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信條》中的情節一樣,如果羅伯特·帕丁森一開始就知道拍攝《新蝙蝠俠》會令他成為巨石強森之後又一位患上新冠的超級英雄扮演者,他還會繼續原來的人生軌跡嗎?
換成別人也許不會,但他的答案一定是:會。
對於這位前性感男神來說,對他星途至關重要的兩部電影的命運似乎總是糾纏在一起,據說《信條》開拍那天,他正式成為新一任“蝙蝠俠”。
而就在《信條》在決定票房成敗的中國市場上映的第一天,同時也是《新蝙蝠俠》重新開拍的第三天,據《名利場(VanityFair)》報道,這位正冉冉升起的下一代好萊塢巨星感染新冠,電影被迫再度停拍。
也是在這一天,當《信條》在內地市場票房接近破億,豆瓣評分最新8.1,許多專業影迷在影評中寫道,“第一遍看不懂諾蘭很正常,但我get到了羅伯特·帕丁森的帥。”
尼爾這個角色的確太帥了,尤其是影片結尾,當影片男主發現他即將遭遇的死亡命運時,他淡淡一笑,留下一句"What's past is past",然後依然選擇前往他再也回不來的“逆向世界”,並最終以面對宿命的從容與坦然,如男主看到的未來一樣,為男主擋下子彈捨生取義。他最後無限溫柔平靜回眸的一瞬,也成為這部冷靜燒腦寓言裡最動人的時刻。
那些對《暮光之城》中的帕丁森冷嘲熱諷的老牌影迷也無法不被這一幕征服,從2008年的《暮光之城》,到漫長的蟄伏過後在2019年5月確認出演《蝙蝠俠》,再到憑《信條》征服全世界,羅伯特·帕丁森甩掉暮光男的標籤,花了12年。
再沒人有資格說他只是靠一張臉征服少女心的性感男神了,能阻擋這位叛逆新蝙蝠俠的也只有新冠了。
為什麼每個人都說,看《信條》終於get到帕丁森的帥點?到底如何理解諾蘭的《信條》?可以把這部2億美元力作理解為類似於《盜夢空間》+《記憶碎片》,最終用一個007+碟中諜式故事講出的闡述“量子逆轉”科幻概念的影片。
但還有一個更簡單的理解影片的方法——
看懂帕丁森飾演的尼爾的帥,就看懂了這一次諾蘭所有的時間敘事“詭計”。
在這部敘事結構也是TENET式的影片中,如果用《黑客帝國》中的人物關係做一個對比,那麼相比《黑客帝國》中到結尾才搞清楚狀況的男主,類似墨菲斯的尼爾才是整個故事中最理解“信條”的人。
從尼爾第一次和男主在影片中相遇就知道男主愛喝可愛開始,這場相遇就如同一道恍如隔世的弧光,正是這道光,拯救了世界。
作為配角,尼爾在整個故事中的角色意義,就是經典的好萊塢式救贖。粗略估算一下,尼爾至少拯救過男主六次。
第一次,在歌劇院人質解救中,利用逆時間子彈救下男主。第二次,自由港男主準備槍殺未來的自己時,尼爾勸說他槍下留人。第三次是男主和凱特被劫持到塔林港時,他帶隊伍救下二人。第四次,他在薩特引爆銀色汽車後,將男主及時拖出。第五次,薩特死亡時,引爆啟動,又是他繩索將男主拖出來。
第六次,也是最後一次,他用身體為男主擋下子彈,完成最後的救贖。
可以說從影片一開始尼爾就驚豔亮相,他身手了得,意志堅定,眼神中充滿自信與神祕,說出的每一句臺詞,都讓人感受到意味深長。
每次男主命懸一線也就是世界命懸一線的時候,他就用各種又拽又酷的方式來撈回他。
也難怪尼爾會成為《信條》中最圈粉的角色,如此閃耀的男主型配角,別說在好萊塢電影中幾乎沒出現過,甚至在諾蘭電影中也很少見。
更何況,這個面孔還是導演諾蘭給自己找的新替身。
在帕丁森的劇照下,總有類似“恭喜成為新一代復刻版諾蘭”這樣的留言,和《盜夢空間》的萊昂納多一樣,帕丁森的確長得像諾蘭,但諾蘭真正在影片中的尼爾身上代入的,其實是一種時空逆轉中的宿命般的獻祭之美。
無法否認的是,直到影片最後一幕,很多人才真正能感受到尼爾的帥點,他開創了一種新的好萊塢宿命英雄形象,有別於傳統的苦大仇深,尼爾更帥氣,也更堅持自我,由內向外,無時無刻不在散發一種溫柔又快意的氣場,哪怕要死也絕不皺半點眉頭,如果一定要用一種形象來形容的話,我認為是中國武俠電影中的遊俠兒。
當然這個角色的魅力也要感謝諾蘭用實拍賦予影片的動作魅力,比如那個令帕丁森震驚的實拍動作特技。
根據他的回憶,在那個愛沙尼亞高速公路上的場景裡,“我們在一條高速公路上行駛了5英里,路上有數百輛車。約翰·大衛坐在副駕駛上克里斯托弗·諾蘭就跟在攝影機後面。‘第一次不要太緊張。‘我安慰自己,約翰·大衛轉向我說‘你是一個真正的好司機還是什麼的。’所以當我以每小時80英里的速度在車間穿梭時,我感覺很糟糕,而諾蘭卻表現得像這樣完全正常。”
結果就是我們看到帕丁森扮演的尼爾像瘋子一樣在路上開著車狂飆。
但這麼個不要命的角色最終卻安靜地走向命運的終結,我們才真正發現,真正讓賦予尼爾這個人物魅力的,正是這種強烈的對比。尼爾赴死,並不是什麼英雄主義,而恰恰是篤信——"What's past is past"。
超越諾蘭在電影中佈下的逆熵、時間倒轉、鉗形運動、祖父悖論等所有物理學迷局,這才是影片真正的核心——“我們相識是在我的過去,你的未來。”
是未來的男主(信條組織的領袖)招募的尼爾(真實身份是長大後的女主兒子),派他穿越回過去,指引年輕時候的男主完成拯救世界的任務——以犧牲自己為代價。
他對自己的結局也早就知曉,卻依然義無反顧。只有看懂看透這部電影,才能明白那個雲淡風輕的告別有多動人,也只有看懂了那個未來的尼爾和過去的男主的告別,才算真正看懂了這部電影。
從暮光男到新蝙蝠俠,他親手撕下了頂流偶像的標籤看到影片中的尼爾,很容易讓人對帕丁森產生誤解,看上去他也是見人殺人見佛殺佛的“爽文男主”“開掛人生”劇本。但這位昔日頂流性感偶像本人的演藝路,卻是在有限的生存空間裡死磕出自己的事業。
追溯起尼爾種強大氣場的原由,可以從帕丁森過去的經歷中找到脈絡。很長一段時間對他的評價外界歸結起來是一個字:帥。
但在我看來,真正創造出一個平行宇宙暮光男的是另一字——敢。
對於很多觀眾來說,《暮光之城》是帕丁森的處女作,但實際上早在2005年,他就憑藉《哈利·波特與火焰杯》中的的悲情優等生塞德里克一角進入福斯視野。
對於從小入讀英國貴族學校,有著刀削般的性感臉龐的帕丁森來說,這個赫奇帕奇學校的優等生角色彷彿為他量身定製。
影片上映後,他第一次感受到了當明星的滋味:在倫敦街頭,曾被影迷屢屢認出,要求籤名合影。他還被譽為裘花的接班人。
但接下來的故事才是改寫帕丁森命運的關鍵:他決定到好萊塢去碰碰運氣。
來到洛杉磯後,天天睡在經紀人沙發上的帕丁森終於得到了一次試鏡機會:他跑到《暮光之城》導演的家,和已經被確定為該片女主角的克里斯汀·斯圖爾特讀了一段臺詞。後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他倆共同創造了好萊塢最成功也最膚淺的奇幻偶像電影。
對很多觀眾來說,就算到今天最熟悉的帕丁森的角色依然是有著英俊高冷的面龐,“大理石般的面板在Sunny下閃閃發光”的吸血鬼愛德華。
吸血鬼題材的奇幻戀曲,令全世界少女瘋狂,而他和女主角克里斯汀·斯圖爾特因戲結緣的愛情,同樣成為好萊塢頂級八卦。
克里斯汀·斯圖爾特在拍攝《白雪公主與獵人》時出軌導演被拍後,帕丁森一度選擇原諒,直到女方再傳出軌。兩人分分合合,最終結束了這段令人疲憊的絕美愛情。
兩人的事業也由此分野:斯圖爾特轉了性向,事業上依然是各大電影節上的寵兒,和李安、伍迪·艾倫等知名導演合作,還主演了《新霹靂嬌娃》。
而帕丁森的選片的標準反而越來越小眾,從《暮光之城》結束到成為蝙蝠俠的將近十年時間裡,在主流觀眾眼裡,他幾乎就是過氣偶像的代名詞。
但這或許才是真正的帕丁森。
現實中他既不是霸道Quattroporte,也不是標準的少女偶像。
實際上打小他就不是標準的五好學生。他曾被永遠地趕出了希律學院,原因是被抓到賣成人雜誌。
成為頂流偶像後,他又妥妥地成為一名《暮光城》“黑粉”。
主持人:“很多演員在拍完一部電影時,都會從片場帶走點東西作紀念。你有沒有帶點啥?”
帕丁森:“我的節操。”
主持人:“好多人都說,哇,暮光之城就像個童話一樣浪漫耶!”
帕丁森:“這明明是個噩夢啊!”
粉絲:“愛德華我可以!”
羅伯特:“現實裡這貨肯定妥妥的殺人魔吧,說不定哪天繃不住了,就開始大殺四方了。”
他不享受成為偶像的感覺,尤其不喜歡坐飛機,因為坐飛機意味著去機場,而機場總有一大群見到他就會情緒失控、大喊大叫讓他在他們的脖子上咬一口的粉絲。
電影一拍完,他立馬一心一意拍攝起各種“毀容”作品。
2010年的《記住我》,他成了一個鬍子不剃頭髮不理的喪系青年,從此和帥氣吸血鬼徹底告別。
並開始在小眾文藝片和不知名商業中沉浮,類似大衛·柯南伯格《大都會》這樣的作品口碑一塌糊塗,但帕丁森認為“那部電影是我真正想要做的東西。有些人能懂,有些人不懂。”
直到2014年,他才憑藉出演的《星途》,首次隨劇組踏上戛納電影節的紅毯。
從此他也在鬍子拉碴的糙漢路線上越走越遠,這意味著他首先要面對自己在好萊塢日益被邊緣化的殘酷現實。
但這個昔日的當紅偶像依然想要堅持自己內心的聲音,他艱辛自己努力的每一步都在消除一些刻板印象——
在許多觀眾眼裡,他在鏡頭上的價值僅表現為一具完美的男性胴體。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展露自己的帥氣、性感就可以了。
但他要的是讓觀眾看到另一個自己。
14年的《沙海漂流人》和16年的《迷失Z城》反響平平,可就在好萊塢和觀眾都幾乎忘記帕丁森這個名字的時候,2017年,他在薩法迪兄弟的電影《好時光》中變身鋌而走險幫弟弟越獄的底層不靠譜青年,影片獲得第70屆戛納電影節最佳影片提名,他本人也獲得第33屆美國獨立精神獎、第22屆金衛星獎等的最佳男主角提名。
《綜藝》評價說,他在《好時光》演活了角色古怪甚至壓力重重的肢體語言和逃亡中的緊張狀態。IndieWire 在影評中說,帕丁森的能量推進了整部電影的前行,和在《暮光之城》中沉默的角色不同,他這一次演繹出了一個不顧一切,與命運相爭的角色。
漫長歲月播下的種子,總算到了結果的時候。可就在人們以為他會迴歸神顏的時候,他卻又在19年的驚悚片《燈塔》裡帶來了更加蒼老和鬍子拉碴的造型。
這一次《衛報》給了五星好評:“威廉·達福和羅伯特·帕丁森的表演給人極大的震撼——特別是帕丁森,表演得越來越好了。”
也是在此期間,《人猿猩球》的導演馬特·裡夫斯說服DC重啟《蝙蝠俠》新電影的訊息傳遍好萊塢。
帕丁森是英中國人,不像美中國人對美漫超級英雄那麼狂熱,但從小到大他擁有過的唯一的超級英雄制服就是蝙蝠俠,他因此嚮導演毛遂自薦好幾次。
當他終於得到了為影片試鏡的機會,媒體就曝出了“帕丁森將出演蝙蝠俠”的訊息。
當時他正要去戛納宣傳新片《燈塔》,在洛杉磯飛往法國南部的飛機上,急得不停google自己的名字,看看是不是有訊息顯示華納已經把他踢了。搜尋了一個多小時,旁邊的人跟他打招呼,他才發現旁邊坐著的是《碟中諜》5、6、7、8的導演克里斯托夫·邁考利,“我之前沒跟他會過面,天啊,過去一小時他在看著我google我自己!”
但華納沒因此幹掉帕丁森,從戛納回來後,他終於來到試鏡場地,費了好大勁穿上蝙蝠俠戰衣。不久後他就接到導演的電話:你就是新一任“蝙蝠俠”!
幾乎在同一時間,他還被諾蘭找去拍攝了自己的新電影,這就是《信條》。
"What's past is past",凡屬過往,皆為序章帕丁森也曾向媒體透露,在拍攝《信條》時,為了試鏡蝙蝠俠,向諾蘭撒謊請假。而身為華納”金童“的諾蘭一句話就戳破了他的謊言:“你是要去試鏡蝙蝠俠,對吧?”
但就算他得到了這個角色,還是有七萬五千多人簽署了一份反對他成為新蝙蝠俠的請願書,表示“這是毀童年,毀夢想”。對此帕丁森倒是很淡定:“老實講,這些言論沒有我想象的那麼惡毒。而且當一個不被看好的underdog要有趣得多,人們對你期望值為零。”
Underdog的意思是:賽前不被看好的那一隊。
不知道那7.5萬人看了《信條》中的帕丁森又會怎麼說?他還會是Underdog嗎?
高度自律帶來的緊繃感,和鬆弛的幽默,似乎一直是相悖的,但在這個昔日性感偶像身上完美融合。
公眾的記憶總是相對的,《信條》之前,人們看他的眼睛都不自覺蒙上一層吸血鬼愛德華的濾鏡。
但福斯從未真正認識這個人。
他3歲開始學鋼琴,4歲開始就讀於塔爾豪斯私立男校,5歲開始學古典吉他,12歲轉入哈羅迪恩私立學校就讀,同年成為平面模特,出道前曾在家鄉組過樂團, 15歲時加入了倫敦巴恩斯劇團,並出演某些角色。
2004年,他得到了電視電影《尼伯龍根的指環》中的一個配角角色,當時正值結業考試前夕,他把厚厚的複習資料裝進行李箱,孤身一人飛往南非完成拍攝,回到英國後,順利通過了考試,完成了自己對父母的承諾。
人們很難相信,一個昔日性感偶像的人生,能夠乾淨利落地像《信條》中的尼爾。然而事實是帕金森永遠保持著一份超越偶像愛豆的清醒。
對於這個角色他說的是,“儘管《暮光之城》回報巨大,但擁有一個人人都認可的角色定位,往往可能失去得更多。這也是演員們往往不想要的。就像沒有人會相信我能扮演好一個現實生活中的人物,像歹徒之類的。”
於是他轉身走向文藝片,從好萊塢消失,當他帶著蝙蝠俠的角色歸來,作為諾蘭的黑暗騎士三部曲男主角的克里斯蒂安·貝爾說:“這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他很有趣。你們看過他演出《好時光》了嗎?他演得實在太棒了!”
這一刻,努力終於得到報償。
因為《暮光之城》,帕丁森本可以走一條更偶像、更流量的人生路。他的成就源自於此,他的侷限也源自於此。
但他走的卻是一條剋制自省、費力不討好的路。他只要動用自己顏值的十分之一就讓少女們樂翻天,但他連這個也不要,他要藝術。而在演到了自己想要的角色之後,出人意料地,他重回好萊塢,並迅速接續了一條通往巨星的路。
你要說他未卜先知吧,當然不是。他演過十多部文藝片,鬼知道《好時光》爆了呢,如果沒爆又會怎樣?
時光是不可能從頭來過的。
但他終究是遇上了。至於現在,趙本山飾的丁連山有云:“人啊此一時彼一時,過什麼河脫什麼鞋,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褲衩。”
此一時彼一時,蝙蝠俠和諾神的愛同時加到一個人身上,命運的善意,沒有必要拒絕。
帕丁森其實不屬於絕世美男,不喜歡他顏的人,也會很不喜歡,他也有一個外號“嫩牛方”,大意是說他的臉又方又大跟肯德基的嫩牛五方很像。
但是現在看過《信條》的人會說:他就是很帥呀!
那其實是歲月曆練卻帶給他眼睛裡的力量。十年前的吸血鬼偶像愛德華,斷然演不出現在的尼爾的神采。
問題是:接下來會怎樣?好萊塢已經很久沒有誕生出,像阿湯哥、萊昂納多、皮特那樣一代巨星,他會是下一個嗎?
新冠或許為一切畫上了休止符,但肯定不是終結符。
當年他演出吸血鬼的時候,沒有人會相信他能成為諾蘭的新王牌,他做到了。
可“開掛人生”的形容聽起來爽,卻太輕巧了。《暮光之城4》在2012年大結局,他堅持了四年才演到好的角色,又過了三年才拿到蝙蝠俠。從刻板印象角色到更突破的角色,也許還要再有十幾年的探索。
但按照《信條》的觀點,命運就像兩股不同方向的河流,彼此看對方都是相反的,時間最終讓一切命運成真。
如果回到帕丁森故事的起點,是什麼?那時他只有六七歲左右,在貴族學校裡發現了一些活蝸牛,其他富家孩子過去經常玩蝸牛,他們常常會把蝸牛踩碎,而帕丁森再也不能忍受這種殘忍的暴力了,他站起來擋在所有人面前,保護那些黏糊糊的軟體動物,讓他們遠離學校得到生還。
那一刻,他彷彿成為拯救者尼爾,又像蝙蝠俠。總有一天,他會遇到一個叫諾蘭的男人,去完成自己的命運。
在日後的歲月裡,他必然要經歷那些從吸血鬼到蝙蝠俠和諾蘭新王牌的起起落落。而一切命運的答案或許就在他自己當年的回答裡:我喜歡經歷掙扎,通過痛苦的方式學會新的東西,經歷風雨後,才會覺得自己獲得了許多。所以,我不知道我會告訴自己什麼,也許會說:享受這段旅程吧。
那一刻命運已經寫定,懂的人終會在一部諾蘭電影裡,get到羅伯特·帕丁森的帥點,而看懂了他的帥點,也就看懂了“最燒腦”的諾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