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週刊#
喜歡一個人,為什麼要有罪呢。
我是先聽到《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這首歌,才注意到這部電影。
電影的鏡頭不像《以你的名字呼喚我》那般精緻美麗,情節也不是特別連貫,但一點不妨礙它是一部動人的電影。
1980年,臺灣私立男高。
birdy和張家漢是一對同學,一個簡單直接,一個安靜善良。
兩個人在一場游泳課上互相吸引,於是感情急劇升溫。
但是因為當時的環境,人人對同性充滿歧視。
張家漢不在意別人的眼光,“我喜歡的不是女生,我喜歡的是……”
面對如此不加掩飾表達自己愛意的家漢,birdy退縮了。
他不敢去承認自己也喜歡家漢。
不管是家庭從小的教育,不逾矩;還是社會風氣對同性的不理解,他都不敢可以做到像家漢這樣自由的表達自己的想法,這種情感讓自己一直很痛苦。
他是一個很善良的人,會因為校園暴力,別人欺負學弟罵娘炮時上前解救。
但是面對感情時,卻無法做到心口合一。
家漢呢,面對感情不會掩飾的,為了得到birdy的正視,在家人面前間接承認自己是同志。
這種一往無前的愛是對另外一個是負擔啊。
電影中有一段很感人的劇情,手受傷的birdy洗不了澡,家漢執意幫birdy洗澡,兩個互有愛意,在浴室裡面,肯定會擦搶走火,家漢要幫birdy洗頭,birdy乖乖低下頭,這一低,直接打動人的內心,原來他也是愛的,家漢再也忍不住了,親吻了birdy。
birdy面對越來越熾熱的感情,選擇了逃避。
兩個在在海灘上躺著,做了告別,看的人是多麼的壓抑,以為他們是真的不會在見面了,但是一兩年後的一通電話,讓兩個人的持續壓制的感情得到了爆發。
兩個人在電話兩端都在哭泣,家漢冒著雨問教父:“喜歡一個人,為什麼要有罪呢?”。
是啊,喜歡一個人真的有罪嗎?
內心的情感就因為社會的不允許就狠心再見嗎?
兩個年輕人,一個不理解,一個理解但是不能這樣做。
有太多社會給與的負擔了。
他們再相見已是三十年後了。
“我那時真的很愛你。”birdy這樣對家漢說。
“因為我真的很愛你,我不想你承受不公平的待遇不想你被歧視,不想你痛苦,我希望你正常,我不想要因為我,害了你一生。”
這也是一種愛啊,我想要你不受到傷害啊。
世俗的眼光,對人真的有很大的壓力,而且,無法抵抗,現在的社會都不可能做到坦然地接受,更何況那個年代的他們,就像《一拜天地》中的一句話“躲過了槍林彈雨,卻敗給了流言蜚語。”
他們雖然是上世紀九十年代,沒有槍林彈雨,但是,卻有流言蜚語。
他們的相遇相識再到相知是他們的幸,也是他們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