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昨天姑婆在爆料裡說了一下李汶翰的學歷問題,隨便又提到了李汶翰所在的公司“樂華娛樂”與其圈內相愛相殺的對家“哇唧唧哇”的發展風格。
今天我就來給大家深度分析一下,關於這兩家公司的差距和發展方向。
作為目前娛樂圈愛豆盛行的兩大愛豆公司巨頭,可以說單論愛豆這一塊,哇唧唧哇和樂華所有藝人基本上是市場的“半壁江山”了,有了對比就會有差距,所以有人會問“那對於目前來說,最好的偶像公司到底是哇唧唧哇還是樂華?”
姑婆只能問答,兩家公司的運營模式完全不同,根本做不出一個實際的比較,只能說選擇適合自己的公司最重要。
首先,我們從基本的運營模式來看。
樂華培養的是唱跳型偶像,多數在南韓培訓,兼顧南韓和中國市場。
大多藝人在十幾歲的年紀就會作為練習生是在南韓培訓,在南韓出道,有名氣以後回到中國(參考王一博李汶翰和吳宣儀孟美岐)。
而一部分部分是留在南韓發展(參考EVERGLOW),如果去樂華,就有很大可能會去南韓培訓。
對於愛豆偶像來說,接受過正統的韓娛的那一套系統培訓,基本上業務能力都要能打很多,說得再難聽一些,對於樂華的大部分在韓出道的藝人來說,就算在韓娛摳腳,回國就能天花板了。
這樣選拔藝人的方式有這麼幾個特點:
1.公司藝人唱跳品質高。(縱觀這幾年的選秀節目中,基本上樂華藝人都能成為“前期大魔王”)
2.公司藝人年紀普遍偏小(這裡不止是指出道藝人,還有練習生等等)其中王一博和孟美岐是97年生的人。
3.因為樂華幾乎是包含了從練習生到出道的整個漫長過程,所以跟藝人簽約也一般都是十年長約,也因為簽約時藝人年紀小,公司對於藝人的掌控度是非常高的。
相比較哇唧唧哇主打的“選秀”,基本上整個公司有百分之九十的已出道藝人都是來自於選秀,當然這就和公司老闆龍丹妮的“選秀酵母”的風格脫不了關係了。
作為哇唧唧哇的初代男團X玖少年團,其中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通過當年的選秀《燃燒吧少年》選出來的,可惜當年因為選秀疲勞,加上哇唧唧哇目前為止都還是個才成立三年的公司,資源和營銷一塊都不怎麼跟得上。
直到後來選秀復興,哇唧唧哇又把選人的主要目光放在了《明日之子》跟《創造營》系列上。
這樣選拔藝人的方式有這麼幾個特點:
1.選手多元化(風格、年齡等)
2.粉絲基礎大(只要是跟著節目一起選過來的觀眾,熱門選手只要稍微打造一下就能出圈)比如最近《明日之子樂團季》裡面胡宇桐。
3.個人出道問題不大,成團出道成員個性迥異,風格差異也大。比如wjjw通過選秀選出的初代團火箭少女,就是一個風格多樣,身高差異大,甚至年齡跨度了十歲的女團。
總結一下這兩個公司運營模式,這就能對之後的所有現象給出合理解釋了。如果是偏愛韓娛男女團藝人風格的,那肯定就首選樂華;如果是個性更加凸顯的藝人,那一定是選擇哇唧唧哇。
首先對於哇唧唧哇來說,他們選拔藝人的方向和標準更加的大,因為選秀所面對的人群也多。甚至可以這麼說,這些選秀的時間,全國的藝術類院校大學生抽個時間就來了,比起樂華這樣十五六歲就進入系統的練習生要寬裕很多。
這也就直接導致,哇唧唧哇的創作型藝人和藝人的平均學歷都要高於樂華娛樂很多,但相反的是對於愛豆和偶像來說更加需要的唱跳能力,樂華又要強於哇唧唧哇很多。
但實際上大家一開始對於“愛豆學歷”這一塊是不怎麼關注的,畢竟對於明星來說,既然都當了明星誰有在乎學歷呢?但樂華的藝人們真的是自己把自己的“學歷”給搞出圈了........
比如李汶翰的“聖誕快樂”寫錯字。
王一博在寫“到此一遊”時,突然忘記遊後面怎麼寫,就隨便劃了一下。很快就有網友吐槽王一博文化程度低,王一博隨後在微博承認錯誤並道歉,還寫了無數個“遊”。
孟美岐在代言活動中,手寫祝福“純甄”能夠大賣,越來越好。結果寫完之後發現,純甄的“甄”寫錯,後面的瓦寫成了風。
事後火箭少女101官博迴應孟美岐自罰寫了“甄”字,這件事情也就過去了。
隨後再查一查這些人的相關學歷資料,你們都會發現,他們的學歷都是“不可說”。
其實這也不是說什麼“歧視”,而是個人有個人的選擇,他們選擇了舞臺必定就要拋棄一些東西,但作為公司來說最起碼在知根知底的情況下,應該減少藝人寫字的機會,或者應該讓藝人確認好常用字已經品牌商名字。
不過樂華公司更過分的是,朱正廷作為藝人中學歷天花板的“上戲第一”,實際上也是“未畢業”狀態。
原因就是當初簽約樂華時,公司建議朱正廷退學工作,所以這也難怪九漏魚竟然成為了樂華公司的企業文化。
在這一塊,哇唧唧哇比較好的就是雖然他們選拔藝人的年齡廣,大部分藝人進公司時已經是一些名校大學的畢業生。
但對於那種年紀尚小孩沒有考學的藝人來說,哇唧唧哇還會鼓勵藝人考學,而非像樂華那般建議退學。
不過說句實在的公司也只能作為外界因素,藝人的大部分決定權還是在自己手上。在哇唧唧哇的鼓勵考學機制下,有不少藝人也能夠考入名校(前幾天北電報道的焉栩嘉)。
但也有那種為了工作暫時放棄考學的藝人。
其實關於學歷這個問題總的說來就是,工作和考學雙兼顧是真的很難,可以理解那些學歷低的藝人,畢竟不一定考學就是唯一出路,以為藝人們是走向舞臺的。但不能理解學歷低公司還讓他們出來搞事情的行為,所以說到底了還是公司狗。
其實“樂華和哇唧唧哇誰更好”這個問題對於粉絲來說應該換成“兩個公司誰更狗”。
其實綜合一下兩個公司的發展路線還真是挺不一樣的,樂華就像搞一箇中國版的SM,所以她也學習韓娛圈那套鐵手腕。至於龍丹妮就還是想搞中國自己的一套娛樂公司,所以哇唧唧哇的風格比起樂華會更加“散漫一些”。
其實可以從兩位老闆面對藝人戀愛的問題是就可以看出兩個公司的不同,龍丹妮:“戀愛了不要瞞著,公司才能保護你。”
杜華:“事業沒有起色的時候最好不要戀愛,小朋友應該專注事業”。
不能說她們兩人任何一方的觀點錯誤,只能說人家是老闆,有自己的做事風格。
總的來說如果在兩家公司資源差不多的情況下,撇去風格問題,姑婆個人認為哇唧唧哇最起碼在“人權”這一塊強於樂華,畢竟龍丹妮支援藝人在簽約期去考學這一點國內就沒有幾家公司能夠做到,更何況哇唧唧哇旗下的藝人還有五險一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