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明星失德
今年以來,娛樂圈的瓜一個接一個,明星人設坍塌屢屢發生,鄭爽塌了、吳亦凡塌了、霍尊塌了、張哲瀚塌了、錢楓塌了。
最近又曝一明星,那就是小燕子趙薇,張哲瀚塌了順帶捎上老闆趙薇一程。
每個明星人設坍塌的方式都不一樣,有的是涉嫌強姦,有的是前女友控訴,有的是在民族大義上犯錯誤,有的是偷稅漏稅,還有的是資本運作割股民韭菜。
為啥明星失德今年何其多?
而且很多還都是陳年舊事被曝出。從這裡可以看出,事情不這麼簡單,我覺得娛樂圈監管風暴可能要開始了,更多好戲還在後頭。
明星失德事件屢屢發生,這背後的邏輯,值得我們深思。
在我看來,現在當明星的門檻實屬過低,唯一衡量的標準就是流量,誰的流量大,誰的話語權就大。
明星在短時間內就能獲得與自己能力不匹配的鉅額財富,此時內心的陰暗面往往容易被展現出來,畢竟金錢在一定程度上就能換來權利。有了權力,你當然就敢踐踏法律。
02.快速斂財
2016年,趙薇夫婦試圖以30.6億的價格收購萬家文化30%股份。該交易進行到一半時,被上交所要求披露交易細節。
結果調查發現原來趙薇夫婦的自有資金僅僅只有6000萬,而剩下的30億則採用融資手段,此時的槓桿已高達51倍。隨後該交易被監管層叫停。
趙薇夫婦雖然未能收購萬家文化,但至少最後還是能全身而退,甚至連違約金都沒繳,只是受了點處罰而已。至於萬家集團的高管們則成功實現股票高位套現。
最慘就是那些衝著收購大戲而投資的股民,他們成為了韭菜,被資本市場的這把鐮刀,無情的收割。
2017年1月12日,萬家文化(後改名祥源文化)復牌後股價一路上揚,從停牌前的18.35元/股最高衝上25元/股。
但趙薇以6000萬撬動30億資金訊息一經爆出,股價就應聲下跌,一直跌到今天的5.33元/股。
要不是被監管層及時發現,趙薇夫婦和萬家文化的高官們肯定掙得盆滿缽滿,他們就是聯手導演了一出好戲。
故意誤導市場和投資者,以推高股價,到達資本盈利的目的,這其實已嚴重擾亂了我國正常的市場秩序。細數趙薇夫婦的資本騷操作,還遠不止這一次。
如今,隨著網際網路資本進入影視圈,演員的片酬簡直平地起高樓。
更讓人奇怪的是,拿到最高片酬的,並不是那些公認演技好的演員,往往是一些一夜爆紅,實力菜雞的流量明星。
鹿晗《擇天記》片酬過億這個傳聞一直被片方否認,但根據網易娛樂2017年的特稿核算,即使未過億,也相差不遠。這還是17年的行情。
再來看看鄭爽的高片酬偷稅漏稅事件。
鄭爽向片方索要1.8億片酬,最終談到1.6億她還有所不滿。然後她自己計算了一下,調侃道“不過算算每天200萬可以拿就算了”,換成日薪就是208萬/天。
於是乎,我們驚奇地發現:拿自己的收入與明星相比,就是自取其辱。這件事嚴重戳傷了我的自尊心。
那你可能認為鄭爽的演技或顏值或在某些方面有過人之處吧。告訴你,還真沒有,鄭爽本人渣專業演技、零職業道德和毫無社會公德心。
就這樣的人,能日薪208萬/天,簡直就是對我們社會核心價值體系的一種侮辱,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種阻礙。
再看下這位在2021年因《山河令》熱播而出名的張哲瀚,近期因被曝曾參觀靖國神社而遭行業集體封殺。
目前張哲瀚代言的全部品牌方均與他終止合作。就這種沒啥名氣的演員,短短時間內,找他代言的品牌還真不少,你說他會缺錢?
03.逃稅漏稅
明星不僅收入高,逃稅避稅轉移資產也是拿手好戲。
大家是否還記得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2018年稅務機關已經查清范冰冰涉稅案件事實,針對她及其擔任法人企業的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共計8.8億多元。
無獨有偶,剛剛鄭爽被罰2.99億,我想這只不過是一個開始而已,逃稅漏稅的明星,一抓一大把,好戲還有的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能在稅務機關下達追繳通知後的規定期限內繳納上述款項,將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鄭爽只要把罰款繳納了,就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從這點看,我國在對明星偷稅漏稅的懲罰上還是判得太輕。
這樣的懲罰真的能有效遏制明星逃稅漏稅?
更嚴重的事,明星還存在將資產轉移至境外的問題,這或許更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監管層又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現在的明星,特別是流量明星,有這麼高的收入,正常?這難道不是社會的一種病態嗎?難道不會激起民怨?不就是在擴大貧富差距,增加社會矛盾?與國家倡導的共同富裕政策相違背?
在這樣的環境下,明星不失德才怪,畢竟明星首先是個人,其次才是星。面對這麼大的誘惑,誰能扛得住。
04 .影響惡劣
現在越來越多人都夢想著能一夜爆紅,靠流量走向人生巔峰,明星過於輕鬆掙錢的躺贏,容易給未成年人帶來一種“不勞而獲”的誤導。
而這種不良的價值取向,無益於現在孩子的身心成長。在“唯流量論”和“唯熱度論”的行業主流思想下,催生出的當紅明星,往往德不配位。
明星不同於其他職業,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我們永遠不能低估一個所謂偶像的“洗腦能力”。
偶像本身就自帶主角光環,在小孩不懂事的時候,這些偶像可能就是權威,他們的價值觀往往取決於他們所追隨明星的價值觀,在一定程度上,偶像的影響力遠遠超過家長和老師。
如果長期讓這些孩子接受這些不良偶像的錯誤引導,未來堪憂,性質如何,不言自明。
比如此次參拜靖國神社的張哲瀚,影響到底有多惡劣?
事發之後,日本媒體是不是可以藉著張哲瀚事件進行誇大宣傳:“中國明星參拜靖國神社,可見日本侵華根本沒錯”等此類言論,透過宣傳合理化自己的侵略行為。不管明星本身有心或者無心,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個錯。
韓國也是日本侵略的受害國,那韓國人會不會因為這個明星就看不起中國人呢,會不會說中國人沒有骨氣呢?這件事,是不是也會對中國的國際形象產生不好的影響呢?
每年8.15日本內閣高層都要參拜靖國神社,每次參拜都會遭到中國、韓國等東南亞二戰受害國的極力反對。
而張哲瀚作為公眾人物,就這麼給日本遞刀子,刀子紮在那些抗日戰爭死去的亡魂身上。他丟的不僅是自己的臉,還有中國的臉。
如果他的行為不被制止和討伐,那麼就會有無數的飯圈粉絲們跟著他一樣做。所以,不管是在民族大義上,還是在國家形象影響上,他必須得涼。
05.一些改變
政府機關也不是沒有看到問題,廣電總局就下達了明星最強“限薪令”,對於明星的片酬問題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單集片酬不得高於100萬人民幣,總片酬不得高於5000萬人民幣,綜藝節目每期片酬不得高於80萬!
這已經算是史上最強“限薪令”了,可我仍然還是覺得這片酬收入高得嚇人。如果沒有這限薪,到底是要多高啊?
從目前看,限薪令並未起到多大作用,並沒有對娛樂圈亂象起到整治作用,明星的收入反而只增不降。
從如今更多選秀節目的推出,更多流量藝人的湧現來看,其實恰恰反映出,娛樂圈的錢還是太好賺。
明星來錢方式五花八門,不就片酬少了嗎,分分鐘就能從其他地方要回來,比如在拍電影時要求掛名其他職務,例如藝術總監、總監製啥的,就可以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
而這個勞動報酬是不算在片酬裡的,至於勞動報酬給多少,那水就深了。說白了,這就是變相在彌補片酬的損失。
這還只是片酬而已,綜藝、品牌代言、商業站臺、直播帶貨、微博小紅書抖音等社交平臺廣告等等,都能給明星帶來不菲的收入。
最近短影片直播帶貨的火熱,明星們紛紛湧進直播間,就可知道這裡面的錢究竟有多好掙。
而且大部分明星幾乎是不瞭解銷售物品的資訊,就公然站臺背書推廣,短短几小時的直播,就能賺到動輒幾十萬到幾百萬的坑位費。
明星們不得不感慨一句:真香。
明星收入只增不減,跟粉絲經濟、資本和整個市場都脫不了關係。在這個流量為主的時代,網路空間就是一個巨型消費場。
這種流量至上的法則,我們該怎麼破?
少年強則國家強,這些祖國未來的花朵,一旦每天想著如何讓自己博取更多流量關注,想著如何效仿明星快速賺錢,那請問這個國家該靠什麼強盛。
難道我們泱泱大國也要像韓國一樣,屈尊於美國之下,靠著日韓流文化掙快錢嗎?難道我們也甘願娛樂至死?
在我印象裡,以前的明星大多都有一顆熱愛生活、有社會公德心、有真才實學的一群人,更多的是來自世人的認可、尊敬和崇拜,而不是現在到處充斥著的批評、嘲諷和謾罵。
時至如今的娛樂圈,風氣是一年不如一年,各種作妖,各顯神通。或許,一些改變已是迫在眉睫。
這篇文章其實沒寫完,因篇幅太長,我打算分成兩篇,只能按不同主題來寫,建議看完這篇可以看下篇,下篇的分析應該會更有深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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