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娛樂圈的訊息,大多來說是負面多些:去世、出軌、出軌後疑似想復出。
今天是難得有一個好訊息了,還是一件大喜事。
9月4日,據港媒報道,香港知名影星陳惠敏與自己的女友吳國英結束了50年的愛情長跑,兩人在近日提交了註冊登記結婚的申請,成為了法律名義上的夫妻。
結婚這樣的喜事是好久沒有遇到了,真的是要恭喜一下陳惠敏了。
現在是資訊時代,訊息傳的很快。
但大家都是有明辨是非能力的人。也不是別人說什麼就信的。聽風就是雨,摸到鬍子就叫爸爸,肯定是不行的。不然到時候證明是假訊息就很尷尬了。
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他一開始是否認的:
“結婚50幾年了,注什麼冊啊?”
在問到他為什麼現在突然登記結婚,他又再次給記者來了一個突然,突然就說自己在駕駛中不方便詳聊,就掛電話了。
其實想想也是人之常情,在所有公眾眼中,今年已經77歲的陳惠敏和吳國英兩人一直是夫妻,兩人還育有3個孩子,都已經長大成人了。
現在傳出結婚的訊息,是讓人有些看不懂情況啊。
雖然沒有法律明文的一紙婚書,但是他們早就是事實婚姻了。
在我們普通人看來,相戀幾年時間、十幾年時間就已經戀愛長跑了。
陳惠敏和女友吳國英這50年的戀愛用長跑來形容已經不合適了,應該叫做“戀愛馬拉松”了。
既然都已經是事實婚姻,3個孩子都長大成人了,那現在結婚的意義在哪呢?
77歲這個年紀和相伴50年的伴侶登記結婚,這一紙婚書對他們的生活影響應該都不大了。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一切不以結婚為目標的戀愛都是耍流氓。
但是陳惠敏年輕的時候一直就是一個“江湖人”啊,這可能都是他以前的本職工作。
他肯定是不會在乎這個名聲的,而之前有訊息傳出說他病重,但是他本人否認,這兩件事應該是有些關係的。
一紙婚書在兩人不離婚的時候,可以說是完全沒有影響的,但是如果要離婚,或者是一方去世,這法律意義上的結婚證就十分重要了,不止是關乎到名分,還有財產和其他的各種利益。
而之前陳惠敏傳出病重訊息,年輕的時候是江湖人,不便結婚其實我們也能理解。
大膽猜測一下,陳惠敏應該是想在自己和吳國英都還健康的時候給她一個名分。如果自己先走一步,也讓她有依仗。
“拳有陳惠敏,腿有李小龍”這句話相信大家都聽過。網上對於陳惠敏感情故事是不少的。
有的說法說他在1969年就已經和吳國英結婚了,他25歲是一個“江湖人呢”。那時候吳國英只有17歲,在家裡開的夜總會做收銀小妹。
那時的陳惠敏,每天都浪跡在各種娛樂場所,到半夜12點去收保護費。
在他眾多收保護費的夜總會中,有一家夜總會的收銀女孩每次不等他開口,就主動交錢,給了陳惠敏不一樣的感覺。
這個人就是吳國英。
陳惠敏回憶起兩人的相識,說:“我經常出入夜場,什麼型別的女人都見過,就只覺得她淳樸,是賢妻良母型。”
她的一眾姐妹都不看好陳惠敏,都勸她不要嫁。
但是兩人還是在一起了。
對於陳惠敏在這個年紀結婚的訊息,網友們大部分都是帶著善意表示恭喜的。
當然也有很多人不解,也有一些調侃的:
“恭喜陳惠敏啊,一結婚就是白頭偕老”
雖然是句玩笑話,說的也並不是沒有道理啊。
不管他是出於什麼樣的理由和心態在這個年紀選擇登記結婚。我們還是恭喜他。
新婚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