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劉愷威2014年1月8日舉辦婚禮,同年六月生下小糯米,2018年12月官宣離婚,婚姻生活維持不到五年。離婚後劉愷威和女兒留在香港生活,而楊冪繼續在內地發展,閒暇之餘楊冪回香港陪陪女兒。
對於兒童是否過早暴露在媒體視野,每個人想法不同,有的人為了讓孩子未來有個好的發展,早早的就讓他當童星,參加各類比賽,上各種節目,甚至跑龍套。而有的人害怕孩子暴露,遮遮掩掩,東躲西藏。前一段時間有一個電視節目叫做《我不是明星》,好多明星的孩子,甚至明星的親戚,只要是和明星沾點邊的,都要上節目,表露身份我不是明星,但上節目的目的還不是為了給觀眾展示,我是明星,我是明星的後代,請多關注我,拿著我不是明星的幌子來宣傳,真是大言不慚。
不過這也反應出了一個現實,好多明星從小就不讓孩子拋頭露面,遮遮掩掩,讓孩子在“黑暗”中長大。可是等孩子長大以後,明星自己不火了,或者孩子想要出名了,但是社會卻不認識他,沒人知道他,反而孩子發展受到了影響。孩子想要進軍娛樂圈,這個時候再去把自己的明星爸媽或者親戚搬出來,太晚了,他們已經過時了,社會已經不認同了。娛樂圈新生力量太多了,明星更新換代太快了,如果沒有高超的演技,只是靠顏值和關係,社會終將淘汰,人們是有審美疲勞的。
對於明星子女,我個人認為,不必太在意媒體宣傳,過早的暴露在福斯視野,人們反而不去騷擾。越是隱藏,人們越是好奇,越是大肆宣揚。不管你隱藏的再好,明星子女都會被貼上明星標籤。要像《爸爸去哪兒》那樣,讓明星把子女帶出來,主動讓大家看到認識到,原來明星子女是這麼的可愛,這麼漂亮帥氣。大家給予的只有讚譽和欣賞,沒有人會再去跟蹤偷拍,刨根問底。也許是我不懂娛樂圈的黑暗,只有明星才了解娛樂圈的水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