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追星女孩”來說,對杜華這兩個字都不陌生。杜華是樂華娛樂的創始人,在娛樂圈內,也算是大佬級別的人物。在之前,她幾乎不在過多的公共場合露面。但是在最近播出的綜藝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當中,節目組就邀請了杜華來擔任評委。很多網友都說,在這檔綜藝裡,除了看姐姐們的表演,各位評委的點評也是很精彩的一部分,尤其是杜華的點評。
對於很多觀眾而言,他們對杜華的“負面評價”多一點,但不可否認的是,作為一個經紀公司的老闆,杜華的業務能力實在是很強!杜華的創業道路,可以用“傳奇”二字來形容。杜華是一個很果斷的人,她不矯情,也不會拖泥帶水。
和格力老總董明珠一樣,杜華也是一個從底層“爬上來”的人。她沒有深厚的背景,憑藉的只是自己的一腔熱血和對生活的嚮往。在杜華年輕的時候,她非常崇拜林青霞,曾經的她也夢想著自己能夠被星探發現,但是在繁榮的街道上游走了三年,她依舊沒有被星探發掘,所以她放棄了這條道路。
很多人在大學的時候都過得非常無憂無慮,但是對於杜華來說,讀到大學後,她要開始為以後的路做打算了。她的腦海中想過無數的計劃,但在最後,她發現了一個在當時算是比較好的創業道路,那就是賣cd和賣包,這也算是他的第1桶金。後來,杜華還當過諮詢公司的當街訪員,因為她的口才非常好,所以這份工作還算是很輕鬆。在大學的四年當中,杜華都自己賺取生活費,幾乎沒有向家裡要過一分錢。
也正是因為這樣獨立的性格,才造就了之後堅韌的杜華。在大學畢業後,她來到了一家公司實習,但是實習期沒有過,她就被老闆開除了。被開除後,她大半年沒有找到新工作。那時候的她拿著僅剩的1000塊錢,一邊交房租,一邊只能每天吃泡麵過日子。
對於這樣的日子,她不會抱怨,也不會向家裡人訴苦。終於在杜華28歲的時候,她成功了!從一個住在地下室的打工妹,變成了一個有著萬丈光芒的女企業家。創辦了樂華娛樂後,他先後簽約了陳好,李小璐,謝娜,孟偉霆等人。據說在籤陳好的時候,僅用了5分鐘就談妥了。而簽下謝娜更快,只用三分鐘就說服了謝娜。除此之外,她還有一項成績,就是僅用20分鐘,拿下了三個億!在杜華的身上,似乎沒有什麼是不可能完成的。
對於很多人而言,杜華就是他們的榜樣,從無到有,杜華都經歷過。現在的杜華功成名就,但她依舊不敢過著享樂的日子,她每天都要處理公事,整個公司的運營,都牢牢的把握在她的手中,對於杜華而言,樂華娛樂應該是她的畢生事業,而她簽約的那些藝人,也是對她事業上最大的肯定。雖然還有很多網友會誤會杜華,或者是不太了解她,但是我們要知道的是,杜華是一個從底層奮鬥起來的企業家,她值得我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