,她懊惱自己的媽媽沒有培養自己;被劉豔費盡心思培養的鄭爽是萬眾矚目的大明星,但她卻只想在一個小店打工,想跟喜歡的人結婚過平淡的日子。

鄭爽考上戲的時候有老師問她嚮往什麼樣的生活,鄭爽說早上9、10點鐘跟外婆坐在家裡摘豆角,看保健節目,陽光撒滿屋子,等爸媽回家。當時老師說這是老年人的思想,她還太年輕,但如果鄭爽不是被強加了夢想,也許她也不會嚮往這種生活。

不知道現在的鄭爽還想不想平淡,畢竟不當明星的話是很難一夜暴富的,大家看不見她花錢,卻也沒想到她這麼愛錢,普通人囤吃的囤護膚品囤玩具,鄭爽可能是愛囤錢。如今鄭爽也有了孩子,但這兩個孩子要面臨的是精神狀況不穩定的媽和處心積慮的爸,拍成《我的父親母親》的話,註定是最不溫情的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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