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咱們今天的電影之旅前,先問你們一個問題。
“未來某天,如果有一場未知的災難突然到來,而你恰好離家在外被困在了一處暫時沒有危險的地方,那你是會等待救援,還是會選擇拼盡全力來自救?”
我想,絕大多數人的選擇都是後者,前者說通俗一點更像是等死,這不符合現代人的思維。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從小到大學習的都是應對各種困難的辦法,不到最後時刻決不停止反抗是每個人的慣性思維。
但你有沒有想過,其實有時,學會等待比拼命反抗更有效。
比如......
你辛辛苦苦地念書學習,又辛辛苦苦地去外地工作,每天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但有天有人告訴你,你其實根本不用這麼辛苦,因為你老家200平的房子就要拆遷了!
大概就是這種感覺。
拼命反抗到就要絕望的時候,突然發現其實自己一開始如果不反抗,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地活著。
既然無法反抗,那就好好享受。
今天要跟大家講的電影《迷霧》看完後給我的感覺就是這樣。
電影上映於2007年,截至目前,豆瓣評分7.9,整整200631的人評價它好於97%恐怖片,好於 90% 驚悚片。看似很牛掰,但對於導演弗蘭克·德拉邦特+編劇斯蒂芬·金的組合來說,我卻覺得遠遠不夠。
因為在《迷霧》之前,“特金”這對組合合作的兩部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和《綠裡奇蹟》,均達到了9.7和8.8的超高評分,《肖申克的救贖》更是在各大電影網站的排行榜長期位居No.1的位置。這不禁讓我有些疑惑,第一次合作9.7,第二次合作8.8,第三次合作就到了7.9,難不成走下坡路走上了癮?
但實際上,《迷霧》和《肖申克的救贖》一樣,都改編自斯蒂芬·金的同名小說,導演也是如假包換的弗蘭克·德拉邦特。不同的是,《肖申克的救贖》是毀滅後的新生,但《迷霧》卻是毀滅後再毀滅。
咱也不知道,咱也不敢問,斯蒂芬·金究竟受了什麼打擊會讓他執著於“毀滅”這個題材。看過《肖申克的救贖》的朋友在電影前半段應該也有這種感覺,壓抑、沉重,一直到最後一刻主角逃出監獄獲得新生,觀眾才得以鬆口氣。
電影《迷霧》也是這樣,只不過這次導演弗蘭克·德拉邦特沒那麼好心,最後那口氣也沒給觀眾留。
災難來臨之前通常是寂靜無聲的,《迷霧》開篇和《肖申克的救贖》開篇一樣,都用了柔和悠閒的純音樂來勾勒氣氛。
1、迷霧or意中人?昏暗的房間裡,主角戴維正在開心地畫畫,突然窗外電閃雷鳴,戴維只好停止了手上的工作和妻子兒子離開畫室。沒想到剛走出房外,一顆大樹倒了下來正好打破了戴維畫室的玻璃倒在了房內。
開篇短短几個鏡頭,介紹了主角的畫家身份,同時也把一種壓抑的氣氛傳遞了出來。
玻璃壞了,自然就得修。
第二天一大早,戴維看著滿目瘡痍的院子,跟老婆抱怨了幾下,打算去鎮上買點膠水啥的回來修補窗戶。
從這兒咱們能看出,這個畫家不僅會畫畫,責任心也有,動手能力也超強。因為大部分人遇到這種情況,估計就直接打電話找人來給自己修了,至少在國內我看到的都是這種情況。
但是,在去鎮上之前,需要拉個墊背的一起。於是,鄰居出現,一個又高又壯的黑人小胖。
這大概也是災難片的套路,主角在陷入困境前,肯定會拉幾個墊背的再加一個累贅一起陷入。
小黑胖是墊背的找好了,還缺一個累贅,去哪裡找呢?
噔噔~戴維兒子自告奮勇出現,好像內心OS在說:”爸爸爸爸,帶我去送死吧。“
然後戴維開心地說:”好嘞,gogogo!“
而這時候,本片災難的起源出現。一團帶著五彩斑斕彩虹光的迷霧從山滴那邊水滴那邊湧了過來,乍一看,甚至會以為是誰的意中人踏著祥雲過來接她上天。
2、會吃人的霧迫不及待地來到本片的主戰場超市,好戲開始上演。
主角有很多,除了戴維和他的漂亮兒子外,還有律師、士兵、信徒、美女收銀員、男店員、老太婆等等各種身份的人。
而這時候,通過超市店員忙碌的身影和來往絡繹不絕的人加上超市內士兵在不斷打電話也可以看出,有不一般的事情在醞釀。
長話短說吧,因為人實在太多,身份太雜,關鍵是碼字很累。
總之,正在人們購物時,一個滿身鮮血的人跑到了超市裡然後匆忙關上了超市大門,大喊一聲:”HELP!迷霧中有怪獸!“
超市裡的人都懵了,心想這又不是日本,哪來的怪獸,我們可是有一整個漫威宇宙和DC在撐腰呢。
但從超市外面來看,迷霧已經覆蓋了整座城市,能見度不到2米,這麼大的霧裡有什麼怪獸真不奇怪。
於是超市內大多數人也都有些驚慌,因為外面的霧實在太大,誰也沒見過這種陣仗,但也有幾個人不相信那人說的話。
意見發生分歧,那麼真理掌握在誰的手裡呢?咱們繼續往下看。
超市的倉庫裡有一個備用發電機,主角戴維發現發電機有異響便進去檢視,結果發現倉庫的捲簾門外像是有什麼東西要進來,於是他趕忙去找人幫忙。
結果的幾個店員覺得這位畫家秀逗了,其中一位年紀最小的店員更是提出要打開卷簾門出去一探究竟來證明外面並沒有怪物。
結果,這位不相信主角的小店員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門外伸出幾個章魚一般的超大觸角把他捲走,流下一地鮮血。
所幸主角在最後時刻用斧子砍下了怪物的一段觸角,留下了證據。
在倉庫中看到這一幕的所有人都驚呆了,這件事也告訴我們,跟對人很重要,千萬不要自大。
但人性中天生就存在的質疑性卻讓沒看到這一幕的更多人不相信外面有怪物的事實,他們覺得是幾位店員和戴維在演戲。
於是,不相信這件事的人開啟了送人頭模式。
3、送人頭送到我心累一位單親媽媽聲稱自己的兒子還在家裡等自己,所以要回家,在她哭著尋求超市內有人能陪她一起出去無果後,她憤怒地罵了句:”Just go to hell for me! “
意思是讓所有不幫她的人都下地獄去吧,好一副道德綁架的聖母婊模樣。
但其他人有沒有下地獄我不知道,這位單親媽媽肯定是已經下地獄了。
因為接下來又有人要出門尋找出路來證明主角戴維是錯誤的,迷霧中並沒有怪物。
這次他們學聰明了,在腰上綁一根繩子,然後根據繩子所出去有多長來判斷迷霧中究竟有沒有危機。
但當被綁繩子的那個人走出大概50米後,繩子突然像上了鉤的釣線一樣瘋狂向外拉出。
超市內眾人一齊往回拉,結果只拉回了半截屍體。
這下子,所有人終於相信了超市外的確存在未知恐怖的怪物。
4、寄希望於信仰所有人陷入了生命進入絕境的恐慌中,生路難覓,信仰彷彿成了最後一根稻草。
前文說過,超市內有一個信徒,她是某宗教的小領導。
在經過前面幾次人被未知怪物吞噬的災難後,這位信徒覺得這是上帝在懲罰他們。
於是她開始宣揚自己的教義,希望可以有人聽命於她,而主角戴維自然是不信她這一套的,於是在超市內這個群體中分成了兩派。
一派是以信徒為首的保守派,他們堅信信上帝,在超市默默等待能夠得到解救,另一派是以戴維為首的激進派,他們覺得要想辦法衝出迷霧尋找生路。
真理掌握在誰的手中這個問題又擺在他們面前,按那句經典名言來說應該是”真理掌握在少數人手中“,但真的會如我們所想的這樣嗎?
迷霧中的怪獸首次露出清晰的面貌,一堆從來沒見過的大蟲子和一堆像是翼龍一樣的怪物,它們打破了超市的玻璃飛了進來,超市內的一些人又遭了殃丟了性命。
信徒一方覺得這是上帝在尋找獻祭品,而恰好這時超市內的一個士兵透露了這場迷霧災難的起源。
原來是因為政府在小鎮後面的山上做實驗,不小心打破了次元壁,導致另外一個空間的生物穿越進來。
這句話正好被信徒方的一個人聽到了,於是士兵成了獻祭品,很可憐。
主角戴維看到這一幕,終於覺得自己不能再等下去了,超市內的人已經全被洗腦嗎,與其留在這裡等死不如出去闖一闖。
5、生路or死路古希臘悲劇詩人埃斯庫羅斯曾說:”高尚的死勝過苟且的生。“
戴維一行人明顯是這位詩人的鐵桿粉絲,在又經歷了一陣波折後,戴維制定了一個計劃:
”因為之前曾有一個人戴著繩子向迷霧中走了50米才遇到危險,而自己的車停在30米的地方,所以可以找到自己的車,然後開車在迷霧中尋找生路。“
但也有人提出問題,如果車子開到沒油還是沒穿出迷霧尋找到生路怎麼辦呢?
對此戴維等人持樂觀態度,這大概也是很多人的通病,那就是認為目前的困境就是最後的困境,不會有比現在更糟糕的情況發生。
結果,當戴維載著自己的兒子和一個美女、一個老頭、一個老太太共5人踏上行程後才逐漸發現,這是一條死亡之旅。
在迷霧中,戴維看到自己家中的妻子已經死去,看到無數人的屍體,卻從未聽到一絲生命的聲音。
終於,不知開了多久,車子沒油了,但迷霧卻像汪洋一樣還是看不到盡頭,真正的絕望到來。
一個像是放大了無數倍的巨大蜘蛛從戴維等人面前走過,龐大的身軀和他們渺小的身影形成了強烈的對比,像是在說他們拼了命的求生有多可笑。
戴維等人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生命在此刻彷彿已經沒有任何活下去的希望。
於是,為了減少痛苦,戴維用槍中僅有的的四顆子彈殺了包括兒子在內的四人,然後推開車門打算進入迷霧中被怪物吞噬。
6、生活就是這樣,既然無法反抗,那就好好享受戴維像個瘋子又像個小丑一樣歇斯底里地在迷霧中大喊大叫向那些怪物宣戰,這是一種送死的行為。
但也代表了一種面對死亡的大無畏精神。
影片至此距離進度條走完還有10分鐘,迷霧中突然出現了除主角外的另一種聲音。
浩大、雄壯、像是神的審判,又像是地獄之門開啟的宣告!
戴維可能覺得,這就是剛才那隻超大蜘蛛怪的聲音,但...
突然,迷霧散去,一輛輛坦克車出現,
一個個全副武裝的軍人出現,
這個世界恢復了原貌,彷彿剛才的一切都是夢。
而可笑的是,一輛裝甲車載著剛才在超市內的一群人駛過,車上的一個女人看著跪在地上一臉震驚的戴維,眼神中充滿了冷漠和輕蔑。
她彷彿在說:”說了讓你別出去你不聽,非得帶著兒子和別人出去求生,這倒好,都求死了吧?“
但戴維的大腦肯定想不到那麼多了。
他只知道,自己成了最大的傻瓜,剛因為絕望手刃了兒子和另外三人,生的希望就到來。
如果當初沒有反抗,而是安靜等待,那該多好...多好。
就像我們在面對生活時,既然無法拒絕來自方方面面的巨石壓力,那索性做個混吃等死的傻瓜就好了。
最後,對於《迷霧》,看完圖個樂就行了,在我看來這部電影沒那麼多隱喻,什麼人性什麼絕望都是扯O,豆瓣7.9分給的不冤,因為既沒有多恐怖,也沒有多科幻,很老套的故事情節,包含的群體卻太雜,結尾的確是點睛之筆,但也僅僅只有這個點睛之筆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