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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上映的電影《追虎擒龍》,不知大家看過沒,講的是香港當年廉政公署(ICAC)成立的故事。電影怎麼樣我不想說,免得先入為主,反正都是些老戲骨,沒看過的小夥伴不妨一睹為快。

關於ICAC,大家從小就耳熟能詳。在港劇裡,他們是最具精英範兒的公務人員。西裝革履,瀟灑幹練。抓人時的標誌性動作就是將證件往你面前一舉,一句“我們是ICAC”,任你是天王老子,也得乖乖跟他們走一趟。

當然,現實中的ICAC是否真有那麼拽,我不知道。不過,ICAC抓了不少貪官倒是真的,沒有他們,香港當年的腐敗恐怕要爛到根子裡。

今天,我們就把這段歷史給大家講一講。

1/5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香港經濟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香港淪為英國的殖民地。英國人之所以看中這片總面積只有1104平方公里的彈丸之地,主要是因為這裡有深水良港,能成為“日不落帝國”全球貿易體系的樞紐。

英國人善於經商,尤其是金融這一塊兒。早在19世紀中期,像銀行、證券、保險公司這些金融機構就已落戶香港。這些對當時的中國人而言,是聞所未聞的新鮮事。

雖然英國人給香港帶來法制、商業與現代政府,但香港成為遠東的經濟中心,卻是1949年以後的事。

自上世紀50年代開始,隨著大量的資本湧入香港,香港經濟開始起飛。人口膨脹,工商業勃興,紡織製造是當時香港的支柱產業。

50年代初,香港紡織業的從業人員達到了60萬,紡織品與成衣出口,佔香港出口量的50%以上。那時候的香港,和改革開發初期的中國內地類似,都是憑藉廉價勞動力,從做代工廠起家,靠低端製造賺得第一桶金。

經濟發展帶動了消費旺盛,隨之而來的是各類小商業的繁榮。市肆林立,燈紅酒綠,一派煙火氣息。

經濟增長使香港社會的階層差異日益顯著。一邊是高高在上的殖民者,他們屬於西方文明,以統治者的心態看待這裡的芸芸眾生。還有一部分中產階級,他們以都市白領為主,有一份體面的工作,渴望被西方社會所接納。

剩下的就是大量底層老百姓,他們仍保留著中國人的生活方式,你在香港電影裡熟悉的旺角、銅鑼灣、油麻地這些地方,就是他們的世界。在這裡,你能看到傳統中國的人情世故,當然,也包括各類幫會與遍地滋生的“黃賭毒”。

不同的社會生態在香港碰撞,自然也產生了劇烈的衝突。勞資糾紛、貧富差距、文化衝突,使階層之間的矛盾不斷升級。進入60年代以後,香港先後爆發了兩次針對殖民當局的大暴動,迫使英國政府不得不反思自己的殖民政策。

1971年,前英國駐丹麥大使麥理浩出任港督。麥理浩曾在中國學習,通曉漢語,熱愛中國文化。上任伊始,他決定改變香港市民對殖民當局的負面印象。

香港前總督麥理浩(中)

上臺之後,麥理浩大力開展民生建設,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社會矛盾。這些舉措包括建設公共交通,解決市民住房問題,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讓廣大低收入家庭有房住。

麥理浩還讓義務教育在香港普及開來。當局規定,所有適齡兒童必須上學讀書,為時9年,如果不讀書,家長鬚承擔法律責任。此舉為麥理浩贏得了聲譽,甚至被一些人視為英國人對香港最大的“善政”。

不過,還有個問題讓麥理浩始料未及,它長期受人詬病,已經成為了香港社會的一個頑疾,那就是腐敗。

2/5 香港嚴重的貪汙問題

六七十年代的香港刑事案件高發,被金錢腐蝕的警察隊伍,無疑得承擔相當大的責任。

1973年,香港發生了一件轟動全港的醜聞。總警司葛柏遭到反貪局的調查,由於擔心貪汙劣跡敗露,葛柏居然一溜煙,跑了!他逃回了老家英國,以為這樣就可以逍遙法外。

後來經調查發現,葛柏擁有430萬港幣,是他20年薪水總和的6倍。他把這些錢存在六所銀行裡。事件一出,引爆了香港輿論界。

葛柏貪汙案只是冰山一角,除了這隻大老虎,還有大大小小的老虎和蒼蠅潛藏在冰山之下。全社會賄賂成風,公職人員的腐敗已成家常便飯。

在當時的香港,無論上學、看病、開店,甚至請救護車或消防員救火,你都得送錢。給票子才能辦事,已經是一項不成文的規定,警察對違法行為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彼時的香港可謂“警匪一家”,警察貪汙到什麼程度呢?隨便舉個例子你就知道了。

在警察隊伍內部,若警員要升遷,就必須賄賂上級。至於錢從哪兒來?向黑社會借貸。作為回報,警員當然得照顧黑社會的地盤,對他們的違法行為網開一面。

黑社會地盤不同,生意有的清淡,有的興旺,黃賭毒聚集之地,治安最差,黑幫老大最有錢,也是警察尋求借貸最多的地區。想往上爬的人越多,價格就越高。曾有人向檢方出示過一張賄賂的價目表,什麼級別的警察,想升到什麼職位,都有明碼標價。

整個警察系統從下到上,就是這副德行。《追虎擒龍》中吳鎮宇所飾演的華人探長徐樂,就是憑藉這股歪風成為了風雲人物。

在電影中,徐樂是個反派,但他自認為對香港繁榮做出了巨大貢獻。為什麼這樣說呢?你看看他的位置,華人探長,周旋於殖民當局與底層市民之間,黑白通吃,廣結人脈,這就決定了上面下面都離不開他。

徐樂一方面充當黑社會的保護傘,甚至直接參與販毒生意。而另一方面,他也替上面管理著這幫黑社會。徐樂深諳人情世故,既懂得江湖規矩,又能與白人打交道,他維繫著一個龐大的利益網路,深知想讓這種合作機制長久持續下去,就得確保各方得益。

對黑幫,他在縱容的同時又得防止惡性競爭,避免事態擴大。對警察,他把大夥都拉下水,形成休慼與共的利益鏈。大家有錢一起賺,百業興旺,升斗小民也能過上好日子。

徐樂是傳統社會觀念的代表人物,他相信禮尚往來是經濟繁榮的基礎,因為這樣才有“人情味”。所以,他並不把行賄受賄當做違法的勾當,因為在他的觀念系統裡,此乃天經地義的事。

徐樂也知道,黑社會的橫行,自然有它的理由。在公權延展不到的地方,就只能靠私權來填補。比如,窮人想做生意又缺錢,銀行不肯借怎麼辦?只能向黑社會借高利貸。再比如,小商小販想要擺個攤,卻被警察城管到處趕怎麼辦?只能靠黑社會罩著。這就是他這種人存在的價值。

這就是香港上世紀黑白勾結,貪腐滋生的社會基礎,階層隔閡,法制不彰,加上個體工商業的野蠻生長,共同構成了它生長的土壤。

3/5 ICAC成立

說到這,我們似乎該回到正題了。葛柏醜聞被揭發,讓殖民當局承受了巨大的輿論壓力,到了不得不採取行動的時候。於是在1974年,廉政公署正式成立,主要任務就是打擊貪汙。

在ICAC之前,香港也有相應的反貪部門,卻形同虛設,該貪的繼續貪,該腐的接著腐。原因很簡單,反貪機構與包括警察在內的公務員隊伍是一體的,根本無法做到客觀獨立。

所以,ICAC若想取得成功,就必須保證絕對的獨立性。從一開始,它就把這個原則充分貫徹。

首先在成員上,ICAC向社會廣泛招募,主要針對大學畢業生,且開出的薪酬不菲,月工資達6000港元,是當時一位普通白領的10倍。從這個意義上,港劇裡把ICAC成員描繪成職場精英,並不算誇張。

在執法上,ICAC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的原則,對腐敗零容忍。上到達官顯貴,下到平民百姓,只要有行賄受賄的行為,我們絕不留情。

這正是ICAC最了不起的地方,它所針對的不僅是警察隊伍或公務機關,而是全社會的不良風氣。

比如,香港皇家醫院有一位護工,因為收取了病人5塊錢的小費,被法院傳喚,最終判處拘留幾天。再比如,香港豪宅區有個郵遞員,在農曆新年收到了一個10塊錢的紅包,被廉署知曉後居然要追究法律責任。

你可能覺得ICAC太小題大做了吧,收小費拿紅包乃人之常情,今天的我們早就習以為常,ICAC連這都要管,豈不是太沒“人性”了?

但是ICAC不這麼認為,既然是法律,就必須絕對地貫徹和執行,而且從基層抓起,不能有任何彈性,正所謂“千里之堤,毀於蟻穴”。一旦口子一開,就會越開越大,最終無法挽回,使所有的努力功虧一簣。

在制度設計上,ICAC同樣貫徹了獨立原則,它有權開展獨立調查。尤其是所謂強力調查權,使之能夠不懼達官權貴,直搗要害,為後期辦案創造有利的條件。

而在正式體系之外,ICAC還設立了四個獨立的委員會,專門負責監督廉署的工作。這些委員會包括貪汙問題諮詢委員會、審查貪汙舉報諮詢委員會、防止貪汙諮詢委員會,還有一個社群關係市民委員會。

這些委員會的主席由社會各界人士擔任,其工作報告每年需對社會公開,確保公正透明。這還不算,ICAC另設有獨立的投訴委員會,專門舉報ICAC的不法或違規行為,就連ICAC的年度預算,也得經過該委員會稽核透過。

ICAC只在行使逮捕、搜查等權力時,需要政府部門的監督,剩下的大部分則依靠社會的支援和監督。換句話說,其得以保持獨立的關鍵,是他能夠與行政系統之外的力量保持密切聯絡。

自ICAC成立後,香港公職人員的貪腐行為遭到了嚴厲打擊,行政系統風聲鶴唳,人人自危。而伴隨著反腐風暴席捲社會的,是大眾觀念的改變。

4/5 腐敗之風逐漸被遏制

長期以來,行賄一直被不少香港市民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想要託人做事,送紅包,拿回扣,那不是違法,那叫生意。

據一項問卷調查顯示,1977年,全香港有46%的市民認為,行賄受賄不算什麼,它是人情往來的必須,是中國人一貫的處世之道。

還有人認為,即便腐敗違法,那也是社會繁榮“必要的惡”,禁止行賄受賄,大家便沒法做生意,比如電影裡的徐樂探長,就秉持這一觀念。也恰恰是這樣的觀念,使貪汙腐敗在社會上肆無忌憚。

但僅僅過了三年,到了1980年,社會風氣便有了轉向。當初堅持認為行賄受賄無法避免的人,已經從佔比46%降到了27%。廉署成立之初,只有35%的市民敢實名舉報,三年後,這個比例就上升到50%。進入80年代後,ICAC始終保持著65%左右的實名舉報率。

那麼,廉政公署有沒有缺陷呢?有,根據香港著名社會活動家杜葉錫恩的說法,ICAC在制度設計上仍舊有漏洞。

杜葉錫恩在香港生活了65年,對這片土地有著特殊的感情。在她的回憶錄《我眼中的殖民地時代香港》中,杜葉錫恩指出,ICAC至少存在兩個缺陷。

首先,ICAC沒有獨立的起訴權,我能對案件進行獨立調查,卻沒法進行起訴,因為起訴權攥在司法部門手裡,一旦司法部門與貪腐官員沆瀣一氣,ICAC也無能為力。

尤其是英籍的公務人員,他們很少受到起訴,原因不難理解,身為殖民地官員,他們享有特權。杜葉錫恩女士回憶,有一位級別很高的警官被查明收受賄賂,但司法部門不予起訴。顯然,即便是ICAC,也無法完全阻止特權對腐敗的包庇。

此外,ICAC對三合會分子也動不了。三合會是香港著名的地下組織,有著悠久的歷史,關於它的故事,我們以後有機會再講。三合會在香港社會盤根錯節,甚至已經滲透到了公務員隊伍裡。當然,與之關係最密切的,還是警察。

如果警察因受賄被炒了魷魚,他就會加入三合會,替他們看守賭場和妓院,充當保鏢或打手。而且,三合會還與當地警察形成了某種默契,只要和三合會有關的案子,無論刑事案件還是經濟案件,都交給警察處置,外人無法過問。這就讓雙方形成了一個嚴密的利益網路,連政府也管不了。

70年代末曾發生過這樣一起事件,廉署逮捕了幾位受賄的警察,遭到警察報復。他們闖進廉署辦公室,對辦公人員拳打腳踢,還砸碎了窗戶。(這在電影裡也有體現)這種行為已經和黑社會沒有區別,政府竟不予追究。為此,作者對此表達了強烈不滿。

由此可見,即便是ICAC,他們能做的,也僅僅是調查和抓人,但無法解決系統內的一些根源性問題,這超出了他們的能力範圍。

警察與黑社會勾結,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他們已經結成了一股龐大的勢力。甚至厲害到警匪聯手搞罷工,要挾當局釋放涉事警員的地步。這樣的利益關係,已經不是一兩個官員或機構能撼動的。

5/5 總結

經過廉政公署與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上世紀80年代後,腐敗現象大幅度減少。香港也逐漸以清廉聞名,提升了自己的國際形象。

當然,本文不是來歌頌廉政公署的。除了肯定當年這些公職人員的努力,我們更應該思考反腐成功背後的深層次原因。

過去的香港有一個別稱,叫做“小販的城市”,啥意思呢?就是這裡有遍地的小販。上世紀50年代,香港的“小販經濟”達到了一個高峰。

為什麼是50年代呢?因為戰爭。從內地來了大量的移民,他們得在香港謀生,又沒有足夠的就業崗位,擺攤就成了唯一的選擇。

但隨著小販越來越多,管理難度也日漸加大。外來人口給香港帶來了不少社會問題,比如髒亂差與黃賭毒。而白人警察既不屑於,也不擅長和這些底層百姓打交道。既然正規的治理路徑走不通,就只能靠行賄受賄,以及黑社會這樣的“非常手段”了。

香港的腐敗之風,就是從這裡開始蔓延的。

在之後的歷史中,黑社會充當了精英階層與底層大眾的中介,那些殖民政府不願乾的髒活累活,由他們來做。他們滲透進政商各界,時而與權貴勾結,時而替窮人伸張,縱橫捭闔,左右逢源,混得好的,還成為了人生贏家。

因此,整飭腐敗,與打擊黑社會是並行的。但如果他們生存的土壤沒有消失,無論ICAC多麼努力,恐怕也不會有多大成效。

那轉機在什麼時候出現呢?在70年代末期,香港迎來了重要時刻——產業升級。

1973年,香港解除外匯管制,1977年建立商品期貨市場。1978年,中國內地改革開放,出口加工業從香港向勞動力價格更低的大陸轉移,隨之而來的,是大量港資投入內地市場,香港實現了從製造業向金融業的轉型。

產業升級,帶來了收入的提升,從1970年到1994年,香港的人均GDP增長了23倍,收入提高,代表民眾有了更多就業機會,遍地小攤販的時代一去不復返。黑社會生長的環境也開始緩慢瓦解了。

財富增長往往還伴隨著法制的完善,因為經濟規模的擴大,這需要更多具有深度和廣度的合作,這時候,社會就得突破原有的利益網路,建立更高層次的共識。

在《追虎擒龍》中,古天樂扮演的ICAC探員陳克,與徐樂有一段對話很值得回味。

徐樂對陳克說,我知道你有理想,但那只是美麗的謊言。陳克反駁道:你現在有權有勢,當然能決定一切。可你一旦失去了這個位置,你就和老百姓一樣,這就是他們需要法律保護的原因。

徐樂說的不完全對,法律的制定,不僅是為了保護弱勢群體。法律的基礎是公義,是超越任何利益團體的。只有從這個意義上,法律才能給所有人創造一個穩定的治理體系。

法治社會與非法治社會的區別在哪兒?兩者皆有秩序,皆有規則,但後者的規則,源於習俗和利益交換,以徐樂為代表的,就是這類秩序。

這類秩序有時候很管用,甚至很高效,卻是不穩定的。因為一切基於利益交換的合作模式,只要有一方不穩定,或者需求得不到滿足,就很可能引發合作體系的內耗和崩塌。

所以,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法制伸張是必然的。因為只有建立公正、穩定的秩序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內耗,實現公私分明,消滅陳規陋習,為更大規模的合作建立基礎。

當社會不需要透過利益輸送就能獲得安全感,不靠行賄受賄就能實現有效的合作,他的信任半徑就會不斷擴大,社會繁榮將指日可待,這正是我們需要法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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