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認識的時候,他就在北京工作了,如今是一家安保公司的經理,至於月薪多少,他從未告訴過我。我們有兩個孩子,大女兒14歲,小孩子6歲了,這些年都是我一個人把兩個孩子拉扯長大的,公婆沒有幫助我一點。
老公一年中回家的次數很少,甚至有的時候過年都不回來,我們結婚這十幾年了,他在家待的天數加起來也不過一年,這也導致我對他的怨恨滿滿,每次只要他一回家,我們倆就會吵架鬧離婚。
他在北京的事情我一切不知,再加上長期的分居,已經給我的心理上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所以我不想再這樣分居下去了,我想要讓他回來,可是他卻說回來不知道做什麼,就這樣拖下去。
所以我現在想要不要帶著兩個孩子過去投奔他,雖然花銷大點,但是至少我們一家人在一起,我要帶孩子去投奔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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