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真是個“狠人”,尤其是對自己。在她十幾歲時,母親張傳美就嚴格要求她,不準喝任何有顏色的飲料,不沾色澤深沉的調味品,後來家裡乾脆連醬油都不放了。
以上幾點,范冰冰不僅做到了,而且二十幾年如一日的堅持著,為的就是以免色素沉澱,讓面板變黑,這也是范冰冰出道以來,一直膚白貌美“很重要的原因”。(應酬除外)
當然,一個人是否膚白貌美,關鍵原因是遺傳,跟喝醬油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臉上有傷疤,確實應該要注意一些。
對范冰冰來說,透過這些細節,很重要的原因是“自律”。凡是十幾年如一日堅持過的人就知道,想要做到自律是很難的,同時也是很了不起的事情。
其實很多明星,為了保持著“天使面孔和魔鬼身材”,都非常自律,就像舒淇所說,“多吃一口都是犯罪”,所以她一直保持著苗條的身材。
前段時間,錢楓因為又雙叒發胖了,被網友狠狠地嘲笑了一番,之前他是努力減肥過的,一個月瘦了二十多斤,可是那段時間,他發現自己過得並不開心,因此又開始放縱自我,於是體重飆升。
有句話說,活著是為了開心的吃,吃是為了開心的活著。其實,是不是為了保持好身材,過著苦哈哈的自律生活,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爭議性很大的問題。
但是,“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不管是何種選擇,你都要捫心自問,這個結果是你想要的嗎?即使吃出了“三高”,毀掉了事業,這也是你所能承受的後果嗎?如果是,就沒有什麼可抱怨的。不過,那些怎麼吃都不胖的人,真是讓人羨慕!
對很多人來說,當明星是一件很讓人羨慕的工作,賺錢容易,來錢快,但是這些看似光鮮亮麗的背後,都有無數的汗水在流淌。不然,你隨隨便便成功一個試試。
當明星,意味你沒有什麼隱私可言,你的一舉一動,都被會無限放大,好的也好,壞的也是一樣。
當范冰冰還沒有因為偷稅漏稅被罰8.8億的時候,她是高高在上的娛樂圈女王。
可是“陰陽合同”被曝光出來之後,經紀人穆曉光坐牢,事業備受打擊。其他藝人一看勢頭不對,紛紛補足了稅款,700餘位藝人,補稅金額高達117億。
大家驚魂未定之時,也在慶幸自己不是那位“出頭鳥”。范冰冰沉寂了一段時間之後,幾度想要復出,紛紛以失敗告終,連很多品牌代言都被其他人搶去。
只有某V是最講情義的,力挺范冰冰受阻之後,也沒有馬上棄用范冰冰,而是一直在尋找時機,等待范冰冰“王者歸來”。
就在前兩天,某著名國際大牌發博艾特了范冰冰,范冰冰以一場聲勢浩大的全球品牌代言宣傳打響了復出的訊號。
這個品牌和某V,其實都是路易威登旗下的品牌。其實對范冰冰這個在娛樂圈摸爬滾打多年的“老江湖”來說,不管這次是否復出成功,即使不成,她依然會有下次、下下次。
李玉拍《觀音山》時,范冰冰曾對她說,“哪天碰到真正愛的人,我就退出了。”
原以為碰到李晨,是遇到了真愛。所以不惜在《康熙來了》節目上,公開地說,“李晨是她最後一個男朋友”。當時范冰冰說這句話時候,很多人都為她捏了一把汗,萬一真是離了,豈不是打臉。
再說,李晨的情史豐富,過往“插刀”前任的行為並不光彩,范冰冰竟然把自己託付給這樣的男人。
果然出事不久,范冰冰還沒反應過來,人家就先退出了。
前兩天的七夕,范冰冰依然沒有等到曾經愛人的祝福。既然男人靠不住,只能自己復出了。
范冰冰的經歷和劉曉慶很相似,很多人都會拿她們各自的男友作比較。
劉曉慶“逃稅”坐牢時,當時姜文已經成為了她的前任,而不是現任男友,但是姜文二話不說,先是請了資深律師劉少雄,然後又在極短的時間內,斥巨資請到4位大律師,聯手為劉曉慶的案子打官司。
經過姜文的努力,劉曉慶最終獲得了取保候審資格,結束了長達422天的監獄生活。
被問及為什麼要這樣做時,姜文回答說,“因為我欠她的”。
當年,姜文作為新人導演,拍處女作《Sunny燦爛的日子》時,沒人好看他,找不到投資。劉曉慶卻對他,“你做好你的準備工作,錢的事情我來想辦法。”劉曉慶不僅花光了自己的積蓄,甚至把房子都賣了,才有了姜文的一炮而紅。
雖然姜文在拍電影的過程中,和寧靜好上了,有些不厚道,但是他並沒有忘本。
相比之下,李晨還沒相識范冰冰之前,一直處於不溫不火的狀態。
成為范冰冰的男朋友之後,頻頻上熱搜,每隔一段時間,咖位就上一個臺階,知名度馬上就上去了。
以前范冰冰是國內五大雜誌《VOGUE服飾與美容》、《ELLE》、《時尚芭莎》、《時尚COSMO》、《嘉人》的常客。就連紅透半邊天的趙麗穎,也沒有上過《ELLE》和《VOGUE》的封面。而之前的李晨,更是沒資格上。
可是成為范冰冰的男友之後,除了《VOGUE》沒向他解鎖,其他四大雜誌,李晨都上了。一時間,李晨的話題量、曝光度、雜誌封面,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儼然混成了一線明星。
李晨拍《空天獵》時,范冰冰不但零片酬出演,還在自己的微博上,賣力宣傳,連續發了32條微博。
可是,我本將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情侶不如同林鳥,大難臨頭趕緊飛。所以,很多人都替她感到不值。
范冰冰有實力復出,不少人表示對她很同情,感覺沒有范冰冰的娛樂圈,沒以前那麼熱鬧了。
其實關於范冰冰復出,網上一直都是爭議不斷,一共有三種聲音:
第一種:支援范冰冰復出。逃稅第一次有“初罪免責條款”,它注重的是人事後的悔罪自動性和補救的及時性。范冰冰既然依法補稅了,不再犯就可以了。
第二種:中立態度。要一視同仁,既然有700餘位藝人都補稅了,就間接的證明,娛樂圈沒有純粹的乾淨!
第三種:要堅決抵制。既然范冰冰偷稅漏稅是事實,憑什麼還能復出賺錢。就好比吸毒的柯震東要復出?警方迴應:“他想復出,而我們想讓我們的戰友復活!”
對於范冰冰復出,你們持什麼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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