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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在一檔職場類綜藝節目中,馬伊琍說了一句“在職場上,一定要做到非你不可”的言論,引發網友爭議。有網友嘲諷她“站著說話不腰疼”,質疑她“有哪部作品做到了無可替代?”,當然了,也有網友支持她,認為她說的沒毛病,在職場就要不斷提高自己的競爭力。

今天我們來談一談,在職場上,真的一定要做到“非你不可”嗎?或者說,能夠做到“非你不可”嗎?

我曾經也以為自己做到了“非你不可”,當時我在一家知名的公司擔任某個崗位的主管職務,在短短的幾年間,我培養了三位主管,並且讓原本默默無聞的崗位成為了明星崗位,而我則成為了公司的明星主管。

在這個崗位上,我做出了超乎很多人想象的成績,我自認為這個崗位已經到了“非我不可”的地步,我以為如果我辭職了,這個崗位肯定沒有人能夠勝任,可是我想多了,我確實想多了,因為有其他的發展我離職了,可是崗位的工作依然有序地進行著,並沒有因為我的離開出現混亂,一切都好好的。

幾年後我在新公司的工作也做得很好,我從一個主管在短短一年裡升到了經理,我對工作傾注了我全部的精力,我成為了新崗位最亮的星星,任何的難題只要交到我的手中,基本都能得到很好的解決,領導對我十分信任,讓我一度確信,我就是這個崗位的“非我不可”,如果我離開了,這個崗位的工作一定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一年後,我離開了,我預想中的崗位工作的崩潰,並沒有發生,一切都好好的。

到這時我才明白,我以為我做到了“非我不可”,其實不過是做好了一個崗位的工作而已,遠遠談不上“非我不可”,沒有了我,崗位的工作依然能夠正常運轉,這就已經說明,我並不是不可或缺的。

其實,不僅僅我不是“不可或缺”的,在現實中,能做到“非你不可”的也沒有幾個,說回馬伊琍所在的娛樂行業裡,能稱得上“非你不可”的也沒有幾個,周星馳應該算一個,在周星馳的電影裡,離開了他,就是一堆狗屎,有了他,就成了經典,這就是“非他不可”

就算是百年偶像劉德華,他在影視行業也不是“非你不可”的,他在電影中的表現只能說還不錯,絕對算不上“非你不可”,因為換個人來演,也不見得就比他差,他在音樂領域,論唱功,也比不上張學友、譚詠麟和許冠傑他們,也不是“非他不可”。

可是他為什麼能超越一眾人成為“百年偶像”呢?為什麼能夠連續紅四十多年呢?他靠的是對職業的熱愛,靠的是幾十年如一日的勤奮,靠的是一般人做不到的堅持,雖然他在各個領域仍然不是“非他不可”,但是他卻能持續獲得大部分人對他的認可,誰又能做到他這樣呢?

如果有人在公司做到了“非你不可”,那他老闆就該憂慮了。因為對於老闆來說,除了他自己,誰都不是不可或缺的,如果真有人是不可或缺的,那老闆就像被那個人把住了命脈一樣,打不得罵不得,還得高高地把他供起來,你說老闆憂慮不憂慮?

在職場中,我見過無數的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無論他們的年薪是幾百萬還是幾十萬,對於公司來說,他們都不是“非你不可”的,他們在每一家公司的發展,基本都會從蜜月走向分手,如果他們真的是企業裡的“非你不可”,也只是階段性的“非你不可”。

其實這些年,我們對於在職場中不斷提升自己的競爭力,以期獲得更好地發展的這種能力,稱之為“可持續被僱傭的能力”,這就是說,我們每個人努力地去提升自身的能力,目的是為了能夠持續被企業僱傭,能夠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獲得老闆的認可和信任,而不是今天在這家公司被認可,明天就找不到工作了,我想或許這才是馬伊琍想表達的“非你不可”吧。

有網友之所以對馬伊琍所說的話有不同的意見,是因為馬伊琍在演藝生涯中所演繹的那些角色,雖說有個別還不錯,但是根本談不上“非她不可”,既然她自己都做不到“非她不可”,又有什麼資格來教別人“非你不可”呢?

可能她自己沒有料到這句話能夠引起這麼大的爭議吧,她可能是認為在每一部她參演的影視劇裡,她做到了她能做到的全部努力,她讓那些角色變得鮮活,變得豐滿,或許這就是她所認為的“非你不可”吧。

如果是這樣,那她想表達的應該是無論做任何事,都要通過努力去提升自己的競爭力,以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這也是最符合職業發展的規律。

至於我們能不能做到“非你不可”?我認為努力提升自己的職場競爭力是對的,但是要做到“非你不可”,那不是說一說或者光努力就能做到的,有時候還需要天賦和時機,就像周星期一樣,他是喜劇天才,可是他也跑了好多年的龍套,他也需要別人給他機會。

所以,我覺得,與其追求在職場上“非你不可”,不如像劉德華那樣,用四十年如一日的勤奮、良好的工作態度,不斷提升自己的綜合能力,去獲得持續被認可,被公司僱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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