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草根出身的大明星屈指可數,其中被外界譽為“農民歌唱家”的朱之文,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純粹靠天賦愛好,再碰上登臺機會,就擁有了堪比一線歌手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不可否認,朱之文沒有經過專業的音樂訓練,卻能夠唱出連專業人士都無法達到的水平。在絕大多數情況之下,天賦有時候確實要比努力更重要,上天既然要賞他吃這口飯,即便是農民也有翻身出名的機會。
然而物極必反,月滿盈虧,出名後的朱之文,在眾星捧月之下,慢慢開始變了,尤其是討了兒媳婦之後,變得越來越物質化,不僅開公司搞直播賣貨,還想把不爭氣的兒子給捧成網紅。
從前純粹是為了實現音樂夢想,現在純粹就是為了“搞錢”,趁著自己還有點兒名氣,趕緊割粉絲和歌迷們的韭菜,能割一個算一個,不割白不割,割了還想割,反正都是你情我願的事。
日漸迷失自我的朱之文,自然會招人討厭看不慣,比如昔日好友谷傳民就沒有給他好臉色,直接就是當頭棒喝,錘得朱之文無地自容。
一言概之,谷傳民要告朱之文,對簿公堂討回公道。
暫且不說谷傳民跟朱之文關係如何,但朱之文被告是在預料之中的事,因為他不像專業歌手那樣,具備創作能力,不會寫歌,也不會作詞,只會照貓畫虎學著唱,講白了就是“拿來主義”。
6月11日,谷傳民再次透過社交賬號迴應了起訴朱之文的事,長文中句句都在控訴對方的不是,感到特別的失望。
簡單概括一下谷傳民長文內容:
第一,承認跟朱之文是好朋友,而且還都是菏澤老鄉;
第三,十多年過去了,朱之文有近千場商演,沒有給過一分錢的酬勞,即便籤訂過協議,對方竟以“我沒文化,我不懂”為由推辭,後來直接斷掉了聯絡;
第四,朱之文在山東電視臺唱了《熱淚頌》,對外虛假宣傳是他創作並首唱,對外播出時卻刪掉了作者的署名。
顯而易見,谷傳民是把朱之文當真心朋友對待,但是朱之文卻把谷傳民當“楊白勞”,擱誰身上都不好受,更何況人家就是靠創作生存的。
有趣的是,一位暱稱名叫“朱之文鄉村大舞臺”的網友,就替朱之文求情說好話,如果他真沒有給錢的話,可以直接去要點,唱了別人的歌應該是要給別人錢的,這個就跟做生意是一個道理。
可是,谷傳民明確表態,起訴朱之文並不是為了錢,因為有些事讓人心裡極度不舒服......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不是為了錢的話,朱之文到底做了什麼事,能夠讓曾經的好友如此不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