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信達又在個人賬號上罵餘秀華了,他的用詞非常犀利,罵餘秀華和楊櫧策是娼魚和騷羊,還說他們充滿了惡臭,腥臊到刺鼻。
其實劉信達和他的事業,類似個人民營性質的娛樂媒體,類似搞八卦運營的狗仔隊。這種團隊代表一種言論自由邊界,即是有權利利用低俗炒作或者聳人聽聞的話題寫文章做新聞。
比如涉及汙衊、誹謗、造謠之類的,劉信達可以伸張這是他的合理懷疑。這是言論自由允許的。
就他和餘秀華老師的爭端對噴來說,餘秀華老師其實代表一種正面的形象,主流正規媒體是推介餘秀華老師的,但是劉信達的團體數量更加眾多。
餘秀華老師的粉絲很少去參與這種網上爭執,因為餘秀華老師的粉絲的審美線和劉信達這些娛樂炒作的粉絲審美線不一樣。這就好比涉及調侃公眾人物等數量多,官媒帶著粉絲去網暴普通網友等粉絲數量也多。
餘秀華的個人賬號是官方主要推薦的,一百個劉信達也不可能抵得上餘秀華老師一個賬號的價值。但是問題是,因為各種原因,文藝審美也有一定限流,造成單純娛樂調侃庸俗化的內容反而更受歡迎。
餘秀華老師的個人賬號,如果她遭遇涉及容貌、性別、身體狀況、隱私、個人選擇方面的攻擊和詆譭,完全可以起訴被侵犯名譽權、涉嫌誹謗和侮辱。
更重要的是如果餘秀華老師收到私下的騷擾和攻擊,可以收集證據,找律師代理查詢ip。如果私下騷擾誹謗的賬號有相關一個的群,就可以構成組織性。
低俗文藝八卦的受眾,也遠遠比嚴肅文藝文學的受眾多的多。換成個人也一樣,人一生中和庸俗低俗事物打交道的時間也比人選擇嚴肅內涵高雅的時間多。
簡單說餘秀華老師和劉信達以及粉絲和言論各自代表了兩種言論自由的邊界權限,一個是嚴肅主流文藝,一個是娛樂大眾文藝,一個代表文化精神建設的正規評價,一個代表商業民間自發選擇娛樂的八卦評價。
這兩種都是合法權力,如果涉及個人權益保護被侵害,那麼可以訴諸法律。在一般人眼裡,他們的對罵內容已經是有些過分了,但是劉信達依然樂此不疲,甚至還經過了時間的檢驗。
這麼多年過去了,劉信達越來越搞笑,而且也原來越被大眾接受,因為他的話雖然有些粗俗,但是終究還是很現實的,就像某些餘秀華的粉絲,雖然是女權主義者,但是她們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
像餘秀華這種面醜心黑的女權主義者,總是以為自己配得上自己的偶像,甚至到了癲狂的地步,這時候就需要劉信達這種人出來將一些很現實的話,把這種人從幻想拉回來。