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度量衡制度的萌芽。中國古代度量衡制度的誕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它是中華先民在社會生活和生產實踐中,隨著數理觀念逐步發展,社會結構日益變化,社會財富逐漸積累,社會階層不斷分化,私有制逐步出現,以及社會分配活動日趨複雜而逐漸萌芽的。
石器時代數理觀念的萌芽與形成。自幾百萬年前人類誕生以來,在不斷認識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萌芽了最初的數理觀念。人類在早期的生活中,不斷地對周圍的事物進行比較認識,如釆摘果實的大小、多少,狩獵距離的遠近,手提肩扛物體的輕重等等。
這樣,經過長時間的知識積累,人們逐漸產生了量的概念,這是一種不確定的、對事物的模糊認識。人類區別於動物的最大特徵就在於能夠製造工具.舊石器時代最為典型的人造工具莫過於打製石器了,這是當時人類征服自然最為常用和有效的工具。在中國,舊石器時代大約從距今二、三百萬年一直延續到一萬兩千年前左右。
在距今約70至20萬年前的北京猿人遺址,出土了10萬餘件石製品,還發現了許多骨角器和用火遺蹟。石器主要有砍砸器、刮削器、雕刻器、尖狀器以及石錘、石錐等。刮削器是北京猿人使用最普遍的一種石器,其邊緣大部分被修整成為直刃、凹刃、凸刃、多邊刃、盤狀等形狀。
尖狀器和雕刻器製作比較精緻叫北京猿人根據不同的用途,將石塊打擊成為大小不同、功能各異的器型,說明當時的猿人已有了朦朧的大小比對等概念。在舊石器時代漫長的數百萬年裡,人們在不斷認識和改造自然的過程中,逐漸積累起了量的概念,這是人類數理觀念的萌芽。
從距今一萬兩千年前左右開始,中國各地逐漸進入了新石器時代。這是人類發展史上一個極為重要的階段,許多重大的發明都誕生於這一時期,如磨製石器、陶器、農業以及畜牧業的出現,標誌著人類由被動地適應環境轉變為主動的利用和改造環境。
新石器時代早中期(距今約12000-6500年前),在磨製精緻的石器、製作不同形狀的陶器、觀察季節變化來從事農業、家畜養殖以及對勞動果實進行分配的過程中,人們不得不進行更為精細的比較、計數、測量等等活動,人們逐漸有了數的概念,數理觀念逐步成熟起來。
在淮河流域距今約90007800年前的河南省舞陽賈湖遺址,發現了大量反映人們數理知識的文化遺物和遺蹟現象。遺址出土的磨製石器製作規整,有鏟、鐮、鐐、斧、刀、鑿、磨棒、杵、研磨器等。陶器是人類第一次創造出的大自然前所未有的物品。賈湖的陶器主要有罐、鼎、釜、甑、壺、盆等器型。
陶器各部位比例比較協調,反映了賈湖先民在製作陶器時所進行的簡單的比較測量。-些墓葬中隨葬有龜甲,大多內裝有數量不等的石子,應是當時巫師祭祀的遺物。石子最少有3枚,最多甚至有二三十枚,這些數目不等的石子應是當時人們計數後所放。出土的甲、骨、石、陶器上還發現了刻劃的數字符號。
賈湖遺址還發現有骨笛,有五孔、六孔、七孔、八孔幾種,以七孔為主。音孔分佈規律,經測試,七個音孔各發一個音,加上七個音孔全閉發出的筒音,正好八個音,組成一完整的音階結構。《淮南子天文訓》曰:“律之初生也,寫鳳之音,故音以八生這種說法恰與賈湖骨笛可吹出八音相吻合。
而賈湖墓葬隨葬的成組完整龜甲,其中一部分也以八個為一組。“八”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產生過重大影響,律以八生,易有八卦,還有八方、八荒、八風等概念。從賈湖遺址的出土遺物來看,說明"八”的數量概念,可能開始形成於賈湖文化時期。音律與度量衡具有形影相隨的密切關係。
賈湖遺址出土的製作規整的七孔骨笛,也是最早見證音律與度量衡關係的實物。賈湖聚落已有一定佈局,居住區、墓葬區已分開並有一定規律可循。其房屋多橢圓形,窖穴多圓形,墓葬多方形,均應是根據需要實際測量和計算的結果。
西周的重量單位。西周的重量單位有尋、勻(鈞)、斤、爰等。
金文屢見有普、勻等重量單位。誘南刻銘:“易(賜)貝卅尋。”禽囂銘:“王易(賜)金百呼,禽用作寶彝。”揚篦:“取遇五導舀鼎:“茲五夫用百尋"、“絲三導”。陵子盤銘:“賜金一勻小臣守篋蓋銘:“金十勻”圍)。
尋可以用來計量貝、絲和金(主要指青銅),而勻則主要計量金。但目前由於資料缺乏,還不清楚二者的量值以及倍數關係。尋產生於商代晚期,西周金文中大量發現,到戰國晚期時仍通行於三晉、兩週地區,但秦漢以後未見。勻與鈞相通,鈞在秦漢時期的文獻和器物銘文中仍可見到。
20世紀70年代,江蘇句容、金壇出土四批吳國青銅稱量貨幣,其重量分別為7.5、150,75、150公斤。這些數值均是7.5的倍數,如以戰國衡制一斤約合250克折算,它們的重量恰好分別為一、二十、十、二十鈞。
吳國青銅稱量貨幣的窖藏以一鈞、十鈞、二十鈞為單位,因此推測西周時期鈞已作為重量單位使用。
西周時應還出現了重量單位斤。斧、斤是古代勞動人民常用的兩種砍伐工具。《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載:“斧斤以時入山林,《奇周頌臣工》曰;“命我眾人,痔乃錢博。”縛即斧,鋪、斧古音相同。
斧、斤形體比較相似,但樺裝方式有異,斧為直柄,而斤為曲柄,這從甲骨文“斤”字作句可得到證明,但二者形體和功用總體相似,故屬同一類工具。青銅在古代屬於貴重物品,而青銅斧(斤)本身形體較小,具有衡量其它物品重量的天然條件。
1959年,湖南寧鄉黃材先秦遺址出土了一件銅雷,內藏224個青銅斧,大小一致、輕重相似,全部是新鑄還沒有使用過的,有學者認為是稱量貨幣向,當是。這批銅斧的出上,證明“斤”這個重量單位是由斧(斤)的實物轉化而來。隨著社會的發展,一些形體較小的青銅斧(斤)就逐漸轉化為專門衡量其它物體重量的標準。
“斤”作為重量單位,始見於春秋戰國時期的金文和文獻裡,說明當時“斤”已得到了廣泛使用。1970年以來,陝西扶風、臨潼出土3件青銅餅。直徑2431、厚1~1.9釐米,重4650-5000克,呈圓餅狀鑄塊,表面平素。
其中陝西扶風出土的青銅餅恰重5000克,恰摺合戰國20斤.東周時一鈞為30斤,一斤約合今250克,故一鈞應合今7.5公斤.江蘇句容、金壇出土的吳國青銅稱量貨幣均是7.5公斤的倍數,我們由此推測,早在西周時期,“斤”作為單位重量也應已產生。若此,則西周一斤約合250克,一鈞合30斤。
一等的重量,一等的重量是多少?在文獻中有四種說法;(1)十一銖二十五分銖之十三。《說文金部》載:“銬,十一銖二十五分銖之十三也。十二銖。徐籲《說文解字注箋》說:“十一銖二十五分銖之士三為一犠,其數奇零,非立名之法,疑當為十二銖”。
六兩大半兩。《說文金部》曰:“北方以二十兩為三錯。《周禮考工記冶氏》:"重三骨。鄭玄注曰:今東菜稱“鐐(割重六兩大半兩”。六兩。《周禮職金》疏引夏侯歐陽說:“古以六兩為率(鉗)。《經典釋文》卷四引賈逵說;“俗儒以鎊重六兩氣以往這些記載因缺乏實物驗證,長期認識不一。
戰國時期涉及尋的資料大量出現。蔡運章先生根據洛陽金村出土的東周銅方壺的實測數據,及對300多枚“梁正帯百當導”平首布的實測計算,得出一呼約為1250克,合當時的5斤,這個結果應是允當可信的冋。西周一導的重量暫缺乏實物證據,但也應與此相差不大。
導與爰的關係。金文中爰字如下:辛伯鼎虢季於白盤鄂君啟舟節毋通銬,爰通鏡,均是先秦時期的重量單位,古代學者多將二者相混淆。《周禮考工記弓人》“膠三錫”鄭玄注曰:“鈣,鑲也。"賈公彥也疏曰:“備與鑲為一物,皆是六兩大半兩也"。
《說文金部》:“鍥,鑰也。"《小爾雅衡》也說:“鈣謂之鑲。"‘清代戴震首次將二字區分開來。他在《考工記圖》補註中說:"鍥、骨篆體易訛,說者合為一,恐未然也。”郭沫若也說:“金文鑼字均作呼,與爰字形近,然有迥然不同之處”皿。自此,尋、爰二字完全區分開來。
從目前的材料可知,西周時期的重量單位主要有導、勻(鈞)、斤和爰等。一勻(鈞)合30斤,一斤約250克,而一尋可能合5斤,一爰可能合一兩,但這些均有待於考古材料的進一步驗證。
夏商西周度量衡制度的總結。夏、商、西周是中國奴隸制社會從建立到素榮的時期,作為國家機器重要組成部分的度量衡制度,也逐步形成了。這一時期,度量衡單位逐步出現,個別單位間還形成了進位關係,但成熟的單位系統還未形成。
尺字小篆寫作“尺",像以手測量物體之形.發現的商代尺子長約1417釐米,約閤中等身高之人拇指與食指間一揮的距離印1,正映證了文獻“布手知尺”的記載。十寸為尺,一指寬度與商代一寸相當,而從人體各部位的比例來看,十指寬度也與一揮的長度大體相當,這些又映證了“布指知寸”的說法。
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先民們最初就是用手、足等直接測量物體,後來由於標準化的需
要,可能就以一位權威人士身體的某部位長度為基準,確立起標準的長度單位,以便大家共同來參照執行。畦、步、裡可能產生於夏代,尋出現於商代,均是藉助於人體而確立的,而西周出現的版、堵、雉等專用長度單位,則是藉助於人造物築牆的木板來確定下來的。
夏代的地積單位並、成、同、甸,商代的田,西周的畝、田、裡等,也是基於長度單位步等而確定的。這些長度或地積單位間雖然有一定的進位關係,但這種關係務只是數量上的,缺少內在的、思想方面的有機聯繫。
而溢、銅(掬)則源於人手的容積,西周的重量單位斤、尋分別源於生產工具斧、斤和冶銅過程中青銅塊的重量,勻(鈞)、爰也應與金屬冶鑄業有關。西周時斤、鈞制應該已經形成,但二者的進位關係缺乏一種內在的思想上的有機聯繫。
中國古代的度量衡制度的起源與音律有著密切的關係。《尚書堯典》載“同律度量衡",孔穎達疏曰:“律者,候氣之管,而度、量、衡三者,法制皆出於律疽"是說度、量、衡制度均來源於音律.中國早在先秦時期就已經有了五音十二律的音樂理論。黃鐘律是十二律之首。
結語
先民們往往以黃鐘律管來確定音高.為了得到了穩定的音高,先民們藉助袒黍,規定了律管的管長、口徑和內周之長。於是,黃鐘律管就與度量衡產生了千絲萬縷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