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一點一滴地溜走,在不經意間,快的讓我們都來不及在下一個路口挽留。也無法預測人生未知的鏡頭。 --摘選自瑞文網
下面進入正題!
近日, #林志玲#工作室向《極限挑戰》討要通告費引人熱議。
林志玲討要的是哪期《極限挑戰》的通告費呢?看上面這張圖片大家都應該有印象了,是《極限挑戰》第三季的,第五期和第六期。
引起大家熱議的有兩點。第一點為男人幫時期的《極限挑戰》那麼火,為什麼會欠400萬通告費?
2017年的時候,林志玲受節目組邀前往三亞錄製兩期《極限挑戰》,透過節目的播出效果我們可以看到,林志玲很好的拍攝完成了這兩期,並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
按照簽訂合約的規定,完成了拍攝後,節目組要在合約規定的時間內向藝人支付通告費。林志玲和節目組簽訂的條約為400萬,但是這筆錢卻一直沒有收到。
據瞭解,東方衛視《極限挑戰》節目組的經費是由元純公司審批後才能下發。
問題就出現了元純公司審批這裡。
元純公司批錢需要幾個步驟,
首先林志玲工作室需要開具400萬元的發票。
其次需要東方衛視發出的“極限挑戰林志玲補充合同付款通知”。
最後還需要東方衛視蓋章的通知書。
問題就出現在了蓋章通知書這裡。
元純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並沒有收到東方衛視蓋過章的通知書,所以無法向林志玲支付400萬的通告費。
這件事被林志玲工作室起訴至法院,一審結果元純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訴,二審結果目前已判決,林志玲勝訴。
引起大家熱議的第二點為,明星的工資這麼高嗎?
看看廣大網友們都怎麼說
400萬可能對於普通百姓來講,需要賺很長很長很長時間,明星只需要上兩期節目,兩天就可以,不得不說,確實是有一些兩極分化嚴重了。
好在國家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在2018年出臺了《限薪令》。
限薪令出現了之後,多少能調節了一下明星天價片酬的問題,但是明星的賺錢能力依然很強大,早起一線明星的通告費基本都在500到800之間。
所以,有著大批的人哪怕頭破血流,也要擠進娛樂圈,因為利益,也就導致了娛樂圈的各種亂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