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王珞丹拖欠農民工工程款登上了熱搜新聞引起網友熱議,網友:她又不缺這點錢,幹嗎不給,欠農民工的錢,缺不缺德?王珞丹迴應:此事與我無關,這個工程出資人是另有其人!
110月22日,一則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執行人的新聞上了熱搜並引起網友們的熱議。網友們對於一個日薪過十萬,出入穿金帶銀的大明星居然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感到憤憤不平。
據瞭解,整個被執行的工程款僅為30.9萬元,王珞丹堂堂一個大明星,竟然因為區區30萬而背上一個“老賴”的名號,真的是令人大開眼界!更加令人氣憤的是這筆工程款已經拖欠了9年之久,想不到王珞丹是一個這樣的人。
2012年,王珞丹購買昌平區某別墅進行改造,王珞丹的父親代表王珞丹將工程發包給北京某工程公司,雙方在2012年12月5日簽訂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成後王珞丹方面遲遲沒有驗收。
至於沒有驗收的具體原因暫不清楚,不過雙方肯定是有意見不合的地方才會產生合同糾紛。
這個看起來就是一個糾紛,不知道工程公司有沒有什麼過錯?其實裝修公司有很多坑,如果不是工程存在問題,誰願意拖欠尾款,畢竟房子一直襬在那裡。
也許真的不是欠錢那麼簡單,背後肯定有其他問題。王珞丹應該有法律常識,不會無緣無故拖欠工程款。
2014年,工程公司發函追討,王珞丹方沒有迴應。2015年又進行多次交涉,工程款始終未能結清,工程公司一點辦法都沒有。
2017年,工程公司透過調查才得知原來欠款方實際人為明星王珞丹,但是王珞丹還是拒絕支付,她把皮球踢給了她的父親,她說此事與她無關,這筆工程出資人是她的父親。
拋去糾紛原因不談,感覺王珞丹作為一個有些名氣的明星,30.96萬元的工程款應該不至於拖欠吧,連別墅都買了,還差這點工程款?
不管出資人是誰,欠款始終是要結,這樣的話實在是太幼稚了,也令人氣憤。
工程公司多年來追討結清尾款未果,近段時間這才動用法律手段追討,當年簽訂的合同已經被判無效,但是裁判結果為王珞丹方面需在判決生效十日內結清工程款30.9萬。這些年,王珞丹雖然不是大紅大紫的一線明星,但也是一直片約不斷,代言廣告也一直有。按理說她不會缺錢,而且看她經常出席各種宴會,身戴名貴珠寶首飾,各種奢侈品牌衣服配飾穿在身上,買這些東西就有錢,支付農民工的錢卻賴著不給,實在是有點過分了!真的是想不通為什麼要這樣做。
有很多網友評論提到,在事情未完全瞭解之前,不要輕易下結論,不要道德綁架任何人。裝修過程中的問題往往都很多,作為住宅的主家,如果沒有嚴重質量問題,不可能不付款,這是常識。看得出來,很多網友都對裝修工程公司有過糟糕的打交道經歷,可能是都被坑過。
像遇到了這種問題,有時候往往業主才是弱者。不過現在已經到了強制執行階段,很有可能在籤合同時沒有細化質量追責,掉合同陷阱裡了,判決只管是否違約,已經沒有給她補充合同條款的機會了。既然已經判了,就算工程方有問題,你還是要付清工程款的。你覺得這件事情王珞丹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