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半年的各種大瓜吃到已經不想再吃之後,沒想到李維嘉又換了一個“摔倒”的方式,成功地把自己送出了圈。
9月8日,有網友發文爆料稱疑似李維嘉代言的茶飲公司卷錢跑路,受害者求助無門,只好集體前往長沙“湖南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門口討要說法,只見受害者身穿白色上衣,衣服後寫上“李維嘉失德藝人”等字眼。
有受害者直接發文責問李維嘉,但是截止到今天早上,李維嘉方面也沒有正式迴應。
有粉絲解釋李維嘉很早之前就和該品牌解約了,加盟商現在找他要說法是不合理的:沒有規定說曾經的代言人要為公司的一切不良行為負責。
那麼,我們來看一下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由眾人自己評判吧。
該茶飲品牌,一開始就與快樂家族相聯絡,不止名字給人一種錯覺,連推廣方面也與快樂大本營有聯絡。有網友透露,該奶茶店的店員公開表示“這是快樂家族開的店”。
去年10月,該茶飲品牌在官方微博釋出了一張印有何炅、謝娜、李維嘉、吳昕、杜海濤等人肖像的招商廣告,並配文:“以快樂家族(何炅、謝娜、李維嘉、吳昕、杜海濤)為原型,歷時半年時間設計創作完成。其中“快快”代表何炅、“樂樂”代表謝娜、“噠噠”代表李維嘉、“餅餅”代表杜海濤、“音音”則代表吳昕,這些IP集齊了快樂家族成員的性格、身形等特徵,每一位都極具代表性,讓人一眼就能猜出是哪位!”
該品牌還在網上自己營造出一種繁榮的假象。
在去年他們自己的推廣文中,也處處可以看到與快樂大本營有關的內容。
可是眾多加盟商卻表示,自打加盟後,沒有一家賺錢的,所以加盟商們要求品牌方退還加盟費,商討未果後,眾人急了。“大家因為李維嘉而加盟,請他站出來為大家負責”。
如果真的像粉絲所說,李維嘉代言已到期,那他到底該不該負責呢?可是再一想,品牌方加盟也不是最近的事情,基本都是李維嘉代言期間加盟的,這事到底應該怎麼算?
個人認為,最後的結果應該“一如既往”。
最近水果臺出事的藝人不少,而李維嘉也不是此臺第一個被曝代言失當的藝人了。
好比汪涵,當年代言的產品騙了37萬人,共230億。
汪涵當時的迴應也是說自己和代言品牌的合作早已到期,
沒多久,杜海濤代言的理財產品就發生了同樣的事情。
杜海濤方面的迴應同樣是“已解約”,而杜海濤的姐姐還在直播中稱受害人活該,引發網民憤怒。
最近,杜海濤代言的另外一款茶飲品牌也被質疑有問題。
而就在此次茶飲品牌事件曝光後沒多久,又有網友爆料,李維嘉代言的另外一個漢堡品牌,貌似也存在不少問題。
有網友分析,這其中的很多品牌,大都來自同一個“組織機構”。
“短期內建立一個品牌,招商之後,迅速登出公司,再換做另一個品牌。”
既然要“快”,那麼利用明星效應來招商自然是最快的途徑。
今年馬伊琍代言的“茶芝蘭”被爆詐騙7億元,就是典型案例。
一樣的,眾多受害者因為看到馬伊琍代言,所以放心加盟。
事發後,馬伊琍第一時間出面道歉,表示以後會注意。
但是網友並不買賬,首先這個品牌手續資質都不太齊全,作為一個公眾人物,為什麼會如此草率的決定代言?
高昂的代言費拿了,後面出事了,和自己沒關係。甚至於明星們大約對此類事情都有共用的危機公關模板吧。“道歉+解約”“我敦促、不負責”“當下就自省、未來更嚴謹”……
大約因為“管用”,所有與類似案件有關的明星,到現在也沒有一個出啥事的,也有懂行的人士分析:在明星與廣告商籤合同時,已經在條款中做好了手腳,目的就是擔心品牌出事後能夠更好地規避法律責任,並且索要賠償的前提條件非常主觀,若是明星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其中內幕,那也就不構成索賠條件。
所以明星們代言起來才會如此肆無忌憚吧?
明星把自己摘得一乾二淨,受害者最終只能自認倒黴。
長此以往,動歪腦筋的人是不是更多?
娛樂圈正在清朗,廣告圈是不是也應該來一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