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晚,獨立音樂人陳雪凝在深圳與自己的歌迷共度了一場難忘的19歲生日會,而就在一個月前,同樣在深圳,一起關於陳雪凝的訴訟也宣佈了判決結果。
案件的雙方分別是音樂公司“不要音樂”和曾創作演唱過大熱歌曲《綠色》、《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的音樂人陳雪凝。
爭議的起因為,一年之前的3月29日,不要音樂和陳雪凝共同簽訂了《音樂人經紀合同》,雙方約定合同簽署後由不要音樂為陳雪凝提供音樂製作、演繹經濟等活動,並詳細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周洛表示,在去年3月底陳雪凝和不要音樂達成合作意向並正式簽約後,原本前者已經開始籌備起藝人的經紀活動,但在4月7日起,在無商議的情況下,陳雪凝向不要音樂致送《通知書》,主張前述《音樂人經紀合同》未生效後便不再履行合約內容,並切斷了與不要音樂的聯絡。
隨後不要音樂以違約為由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訴訟,經過兩次審判後,直至今年7月份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了終審判決,認定陳雪凝方面敗訴,其與不要音樂的合約依然具有法律效應。
涉及到音樂平臺方面,在陳雪凝在壽光堅城和少城時代簽約期間合作的一些第三方音樂平臺,不要音樂也將進行追責。
周洛反饋,目前在和音樂平臺的溝通中,TME已經切斷和少城的結算,不過歌曲他們婉拒下線;而網易雲音樂方面迴應近日會將陳雪凝的歌曲下架。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陳雪凝15歲時便開始了音樂創作,並於2018年4月在網易雲音樂釋出第一張個人錄音室專輯《拾陸》。隨後在2019年創作了《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以及《綠色》兩首歌后,迅速在各大音樂平臺和短視訊平臺走紅。
根據知情人透露,目前這兩首歌曲一年的版稅收入在2000萬左右。周洛也表示,由於陳雪凝違約,導致不得不終止跟其他平臺、合作方已經簽署的協議,前期投入和一些相關版稅,不要音樂損失在千萬級別。
一波三折的背後,
陳雪凝“未滿十八週歲”的簽約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不要音樂提供的資訊顯示,2019年2月份,在得知陳雪凝與上一家經紀公司的簽約時間合約到期後,不要音樂向其發起邀約,並進行了實質性的接觸。
經過一個多月的接觸和方案商討,不要音樂和陳雪凝於2019年3月28日正式簽約,根據合約規定,五年合約期內,不要音樂是陳雪凝獨家經紀演繹公司,並擁有其之前和未來五年內的音像製品出版發行的相關代理權。同時,合約也規定,在簽約期間不要音樂應向陳雪凝支付380萬元版稅和經紀預付,雙方55分成,兩者取其高;
陳雪凝和不要音樂簽約慶祝
合約簽訂後,在不要音樂圍繞陳雪凝開展各項工作沒幾天,後者便寄送了一系列函件宣佈合約無效。
在溝通無果後,不要音樂於向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隨後陳雪凝方立即發起反訴,一審判決認為陳雪凝在簽約時未滿十八週歲(十七歲零八個月),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該合約並沒有陳雪凝監護人簽字,固認定不要音樂與陳雪凝合約無效。
隨後,不要音樂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新的訴訟,二審時法院通過陳雪凝的財務收入和從業經歷認定她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故法定監護人是否簽字不影響合約效力,從而判定其與不要音樂的合約有效。
即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違約之後,
歌曲或在音樂平臺下架
據悉,在不要音樂和陳雪凝合約紛爭持續的一年多時間裡,陳雪凝於兩家公司達成了新的合約:
1、 在單方面宣佈和不要音樂合約無效的幾天後(4月10日),陳雪凝與壽光堅城達成了版權代理協議,將她所屬的六首歌的版權開放給了前者,合約期為一年;
2、 2019年8月6日,陳雪凝正式簽約少城時代,同樣也是全約,後者擁有陳雪凝的藝人經紀和簽約期起的歌曲版權。(之前授權出去的版權也將在合約到期後轉回少城時代)
另外在演藝經紀方面,陳雪凝在與不要音樂簽訂全約後再與其他公司簽約,陳雪凝個人涉及到違約。由於很難界定判定後續簽約公司是否知情,所以簽約公司的這部分責任不太好判斷。不過如果在知情的前提下仍然簽約可能會構成不正當競爭。
回到本起糾紛中,依照法律判決和相關條文,陳雪凝與版權代理方壽光堅城的合約涉及到侵權。而在少城時代,陳雪凝簽約後的音樂版權部分也有可能涉及侵權,演藝經紀合約這方面,不要音樂追責的主體或許還是陳雪凝。
不過徐智省律師表示,藝人與音樂公司的經紀權利廣義上屬於一種債權,目前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關於債權的侵權認定劃分,不過在2021年起的民法典生效後,關於這種債權的侵權將會進一步明確。
在陳雪凝在壽光堅城和少城時代簽約期間合作的一些第三方音樂平臺,不要音樂也將進行追責。
周洛反饋,目前在和音樂平臺的溝通中,TME已經切斷和少城的結算,不過歌曲他們婉拒下線;而網易雲音樂方面迴應近日會將陳雪凝的歌曲下架。
個例之外,
折射出音樂行業哪些問題?
根據資料顯示,陳雪凝15歲時便開始了音樂創作,並於2018年4月在網易雲音樂釋出第一張個人錄音室專輯《拾陸》。不過,真正使其大熱是在2019年,這一年2月,陳雪凝陸續創作上架了《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以及《綠色》兩首歌,也正是隨著這兩首歌曲在短視訊傳播,陳雪凝順勢成功破圈,收穫大批聽眾。
資料統計,陳雪凝目前在網易雲音樂和QQ音樂兩大平臺的粉絲數都在200多萬,而在抖音,則有700多萬粉。
並且在抖音上,陳雪凝《綠色》和《你的酒館對我打了烊》也都有數百萬級別的使用量和千萬級別的播放。據騰訊音樂人平臺的公開資料顯示,陳雪凝在2019年的作品播放量達到了62.9億。
根據知情人士介紹,目前這兩首歌曲一年的版稅收入在2000萬左右,周洛也表示,由於陳雪凝違約,導致不得不終止跟其他平臺、合作方已經簽署的協議,前期投入和一些相關版稅,不要音樂損失在千萬級別。
雖然目前以抖音為主的短視訊平臺目前和音樂人和版權方沒有相關播放收益,但短視訊的出現已經改變了現有音樂宣發路徑,並且音樂平臺目前也加快了對獨立音樂人的投入,試圖拓展增量版權市場。
不要音樂也是迎合了這個契機,通過短視訊宣發來切入音樂市場,資料顯示,不要音樂聯合好樂無荒孵化出了阿冗《你的答案》、聯合網易雲孵化出了《與我無關》、葛東琪《囍》、蠟筆小心《MOM》以及一隻榴蓮《海底》等近兩年在短視訊平臺爆火的音樂人和歌曲。
在現有環境之下,目前的音樂市場呈現出兩個特質:
其一。音樂人自己可以完成歌曲創作、發行甚至個人經紀,不再依託傳統音樂公司包裝、孵化的鏈條。
這或許也導致了類似陳雪凝這樣的案例,在越來越多更年輕的音樂人在迅速躥紅後,如何面對後續一系列的職業發展以及簽約時履約和法律問題?
音樂公司雖然可以給到音樂人更完善的管理和規劃,但現狀卻是音樂公司普遍比較比較傳統,難以通過更入世的,如短視訊的路徑包裝和宣發各種階段的藝人;而一些新興的音樂公司雖然意識到了這個問題,在做相關嘗試,但往往都處於初期,對藝人的話語權不大。
用周洛的話來說就是"以前無論是在做事還是做人,音樂公司還可以對年輕人起到匡正作用,而現在已經禮崩樂壞:爹管不了兒子,唱片公司管不了音樂人"。
陳雪凝的糾紛雖然是個例,但背後折射出的當下中國音樂市場的一些問題,或許更值得人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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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識她的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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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凝還是太年輕了,可以成立一個公司,法人是父母,創作的歌曲交給公司,自己只負責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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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歌一年版權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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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無果後,不要音樂於向深圳南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隨後陳雪凝方立即發起反訴,一審判決認為陳雪凝在簽約時未滿十八週歲(十七歲零八個月),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該合約並沒有陳雪凝監護人簽字,固認定不要音樂與陳雪凝合約無效。是否具備民事能力,取決於當事人是否有能力有獨自經濟收入支撐其生活必需的能力,不能只看年齡。沒事多看看民法典。歌挺好聽的,作為公眾人物更應該尊重法律依據樹立標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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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錢了就是侵權不賺錢就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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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南山法院,看到這個法院就發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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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剛有起色,又和上東家剛解約。新音樂公司來簽約,開的條件還可以,於是就簽了。而後,又有音樂公司以更好的條件來簽約,自作聰明違約,又簽了條件更好的音樂公司。如果後面的音樂公司明知道歌手已和別家音樂公司已簽約的情況下,還要和歌手再簽約,那這家音樂公司也違法了。歌手創作的音樂是好聽動人,也更要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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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有調音師在,她陳雪凝的歌曲版權會值這麼多錢?現唱全走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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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陳也太壞了簽約收錢就說合約無效,那上一家公司和她籤時不說未滿十八歲時也無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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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陳雪凝才19歲?!!!簡直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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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歌曲版權化真的太暴利了,你們少充會員就沒那麼多事兒!國內版權之爭真的很可怕,相互內鬥太高價格 最後都轉嫁給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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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凝拿380萬嗎?拿了就不能再和其他的公司在籤合同,如果再籤那就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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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在誰那我不關心,歌是誰演繹的大家心裡有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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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了個個講法律法規 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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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成年,已經收入千萬級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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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公司它自己說的“不要音樂”,還爭什麼版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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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首歌六兩千萬一年?這麼誇張的嗎?
十幾歲出來,籤合同肯定沒有律師幫忙審查合同,告知裡面風險,畢竟沒有名氣,也沒想那麼遠,十幾歲的人籤合同,被騙是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