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前兩天居然又雙叒叕發微博,給她媽伸冤了。
乍一看好像有股蒙冤未雪的味道,還整了兩句沒啥水準的英文嗑小裝一逼。
但如果你知道這其中的來龍去脈,你一定會跟我一樣,義憤填膺恨不得把這母女倆一起給揚嘍。
畢竟,和曲婉婷比起來,娛樂圈那幫失格藝人劣跡演員,簡直就和乖寶寶沒啥區別。
曲婉婷爆火應該是2014年,成名曲就是那首《我的歌聲裡》(當然也就這一首),傳唱度很高。
而之前她也算小有名氣,上過春晚。
一直到這裡,都還算正常操作,但也僅限於此。
真正讓人認識到她全家人可憎面目的,還是2016年的一樁貪腐大案。(14年逮捕後,16年進行了審理)
曲婉婷她媽貪了3.5個億拒不認罪,那麼這些錢是從哪剋扣出來的呢?
而另一部分,則是侵吞了失業後被買斷工齡遣散的工人的安置費。
換句話說,這是無數失業工人家庭的活命錢!
6000多萬的活命錢啊!
那些被曲母侵吞了安置費的工人面臨著怎樣的生活?
這就是曲婉婷母親張明傑的案件。
在我看來,這不僅僅是貪汙,這就是赤裸裸斷人活路,在殺人啊!
《人民的名義》裡有一樁大風廠案件,大風廠因為欠債被山水集團收購,而收購協議裡不會支付該廠工人們的安置費。
最後集團強制拆廠斷人生路,引發了工人們的“護廠運動”。
這段劇情的原型,據說就是張明傑案。
這件案子會通過影視、通過輿論的方式流傳於世,把這些吃人血饅頭的罪人釘在恥辱柱上,不得翻身!
上面講完了曲婉婷母親的惡行,那麼這和曲婉婷有啥關係?現在法治社會又不興連坐。
不好意思,關係可大了去了。
上文材料裡提到,張明傑貪汙的鉅款,直到今天都沒有完全歸還國家。
那麼,這些錢你猜哪去了?
當然是拿來“培養”她的寶貝女兒了!
曲婉婷就讀於加拿大最昂貴的音樂學院,每年學費20多萬,一讀就是九年。
曲婉婷從加拿大回國開演唱會沒人看,她媽自掏腰包買千百張票送人去看捧女兒的場。
這錢是哪來的?是靠一個公務員母親的正常工資能負擔的?
再看看曲婉婷在國外的生活:看冰球比賽。
玩潛水。
沙灘上拍寫真。
小日子過得不錯,老後浪了。
值得一提的是,這都是14年後的照片,也就是她媽被逮捕蹲苦窯的時候,結果遠在海外的親閨女炫富就沒停過,諷刺不?
然後曲婉婷還不滿足於悶聲發大財,語不驚人死不休,在外媒採訪時公然宣稱:
我的母親是個英雄!她給了我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用什麼手段取得的!
而在國內微博上,曲婉婷就換了一副嘴臉,演起竇娥來了。
每年微博給她媽伸冤,成了曲婉婷的“保留節目”。
國內國外兩張臉,老精神分裂了。
其實她要是早點和他媽把欠國家的錢還上,她媽到現在減刑都減幾年了。
真·母慈女孝,我沒見過比曲婉婷更孝順的大孝女了。
講完了曲婉婷母女的事件,我甚至沒法定性這母女二人誰的惡行更大些。
罪行上看自然是曲母更重,損公肥私貪汙人民的血汗錢。
但在顛倒黑白、傳播惡劣影響的角度上,顯然作為公眾人物的曲婉婷更勝幾籌。
更何況她也間接在吃人血饅頭,罪惡絲毫不遜於其母。
娛樂圈的醜聞一般都是明星自身作風問題,像曲婉婷這種直接給國家和人民利益帶來重大損害的藝人,可算是絕無僅有。
稱她為娛樂圈第一毒瘤,如果娛樂圈還有膽子接納她的話。
曲婉婷的母親至今仍拒不認罪,曲婉婷仍然敢在微博上狺狺狂吠,上演著每年祭拜親孃的戲碼。
但是我絲毫不懷疑,在國家掌握了全部證據,追回了全部贓款之後,這對母女頭上終會迎來滅頂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